“世纪大案”启示录(美国辛普森谋杀案)
2024-12-12 19:02:59发布 浏览75次 信息编号:186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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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案”启示录(美国辛普森谋杀案)
“世纪案件”启示录
姑苏
◎观看哈佛法学院转播
1995年10月3日中午,哈佛法学院师生暂停正常上课,在学生活动中心观看足球明星辛普森谋杀案刑事审判结果。
法官问道:“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得出结论了吗?”此时,全场安静得诡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这场历时一年零三天的马拉松式“世纪审判”。结果。
陪审团宣读判决:被告无罪。周围不少人立刻反应过来。一位白人妇女泪流满面,叹息道:“美国完了。”更多人低声道:“不!”表现出惊讶、难以置信和无助的表情。在场的黑人学生并不多,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的表情。只有少数人表现出兴奋。
当然,在波士顿市中心黑人集中的住宅区,情况就不同了。他们欢呼雀跃,打帽子庆祝,甚至载歌载舞,毫无顾忌地庆祝着自己的胜利。他们兴奋了好几天。
从电视上可以看到,判决后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洛杉矶警察全副武装,在街道上巡逻。数百人聚集在法庭外,等待审判结果。局势紧张到了要爆发的地步,着实令人担忧。
此案无愧于“世纪大案”之称。此案的两次刑事和民事审判结果截然不同。审判时间之长、涉案证人之多、花费之巨额、电视转播的观众之多,都创下了历史记录。不仅是美国人,全世界的观众都从这个案件的播出中看到了很多东西,积极的、消极的、有价值的、无价值的,你想要的一切。
中国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全面报道。因为我和哈佛法学院的师生一起看电视直播,并在刑法课上和师生讨论案件。此外,辛普森辩护团队的领头人恰好是哈佛法学院著名的犹太法学家。德施瓦茨。在这种氛围下,我对本案的直接感受更加深刻。这里我们不妨再提一下这个案例,结合我们的个人经历来看看美国社会的亮点。
案发前,辛普森作为体育明星,通过体育比赛、广告、拍戏等各种“名人效应”获得了巨额财富。他在洛杉矶拥有一套价值约400万美元的豪华住宅,但他多年来与白人妻子不和,并有多次体罚和虐待妻子的前科。虽然两人已经离婚,但离婚后两人的纠纷依然没有结束。前妻有了新男友,仍然受到辛普森的骚扰。暴力仍在继续,她表现出强烈的嫉妒。
1994年6月12日,他的前妻妮可()和她的男友戈德曼()在洛杉矶的公寓中双双被谋杀。案发后不久,被告驾驶一辆白色豪华轿车带着孩子和大量现金迅速离开洛杉矶。他被警察追赶。电视台现场报道了追击过程,直升机沿着洛杉矶密集的高速公路跟踪他。一辆白色轿车和几辆警车的奇观如此壮观,以至于盖过了当天的其他重大事件,收视率极高。
案件审理过程中,警方发现了血手套等多件证据。经DNA检测发现,他们身上的血迹及现场其他血迹与被告人的血迹一致。因此,警方、检察机关以及相当比例的电视观众聚集了大量的证人。他相信辛普森谋杀了两名受害者。
然而,被告拥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律师团队,在决定陪审团名单时,他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反复筛选陪审团成员。最后,陪审团由九名黑人、两名白人和一名西班牙裔组成。此案可谓跌宕起伏、高潮迭起。辩方找到证据证明该案首席证据官是一名严重的种族主义者,有做伪证和虐待黑人的历史。此外,警官在现场发现的血腥手套并不适合辛普森的手。辩护律师还发现,几名证人是种族主义者,并且撒了谎。结果,检方多次陷入被动局面。即使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检方也不得不承认这名警官的种族主义错误。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激昂,感动了大批观众,但并没有打动陪审团。经过近40个小时的讨论,一致认定被告人无罪。
◎黑白对立的态度
此案反映出的最大问题是,美国社会观念上的种族对立依然明显。数千人到场观看了电视直播的审判,这是自 20 世纪 60 年代阿波罗登月以来的首次。判决前后不同美国人的态度对比更令人惊讶。根据判前调查,74%的白人认为被告有罪,而77%的黑人认为他无罪。量刑后的调查仍然相似。根据对全体人口的抽样调查,67%的人认为判决不公平,28%的人认为公平(与美国人口中黑人的比例比较接近),5%的人不确定。
美国广播公司的另一项调查显示,37%的白人同意这一判决,83%的黑人同意这一判决。许多美国人质疑陪审团制度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受害人父亲在刑事判决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泪流满面:“检方没有败诉,但我们的国家输了,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判决后ABC的一项调查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陪审团是一半白人、一半黑人,会发生什么? 48% 的白人和 49% 的黑人认为结果会有所不同。宣判后的另一项调查也显示,70%的白人和18%的黑人仍然认为被告有罪。 24%的白人和64%的黑人认为警方提供了虚假证据。
克林顿总统也对刑事案件中的这种对抗态度表示担忧。他在判决后第二天向全国发表讲话,称美国司法体系可能存在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做出了这个判决,大家就应该遵守,保持冷静。两天后他还警告说,辛普森的无罪释放可能会造成新的种族分歧。
这一警告并非危言耸听。事实上,大多数美国白人仍然坚持认为被告有罪。判决后,检察官克拉克对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记者表示:“虽然自由派不愿意承认,但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不可能对这类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此言一出,引起轩然大波。媒体一片哗然。以美国最杰出的大法官卡多佐命名的法学院教授、基因专家巴里·谢伊表示:“无论其他人如何看待辛普森案,大多数法医专家都认为,洛杉矶的犯罪专家和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法医工作人员在收集证据方面做得不够。事实上,一些先进的技术,比如基因鉴定,实际上帮助了凶手,结果自然对辛普森有利。”他也明显指的是一位著名的亚洲基因犯罪专家在法庭上给出的证词。
我总能感受到美国黑人和白人态度之间的这种极性。林肯总统在内战期间废除了美国各地的黑人奴隶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了。四十多年来,黑人和白人在公立学校一起上课。黑人还获得了选举权、参与政治权力等多项宪法权利。但历史和传统习惯确实是一个非常沉重的包袱,短时间内无法清除。这在任何社会都是如此。此案宣判后,洛杉矶等地街头的白人和黑人甚至分道扬镳。甚至在同一部门工作的黑人和白人也变得疏远。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障碍会逐渐消失,但无法根除。
十多年前的 20 世纪 80 年代初,当我第一次到达美国时,我就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对抗。这位白人老太太对黑人仍然抱有很深的偏见。她从不雇用黑人或与黑人互动。她的话透露出她对黑人的蔑视。一直在她家干活的是一位白人老者。有一次他带我们去看美国总统大选。门前有一些黑人青年正在为民主党拉票。她毫不客气地反驳他们,结果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言语冲突。
当然,像老房东那样公然种族歧视的人并不多,更多人不会公开表达自己的歧视,但在实际工作和交往中,种族界限仍然存在。白人有白圈,黑人有自己的系统,互不互动。这是比较常见的。
当然,这个限制并不是绝对的。有一些白人律师专门为黑人辩护,尤其是民权活动人士。本次辛普森案辩护团队的领头人是哈佛法学院著名刑事律师德施瓦茨。这位犹太血统的法学教授非常有名,并认为自己是一名民权活动家。他经常出现在全国各地的重大刑事案件中。上午讲完课,下午他就飞去为重大案件的被告人辩护。辛普森案刑事判决结果出来后,他收到了很多抗议信,报纸上也有很多对他的批评。但他平静地将这些抗议信和文章贴在办公室的墙壁和门外,让人们分享成果。欣赏。当我去他的办公室索取相关材料时,我看到了很多抗议的文章和信件。他微笑着看着我读这些有趣的文字。
我认真听了他的刑法课和他为哈佛师生讲的公共选修课《哲学反思》。这位先生口才极佳。他在课堂上从不朗读稿子,而是即兴发挥,滔滔不绝地讲。他不仅精通法律,还具有深厚的哲学造诣。有一次,在哈佛科学中心两个礼堂同时举行的哲学课上,他谈到了证据的不可靠性和人类理解中经常出现的错误。他再次向千余名慕名而来的师生讲述辛普森案。他首先向大家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辛普森案定罪错误,请举手。”
现场观众纷纷举手欢呼。 “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么认为的,这与社会上的统计数据基本一致。”他说。
“但是慢点,请仔细听我说。”他解释说,人的认知和心理缺陷常常会犯错误,而且许多目击者的记忆并不可靠。例如,辛普森案现场就发现了血迹。事实上,每个人每天都会留下一些血迹。现代科技可以找到它的痕迹,比如男士的剃须刀、餐具上以及其他皮肤偶尔破损的地方等等。仅仅凭一丝血迹就定罪一个人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他还深入浅出地解释了许多刑法原理。
在谈到为富有的辛普森辩护时,德施瓦茨表示,辛普森并不是一个特别富有的客户。他接手的案件中的客户比他富有得多,比如拳击冠军泰森。他捍卫被告的权利,无论其背景或种族如何。他说,下课后,他会立即赶往德克萨斯州,为一对兄弟谋杀案的被告辩护,因为现场发现了几个重要的疑点,可以证明被告的清白。保卫。
德施瓦茨教授发表了约40分钟的雄辩演讲后,他再次要求台下那些认为辛普森有罪的人举手。结果是一开始举手的数量确实减少了。看来哲学家和法学家确实可以用自己的智慧改变世人的一些看法。他表示,这个结果与他多次演讲后的结果基本一致。
当然,很多美国人的看法不会因为德施瓦茨教授的雄辩而彻底改变。刑事审判刚结束,受害人就表示打算提起民事诉讼,到民事法庭讨回公道。
一年后,加州高等法院的民事小组开始审理此案。这次,陪审团中有九名白人,没有黑人。经过四个月的审判,陪审团于2月5日裁定辛普森应对谋杀前妻妮可和男友戈德曼负责,并责令辛普森向戈德曼父母支付850万美元赔偿。五天后,同一个陪审团再次命令辛普森支付 2500 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这样一来,他将需要支付总计3350万美元的民事责任。尽管辛普森的律师表示他可能无法支付这笔巨款,但他将因此欠下930万美元。但原告认为,辛普森有支付潜力,仅出售其姓名、商标等,他每年的收入就可以达到300万美元。
无论辛普森的支付能力如何,他都必须为此案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从此以后,很难再过过去那种花钱如流水的自由奔放的富翁生活,也很难再过早年经历过的平民生活了。
民事审判的结果与刑事审判有很大不同,两次审判中陪审团的种族构成是一个关键点。这篇报道再次引起轰动,其报道水平和收视率大大压倒了克林顿总统当天的国情咨文演讲。高盛的父亲说:“两年半后,正义终于得到伸张,我们感谢上帝。”
从技术上来说,民事法庭的判决并不像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求那么严格。陪审团只要认为某种概率是压倒性的,就可以得出结论。判决的表达方式也比较委婉。它只是要求辛普森经常殴打妻子,对倪和葛的死亡“负责”,并向法庭撒谎。民事案件主要解决利益受到侵害后的赔偿问题,因此处罚方式只能是经济的。造成伤害的人将被“罚款至破产”,经济上将“无法站立”。此外,民事和刑事案件实行不同的审判制度也是一个原因。刑事案件要求证据和定罪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即只要有理由引起怀疑,就不能轻率定罪。
当然,根本原因还是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根深蒂固的对立,而且这种对立预计将长期存在。一些黑人凭借自己的才华,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了贫困,成为中产阶级,甚至非常富有,进入了上层阶级。然而,他们一般都搬出了原来居住的黑人地区,而留在那里的大多数人仍然贫穷、教育水平低、犯罪率高。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制度问题。当我参观位于纽约曼哈顿北部的哥伦比亚大学时,我翻过学校东边的一个小土丘,走到不远处的一个黑人住宅区。那里的环境卫生条件很差,街上随处可见排便现象,到处都画着各种图案和文字。成群结队的黑人在街上闲逛。他们把扩音器放在路边,大声跳舞。他们显然失业了。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一些中国学生和学者告诉我,他们大多数都有被抢劫或被盗的记录。
这是美国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一时半会儿无法彻底解决。因此,尽管辛普森早已离开了黑人社区,成为了远比大多数白人富有的名人,但他仍然是一个黑人,而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多数黑人仍然把他视为自己的一员。 。这起案件所体现的黑人心理颇为发人深省。
◎陪审团制度的优缺点
辛普森案留给人们多方面的思考,很多问题都涉及到美国司法的基本制度。哈佛法学院的师生对此也进行了很多讨论。我经常加入他们的行列并有所收获。
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一个系统是完美的。人们似乎想要找到一个理想的制度,包括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但实际上却找不到。即使他们享受它的优点,他们也必须忍受它的缺点。
美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时,规定实行陪审团制度。这不仅是基于英国殖民地保留的欧洲传统,也是为了防止被告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普通公民组成陪审团,在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审判过程中,他们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确定事实并做出判断。其初衷是为了防止法院做出有利于一方的裁决,尤其是防止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或群体。干扰司法公正。允许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平民参与审判的目的,是为了让法律符合普通人的良知和判断。专家有时过于专业,他们实际上构成了一些可能与普通人的生活脱节的特殊社会群体。因此,普通公民有必要平衡专家,维护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
当然,陪审团制度也有其缺陷。例如,选择陪审员的过程非常复杂,而且浪费时间和金钱。一个典型的案件需要法院对200名公民进行现场筛查,这使得案件非常复杂。参与审判的陪审员也占用了太多的时间。虽然这是公民的义务,一般不会得到补偿,但实际上还是花费了纳税人很多钱,包括为他们提供食物和住宿,法院的花费甚至更多。说服12人达成共识需要时间,比法学家审查案件的时间还要长。而且,非法律专业人士在鉴定证据和事实时可能不如专家那么真实。他们可能并不总是理性的,有时可能会受到情绪的影响。其实,人总是有心理偏见的。例如,种族、社区、阶级、社会地位、收入以及是蓝领还是白领等方面的差异可能会影响相似人群的判断。当然,专业评委也会有一些偏见,但可能受情绪影响较小。这些偏见可能是人类常见的弱点。另外,筛选后成立的评审团很像一个小型的代表机构。如果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比如在种族构成上,是10个黑人2个白人或者10个白人2个黑人,就很容易产生偏见,少数人也很容易受到影响。很多人的情绪。
我的一些美国同学和教授有担任陪审员的经验,甚至一些获得美国国籍的中国留学生也履行过这一职责。法庭从计算机随机选出的名单中选出的人将出庭。筛选后,律师会询问他们的基本信念或态度,以及是否需要自行回避。当你正式加入陪审团时,你必须履行作为公民对法治和社区的义务。法院必须正式通知陪审员的雇主,在此期间必须继续支付工资,否则就是违法的。法院只给陪审员每日少量津贴。
一位美国女同学告诉我,她去当陪审员主要是为了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为她基本没有收入,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在工作上。但她自豪地说,成为陪审团成员让她有一种掌控一切的感觉。无论案件大小,她都能表达自己的意见,有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感。在最终的判决中,她的投票是神圣的,别人无法改变。这是一种有效的普法形式,因为亲自参与案件的判决,聆听双方律师的激烈辩论,并做出自己的判断,这种法制教育是活生生的,真正感同身受的。
从普通公民中随机抽取的陪审员一般要求记忆力好(因为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不允许做笔记,只能靠记忆)、头脑清醒、无犯罪记录、遵纪守法、必须非法律专业人士。当控辩双方开始筛选陪审员时,可以各自拥有一定数量的否决权,即可以在不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否决某些人,通常不超过6人。此外,有些人可以根据一些原因进行筛选,包括理智和其他标准,而有些人可以通过询问候选人的意识形态倾向来拒绝。如果候选人被发现有种族歧视,在涉及不同种族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被拒绝。其担任陪审员的资格。对于重要案件,陪审员必须入住酒店。庭审期间一般不准看电视、报纸,以免受到记者和舆论的影响。他们还应该避免受到亲戚、朋友和其他人的不当影响。只能观看一些与案件无关的文艺片视频等。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之间不得相互讨论案件,只能在最终投票前权衡整个案件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有人说,这种近乎孤立的处境是最难以忍受的。辛普森案的陪审员们度过了一百多天的漫长时光。宣判后,他们立即回家,如释重负,如释重负。
美国司法系统的大陪审团人数为23人,而一般案件的陪审团平均规模为6-12人。过去,需要完全一致通过决议。只要有一个人投反对票,就不会得出结论。近年来,一些州也改变了这一要求,比如改为11:1、10:2甚至9:3。由于陪审员不是专业人士,只对具体案件做出决定,他们不像专业法官那样必须形成先例或像最高法院一样对影响美国人生活的重大事件做出决定(例如决定堕胎是否合法)。专业法官的判决往往以微弱多数通过。陪审团只负责确定事实,法官根据陪审团的裁决来确定刑罚。但有时陪审团也会做出量刑决定。
这些特点决定了美国陪审团制度的独特地位。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美国是最普遍、最坚定地采用陪审团制度的国家。一些欧洲国家或部分废除或完全废除普通公民的陪审制度。例如,英国于1933年通过立法废除了民法中的陪审团制度,仅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保留了陪审团制度。在德国,专业陪审员参与法庭审判。当我和欧洲的一些法律专业人士谈论这个案件时,他们对美国仍然如此大张旗鼓地采用陪审团制度表示有些困惑。
对于这种陪审团制度,确实是见仁见智的问题。首先,这是公民参与法治的一种方式,控辩双方、原告被告都很难作弊。毕竟,一个地方的法官、行政官员、有权势的人都只是少数。他们目标集中,很容易成为贿赂或拉客的目标。尤其是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要么是因为家族联姻、血缘关系,要么是因为有更多的交往和利用的机会,必然会在有形和无形中互相保护。但随机抽取的公民名单数以万计,如此分散的目标确实很难贿赂。提前行贿,需要贿赂整个地区的公民,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选择陪审员时,凡是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必须回避,而成为陪审员后,他们几乎与外界隔绝。如果有人想影响或威胁陪审员(这也不是不可能),确实很难,因为很多判决需要一致同意,而同时贿赂12人或其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容易。只要其中一人揭露真相,行贿者或施压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有时候,普通公民还是有逆反心理的。你越用你的力量打压我,我就越不买账。因此,陪审团制度的设计使得司法作弊很难发挥作用。
案件由普通公民决定,法官在审判中仅扮演主持人或程序协调员的角色。辩护系统双方提供证人、出示证据、质证对方证人、说出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最大程度地避免无辜者受到不公正的指控。 。这就是陪审团制度的优点。当地方有权势的人,甚至是高官、大人物及其子女犯罪时,案件都是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来裁决的。这确实有助于社会平等,防止少数人成为法外特权分子。这也是美国人坚持采用陪审团制度的重要原因。事实上,有人做过调查,发现美国法官和陪审团对75%以上的判决达成一致,这说明大多数陪审团的判决与专业法官的判断是一致的。如果有不同意见,法官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并要求重审,然后选出新的法官和陪审团。
托克维尔曾高度评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他认为,这个制度教会大家尊重判决事实,培养权利意识。它教导人们公平地做事。当每个人都在评判他的邻居时,他总是认为轮到他被邻居评判了。它教导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每个人都可能决定别人的命运,而别人也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一个人的勇气,没有这个勇气,就没有政治道德。”因此,这个制度赋予了每个公民一个主体地位,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对社会有责任和担当。参加自己的政府。 “陪审团制度通过强迫人们做其他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来克服个人自私,而这种自私是社会的污点。”因此,他认为陪审团制度是公民免费学校的常设机构。每个陪审员在这里运用自己的权利,“经常与上流社会最有教养、最有知识的人接触,学习法律技术的运用,并依靠律师的帮助、法官的指导,甚至双方当事人的质询,我认为美国人的政治常识和实践知识主要是通过长期使用民事陪审团制度而获得的。”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 1 卷,第 316-317 页。)
出身于法国贵族政治传统的托克维尔高度评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认为这是人民统治和学习统治的最有效手段。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任何制度的弊端都会逐渐暴露出来。普通公民在办案时能否避免情绪化,缺乏专业知识又该怎么办?尽管十几名基本没有司法或刑事侦查专业知识的公民可以得到法官的咨询和帮助,但最终的决定权掌握在他们手中。陪审团的组成存在一定的集中性。例如,辛普森案的两个陪审团中,黑人和白人的种族构成恰恰相反。能否排除非理性、情感因素的干扰和妨碍司法公正?这正是这种情况暴露的。陪审团的弱点。
实际上,在同样在洛杉矶的辛普森刑事审判前三年,一个白人陪审团在警察殴打黑人罗德尼·金( King)的警察中无罪。美国的媒体基本上不受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影响,它从私人人士那里购买了在犯罪现场拍摄的视频,并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广播,在黑人中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并形成了全国性的黑人暴动。数十人被骚乱。法院不得不重新审查此案,并惩罚两名涉及的警察以暂时平息局势。
由于陪审团的这种缺点,一些普通法国家不再使用陪审团制度,而仅在有限的案件审判中使用它。辛普森案结束后,美国司法机构再次讨论了是否废除陪审团的问题。由于在这个主要情况下存在明显的缺陷,越来越多的专家呼吁改革该系统。但是,此问题涉及宪法修正案,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辛普森()的刑事审判中的辩护团队利用陪审团的情感弱点,成功地使用了轰动性主义,也就是说,扮演所谓的“种族卡”来煽动人们的种族对抗。他们发现了直接参与此案的洛杉矶警察迈克·莫恩(Mike Emen)的种族主义言论和伪证,并列出了洛杉矶警察局在虐待黑人方面的不适当行动。被告的法律团队专门要求黑人律师Yoni 担任总结言论的主要辩护人。他将洛杉矶警察与希特勒和虐待狂的人进行了比较,并告诉陪审团:“警察是腐败的,压迫黑人。人们对此无能为力。但是您有办法。您可以无罪。洛杉矶警察局警告。” “虽然这张轰动的“种族卡”是由被告法律团队(一个白人)的首席律师反对的,后来他宣布他将永远不会与合作,但它确实在影响陪审团的裁决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该案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金钱。尽管说不是一位伟大的百万富翁,但他确实付了很多钱。根据不完整的统计数据,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上总共花费了近1000万美元。他聘请了最有才华的律师,最著名的刑事调查专家,甚至是科学家。这些后一种专家可能不一定打算偏爱被告,而是表达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作证说,现场可能有另一个人的足迹,而DNA血液染色识别可能不是100%准确的。
可以邀请多少名名人出现在美国?美国是一个具有非常发达的商品经济的社会。许多事情,包括一个人的成功或失败,几乎总是以金钱来判断。这当然并不意味着钱可以买义。许多富有和有权势的人在犯罪后仍受到惩罚。但是,就像美国政治运动中的竞选活动一样,金钱也起着间接的作用。美国媒体对此非常发声。哈佛大学的教授和社会评论员去电视上讨论了金钱在辛普森案中的作用。正是因为他以高昂的代价雇用了最有才华和著名的律师,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利用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来挑战起诉,案件充满了细节和持久,陪审团被质疑判决。疑问证据的可靠性。
为了平衡被告支付的成本,检方还部署了一个强大的阵容,使用各种手段来找到证据,并安排证人出庭,这也使纳税人花费了数百万美元。顺便说一句,曾担任起诉的主要辩护律师克拉克(Clark)在案件中努力工作,损失了十磅以上。在最后的结论演讲的那天,她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表情疲倦,似乎年纪大了。尽管她没有获得辩护律师的法庭费用,但由于案件而出名,并在判决后不久就写了一本畅销书,为此她获得了约200万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
在采访大学教授和司法管理员时,一位美国电视记者问:普通平民或穷人会有这种情况的结果吗?答案是:不。这与辛普森的近1000万美元是一个巨大的不同,因此穷人的案件得到了迅速而简单的审判。即使存在所谓的合理怀疑,也不可能成功提供证据,并可以做出足够的辩护。
货币确实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物的结果,尽管它不是万能的。辛普森在民事审判中没有从金钱中受益。
◎程序法治和改革之路
辛普森案中的刑事判决使许多美国人不满意,但是美国人对此事的实际反应仍然显示出受法治管辖的国家公民的某些素质,尤其是遵守程序法治的好习惯。
如此重大案件引起骚动的结果与大多数人的观点完全相反。在媒体已经大肆宣传这么长时间之后,许多人的情绪和判断已经投入了。如果公民的质量和容忍度很差,那么社会动荡和破坏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我仔细观察了周围的人的反应。令我惊讶的是,基本上没有麻烦。许多人在电视裁决的现场轻声说“不”,或者礼貌地表达了他们的不满,但他们没有聚集在人群中,在街上造成麻烦,要求新的审判或公开侮辱法官和陪审团。辛普森()在法庭上被释放,并在没有任何袭击的情况下回到了他的豪宅。这么大的事件相对和平地通过了,这让我感到惊讶。我对主流社会主要社会问题学会的心理宽容感到惊讶。
因为审判过程符合美国司法程序,并且尊重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原则。如果某个结果不满意大多数人,并且整个过程都符合所谓的社会契约中规定的程序,那么不满意的多数人只能诉诸于政治集体行动以首先改变程序本身,并且情况下的条件是尚未成熟,并且不会直接采取行动来推翻这一结果。
这是现代法治概念的重要特征:为某个案件而言,不能直接违反更多的一般程序。程序正义是西方正义概念的核心概念。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它平等对待每个人,没有建立特权,并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公民。尽管金钱在美国社会中很重要,但在正式的司法程序中,它仍然遵循普遍的形式。
因此,克林顿总统可能对判决不满意,但是在结果问世之后,他立即向国家表示立场,要求美国人尊重自己的司法制度的决定,保持冷静,并再次表示慰问给受害者的家人。他想维护法律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西方人如此重视法庭程序。一些国家要求法官穿黑色的长袍和假发。在法庭辩论中,原著和被告的律师都处于平等的立场,甚至谋杀者都必须允许其稳固的证据,以使他的律师做出充分的辩护。我认为这是一种文化习惯。经过仔细的观察,我意识到它包含了一个深刻的想法,即符合程序正义。目的和结果的公正性必须以手段和程序的公平性为前提和保证。
在美国的法治过程中,在美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人们逐渐习惯于根据司法程序进行工作。第5条对美国宪法的修正案规定,除了几种情况外,没有陪审团的判决,任何人都不应成为罪犯,任何人都有权通过公正的审判定罪。法律制度还特别规定了陪审团的方法和法规的方法,即,候选人是从具有投票权的公民中随机选择的,然后对两位原始被告的律师进行了调查和筛查。双方都有理由要求候选人的态度和背景以防止偏见,而那些需要避免的人必须避免这种情况。双方有权排除无需提出任何理由担任陪审员的候选人。换句话说,只要我觉得您不舒服,我就可以拒绝您作为陪审员。在这三个选择和两个选择中,这种种族作品出现在辛普森的刑事审判中。但是,该程序符合法律,而12人的最终决定也是合法的。
当然,根据程序的法治并不意味着僵硬和灵活性。例如,前面提到的黑人被警察殴打。由于事后社会动荡的严重结果,法院不得不宣布审判。当然,法律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包括法官的要求,它可以推翻旧的陪审团判决并重新检查此案。可以看出,在特殊条件下,根据程序的社会影响也受到社会影响的限制。在现代,这只是一些例外。我曾经告诉美国老师和学生,如果白人在辛普森的刑事案件之后在各个地方进行了骚乱,恐怕它也会宣布审查。但是,美国的主流社会确实遵守该程序法治的原则,并且没有动荡。
美国司法制度提倡无罪的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在法院被定罪之前的怀疑,无论多么怀疑,他都会暂时认为他没有不认罪。该系统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对抗辩论系统。无论刑事或民事诉讼如何,前被告的律师都直接反对法院,并进行了tit -Tat辩论,以保护其受托人的权利和利益。在此制度下,被告的律师可以充分利用他的权利来质疑任何证人或当事方并提供证人证词。被告的律师对洛杉矶警察的任意袭击以及关于检察官证人的许多疑问不能说违反了该程序法。此外,辩护律师从未允许被告出庭作为证人,这避免了起诉直接质疑被告。在整个刑事审判期间,被告可以保持沉默,律师代表他说一切,这也是美国司法程序也允许的。
当然,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无权结束。他必须回答原告律师的质疑。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因为涉及被告权利的刑事审判权利更为重要,因此他们在程序法规中更加谨慎。刑事案件中的事实必须“超出合理怀疑的范围”,这一事实也是为了防止不公正的人,这也与美国建立的历史有关。在殖民时代,被告的例子使美国更加专注于独立后的“枉”问题,但因此出现了“垂直”漏洞。有些罪犯是违法的,因为受害者无法提出确定的证据。这种历史的制度缺陷已成为讨论司法改革者的话题,但实际的改革涉及重要的制度变化。谈论它很容易。
司法,政治和专业人士一直在考虑美国司法改革的问题。例如,是否废除陪审团制度,以及是否已经发展为极端的对抗辩论制度(欧洲法院与美国不同)。但是,这些改革涉及基本制度的改革,包括宪法的修正案。就像枪支人民的合法性一样,陪审团也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的修正案》要求提议两家医院的两分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并在这些方面获得四分之三的选票的批准。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这很难实现,而且确实很难在基本系统问题上制定一致或紧密的改革计划。据说,尽管这个陪审团系统中存在缺陷,但许多人认为这仍然是合理的。一位退休的法官说,在法官的14年中,只有一两个陪审团的判决对他来说是不合理的。可以看出,该系统基本上是有效的,没有必要进行改革。因为经过更改后,它将失去其优势。美国的一些法学家坚持认为,陪审团是美国司法系统的核心,所有其他法律实践都在围绕它,就像铁二氧化铁位置在磁铁的极点周围一样。无论是优势还是缺点,它仍然构成美国司法系统的核心。另一个例子是控制枪支。私人政府中数亿枪已成为公众危害。尽管辩论很长,但许多人组织了一个特殊团体来游说社会和国会,但是到目前为止,宪法修正案仍无法取代当前的第二修正案,以实现当前的第二修正案。案件。
很难说美国司法系统的这些特征都是优势。只能说这是美国历史的全面结果,也是法治的传统和现实发展的发展。不同的文化治疗方法也将有所不同,并且没有完全统一的模型。但是,法治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四个季节”。例如,法治和人类治理之间的重要区别是遵循程序正义。没有一个人或一个社会团体可以有权决定所有主要问题,而不允许其出于外部特权,个人不能随意推翻法律,“嘴里包含道德克西安”。同样重要的是要强调,在中国人中,有些人将“法治”与“法律制度”混淆。实际上,“法治”是指法治,是社会统治的基本体系。与“人类治理”相反:“法律制度”是指司法形式和系统的形式,例如规定,实际形式等。两者有明显的差异。
我目睹了美国的“世纪案例”,也是了解美国社会和法治制度的一个好机会。这是通过电视广播的家喻户晓的名字。人们还对司法程序的特定系统和法治有直观的理解,成为普及法律知识的最大教室。在刑事判决之后,大量的评论促使人们更深入地思考,以及由实际的种族关系和播放“种族卡”造成的公众舆论的后果。洛杉矶的一名激进的“革命军”成员在ABC“夜线”计划中公开袭击了美国警察系统的非右派,并说洛杉矶警察没有用。当然,这种极端的观点只是少数检查。大多数人对警察维持公共安全的作用进行了基本评估。一些政客批评了如此大规模的现场报告的副作用,建议将来应有限制。
但是,电视台通过收视率幸免。报告越刺激和争议,评分就越高。涉嫌杀害妻子的名人,电视将被提升,以免一个不认识的人。主要的电视网络不太努力派遣最强大的记者当场面试,各种肥皂剧,喜剧和脱口秀节目也扮演着一些著名的法官,被告,检察官和证人的角色。他能做事。如此嘈杂的媒体“疯狂的轰炸”尚未引起社会骚乱。观众可能已经习惯了。他们以强烈的免疫力来看待它,不满意,但不会轻易地采取行动。
辛普森案是一门很棒的课程。我已经学到了从班级到班级的知识:美国的种族反对,法治的成熟,陪审团制度的优势和劣势,对程序法律的尊重以及某些缺陷它的系统。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中,利益集团和种族群体变得越来越差异化,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致的改革必须难以实现。美国社会保障的现状需要改善司法系统,但种族反对经常会干扰。如何影响市场经济中的政治和正义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任何简化的摘要都可能导致一个方面。
我国家的经济正在朝着市场化发展,法治也逐年改善。尽管中国和美国的文化很大,但政治和法律制度也有所不同,但朝着改革和开放且市场经济开放的中国人民没有回来。 。如何消除人类的情感,部分个性和情感化案例,您能从陪审团制度的某些优势中学习吗?例如,人民的陪审团在我们的法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绝对可以从太平洋另一端的“世纪案例”的讨论中获得一些深刻的灵感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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