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四+模式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2025-05-27 09:00:50发布 浏览793次 信息编号: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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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四+模式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江宁区司法局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确保更多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享受到专业而高质量的法律援助。该局与检察院紧密协作,有序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的全覆盖工作。自去年六月份起,我们已处理了超过80起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案件,同时提供了超过2300件法律援助服务,这些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刑事案件受援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
首先,需会签相关文件和规范流程。去年六月,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实施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法律援助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具体任务,并规定了工作流程。区法援中心在收到区检察院发出的“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后,便依照既定程序迅速指派了相应的律师负责处理案件。案件进入侦查阶段时,值班律师已提供法律援助;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工作要求,需继续通知辩护,此时可指派原值班律师继续担任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处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提升辩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当年12月,区司法局与开发区检察院共同签署了相关文件,从而在江宁区实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的全覆盖。
二是江宁区司法局于2018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在区检察院创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此举使得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政法单位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全面覆盖。这一举措确保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的全面覆盖,同时也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支持。工作站内,法律援助律师定期进行值班,他们主要负责指导刑事法律援助的申请流程,并给予法律咨询以及提供援助。他们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现场、电话或网络等,来提供援助或协助。值班律师迅速审阅案卷、与嫌疑人会面,帮助他们正确领会认罪认罚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对于每起案件的事实、罪名的界定、证据的核实以及量刑的建议等环节,逐一提出详细的书面审查意见,确保律师在案件审前阶段发挥出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对于那些拒不承认罪行或仅部分承认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有权通知他们获得法律援助,并让援助律师发挥其专业优势,引导他们参与控辩协商等程序,以确保他们的刑事辩护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了确保会见时间的充足,防止法律援助流于形式,对法律援助的次数设定了上限,规定值班律师每日最多处理六起法律援助案件。
第三,构建律师团队与联动机制。区司法局积极与公安、检法机关保持紧密沟通与协调,不断完善网络工作协作平台、工作流程的衔接以及信息交流机制,确保所有符合资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起诉审查、审判各阶段均能获得及时的合法法律援助或支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司法职能,实现惩治犯罪与维护人权两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在全区40多家律师事务所和1000多名律师中,我们严格筛选出30位政治立场坚定、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且拥有三年以上刑事审判经验的律师,将他们纳入刑事案件律师库。为有效应对刑事案件数量的显著增长,我们组建了9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专业团队,各团队轮流值班,确保为当事人提供持续稳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在面临法律援助对象众多的特殊情况下,区法院和检察院会提前发出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据此及时对值班律师的数量进行调整和扩充,从而确保刑事辩护的全面覆盖以及认罪认罚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就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进展进行交流,对办案效果进行反馈,并共同探讨解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以此加强政法各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
四是评估卷宗和案件办理质量。案件处理完毕后,需依照“每案一卷”的规定,将材料提交至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存档。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对案件受理、律师会面、承办态度、服务水平及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与补贴直接关联,以此保障案件质量。(陈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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