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干货:教你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5-05-28 19:01:19发布 浏览67次 信息编号:2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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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干货:教你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以及司法部近期共同颁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一文件。《规定》在哪些方面对律师的执业权利给予了保障?下面我们一探究竟。
为确保律师执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的作用,推动司法公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为凸显政法机构应尊崇律师,完善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体系,严禁干预律师依法执行辩护和代理任务,严禁侵犯律师的合法权益。此外,为确保律师在会见、查阅案卷、申请提取证据及庭审辩论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措施。
《规定》对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权利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律师在会见、查阅案卷、搜集证据以及发问、质证、进行辩论和辩护等环节中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
政法机关及律师协会需在维护律师执业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构建健全的救济体系,以保证对侵犯律师执业权的行为能够迅速得到纠正。为此,《规定》针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从四个层面设立了救济措施:首先是投诉渠道,其次是申诉和控告程序,再次是维护律师执业权的日常工作机制,最后是各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
《规定》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了明确。对于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办案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需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机关进行纠正。若相关机关拒绝纠正或屡教不改,纪检监察部门应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若责任人存在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规定》明确指出,必须严厉打击冒充律师执业以及非法提供法律服务的违法行为。对于那些未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或其执业证书已被注销或吊销,却仍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或参与相关活动的人,以及那些借助公民代理的相关法律规定,非法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以谋取私利的人,都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规定》由“两院三部”——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这在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中尚属首次。此举对于强化律师工作的开展、维护律师执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的进步,以及充分展现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关键作用,对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实施,均具有极其重要且影响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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