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高考211大学申请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2024-02-10 15:00:28发布    浏览222次    信息编号:116131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2019年长沙高考211大学申请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简介:本文整理了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沙高考考生招生简章,分享给同学们,供同学们填写申请时参考。 有意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同学请仔细阅读本文中的招生简章信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大学。 2017年入选第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名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大学。 2017年入选首批世界一流大学。 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第三条 学校分为南湖校区和首义校区两个校区。 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政编码; 首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邮政编码。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以便入学。

第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参加普通高考(简称普通高考)的学生和华侨及港澳台学生。 其中,特殊招生形式主要包括:艺术类学生(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自主招生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学生、大学专项计划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中国大陆藏族班和新疆高中班的学生。 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暂停招生。

第六条 学生完成本专业(类型)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并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校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历证书。 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在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数量和质量结合各省(区、市)招生情况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预留当年招生计划总额的1%,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在线考生人数不平衡的情况。

第十二条 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类)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相关报考要求,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原则实施。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普通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设有选修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选修科目报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 除当地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另有规定外,以公示的选修科目为准。 其中,我校普选专业、自主招生、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科科目均为AB。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并符合合格条件。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特殊工种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和高校特色专业考生考核选拔办法。 具体要求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当年执行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公安专业、艺术专业(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实行早期招生批次录取、自主招生、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录取。规定批次、其他专业(类别)均属于第一批本科招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整比例。 实行序贯志愿的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实行并行志愿的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根据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我校在上海和浙江省的档位调整比例为1:1。

自主招生和专科考生的招生计划和转学名单,由学校另行向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提供。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考生成绩依次录取。 学校不制定加分政策。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录取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条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批次填写,向我校提出申请,才能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成绩优先。 申请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中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较高的考生; 当高考文化总分也相同时,专业分配时优先考虑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分配专业相关科目。 理工科专业是数学+综合,文史专业是语文+综合。 如果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可提供额外计划录取。

申请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符合专业调整的,将根据表现转入其他专业。 如果不遵守专业调整,将被取消资格。

江苏省普通考生专业分班规则采用先评分后排名的办法。 当提交成绩相同时,理工科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文史类考生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当总成绩与单科成绩相同时,比较所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当最高等级也相同时,比较下一个最高等级。 成绩较高者优先分配专业。

上海市、浙江省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总成绩(即“3+3”总成绩)较高者优先; 高考总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 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排队招生”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仅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言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公安专业按照省备案规则择优录取。 对公安专业无志向的考生(含服从转校生),学校不予录取。 学校不对公安专业考生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但考生报考条件、学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要求、学生身体条件要求、男女生比例必须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 《关于下发通知的有关规定》(教部[2003]16号)。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电影学”专业考生的具体招生程序按照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和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均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考生可报考两个专业,专业按“专业偏好优先,无等级差异。” 原则并按照各专业招生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招生办法按照学校2019年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藏族班学生、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的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人数以预科年度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相应批次本科成绩80分。 预科生在预科培训期间不分专业。 预科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转入本科层次。 学校根据学生意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

第二十七条 经济管理实验班(文澜学院)要求考生填写第一专业申请表。 经管实验班不接受插班生,不符合招生规定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们将征集志愿者。 若志愿者招募后符合要求的学生不足,我校可将招生计划调整至其他有足够学生的省(区、市)招生。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当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

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关于考生身体状况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培养要求,各省分别下发公安专业男女生计划。 其他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三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三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收费标准以2019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类社会助学金等方式.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 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无故两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学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审,艺术类考生(含中韩合作办学专业)进行专业复审。 复试不合格的,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并退回居住地。

同城奢侈品信息网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