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司法局与潍坊市律师协会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座谈会

2024-03-18 01:04:49发布    浏览189次    信息编号:13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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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司法局与潍坊市律师协会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座谈会

近日,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律师协会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座谈会,与即将参加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座谈会的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孙宏业律师举行座谈会。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成功律师事务所刘晓东律师进行了座谈交流。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孟中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马东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秋兰,监事长,杨力,方强副会长、秘书长刘国增,市局律师工作科刘国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及协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座谈。

根据司法部今年的统一部署,孙宏业律师、刘晓东律师将分别赴青海省囊谦县和陕西省清涧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会上,孟中阳副书记向孙宏业律师发放了工作补助费,马东宁董事长向刘晓东律师发放了工作补助费。 孙宏业、刘晓东两位律师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发言。 同时,与会人员还表达了对孙宏业律师、刘晓东律师志愿服务活动的祝福和嘱托。

孟中阳副书记表达了对即将奔赴援助现场的我市律师志愿者的希望和要求。 一是放下身子去学习。 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熟悉援助地区的风土人情,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以便开展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真正发挥作用。 援助律师不仅承担援助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还承担着推进援助地区法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任务。 要把律师职能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工作标准,积极贡献、扎实服务、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三是树立良好形象。 要强化自律意识,将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树立协助律师良好形象。 第四,要合理安排生活。 处理好工作、学习、生活的关系,注意劳逸结合,克服高原、水土等带来的困难,以健康的身体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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