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律师协会招聘公告
2024-07-04 07:02:06发布 浏览202次 信息编号:14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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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律师协会招聘公告
1、与市律师协会的主管部门、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单位开除出局的人员。
四、注册
1. 注册程序
1.有意者请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学历、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工作日),请到扬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扬州市邗江区念思桥路17号南楼四层)现场报名。
3、申请材料: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2寸,蓝底或白底);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以下邮箱:
4.资格审查:市律师协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有疑问的,申请人应当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所填写信息应与申请人所持有效证件相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申请人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3.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应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五、体检、考察面试及就业
1.体格检查
应聘人员需接受体检,体检由扬州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采访
扬州市律师协会组成的考察组将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考察、面试,并根据考察、面试结果决定是否聘任。
(三)就业与薪酬
聘任人员应当与扬州市律师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确定试用期。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入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更换
体检录用过程中,如因下列情况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1.申请人自愿放弃工作;
2.申请人体检不符合要求;
3.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其他导致职位空缺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市司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准。一经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报名和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扬州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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