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炉!

2024-07-27 12:16:54发布    浏览296次    信息编号: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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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炉!

6月16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高中招生实施办法。今年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共计划招收新生13676人,比去年增加1133人。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普通高中融合发展,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覆盖面,2020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安排温州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等5所普通高中面向本行政区域外城区招生252名。在此基础上,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永强中学、瓯海一中等5所学校新增招生计划400名,面向鹿城区、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招生,为城区学生选择优质学校提供更多机会,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今年高中如何招生?

怎样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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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直属局(鹿城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成绩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计[2020]20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和鹿城区所属中学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涉及的市局直属(鹿城地区)普通高中,是指市区普通高中体制调整前的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即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分校)、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市东瓯中学,以及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实行统筹招生的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

市直属局(鹿城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一、录取方式

一、招生原则

1、择优录取。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考核、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全面考察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注重毕业和升学,更注重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不仅注重共同基础,更注重个人特长。

2.普教统筹原则。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致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3.信息公开原则。鹿城区各高中要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奖金政策、民办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长,方便考生和家长选择。

4、同城待遇原则。我市引进人才子女和回市的浙商、温商子女在温州读高中,可享受与我市市民同等待遇。

5.规范招生原则。普通高中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公立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

(二)普通高中招生情况

1. 普通高中入学条件

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最低控制线以下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未达到4P、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省级特色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未达到2A2P或综合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自2021年起,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5B以上;参加省级特色示范学校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2A3B以上。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时,相应体育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成绩须达到A级;考生报考理科类特长生时,科学实验成绩须达到A级。

户籍在温州以外的考生,可以参加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或民办高中招生,如参加温州市教育局(鹿城区)直属公立高中招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备案的初中电子学籍,且具有在市教育局或鹿城区直属中学连续3年完整的学习经历;(2)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1年以上(2019年7月至今),在本市取得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2019年7月至今); (3)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及以上(自2019年7月连续缴纳至今),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含出租屋)。

原则上,在温州以外地区就读且未回温州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温州户籍学生,不被公立高中录取。如学生确需回家乡就读,可提供就读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高中入学考试成绩证明,经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批准后,可参加市局直属民办高中(鹿城地区)招生。

2.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

省级特色高中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的方式分配给初中。温州中学、温州二中招生计划原则上5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给市局直属中学和鹿城区属中学,定向招生和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50%。

定向生录取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依据,具体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另行制定。非市直中学和鹿城区直属中学毕业的考生,不具备温州中学和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向录取资格。

自主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须报温州市教育局审核,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3. 特殊才能学生的录取

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办学特色、课程实施能力和条件,申请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等专业有特殊才能的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足球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列出)。特殊才能学生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直普通高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局〔2020〕34号)。

4.城乡招生

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本行政区外城区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本市及鹿城区、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招生。具体招生方式及计划详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温州中学等10所公立高中2020年面向城区统筹招生部分招生计划的通知》(温教指[2020]39号)。

5.特色普通高中招生

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市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可申请全市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另行公布,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理科成绩,含政策加分和专业加分;理科成绩须达到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理科基本成绩150分)为依据选拔录取学生。

6. 私立高中招生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市东瓯中学以鹿城区为招生对象,鹿城区招生人数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学生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自行招生,直至名额满员。跨县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40%。

招生学校要根据本校招生情况,提前制定本校招生报名、录取计划,经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生办公室备案批准后,主动向社会公众和家长公示。民办高中要提前公布2020级新生学费标准。

7.市外普通高中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立高中不得跨地级市招生。温州以外公立高中若擅自在我市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转学手续。温州以外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温州以外民办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否则不予为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电子学籍转学手续。温州以外民办高中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向生源地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招生。

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

1.中职教育包括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大专班、五年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大专班报名时间和录取办法另行公告。

2、温州外中职学校在温州招收五年制、“3+2”专业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并下达招生计划。报考温州外中职学校的考生,须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

2. 积分政策

(一)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规定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成绩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计〔2020〕20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20年高中招生特长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计〔2020〕22号)执行。

(2)自2021年起,取消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科技竞赛获奖加分政策,初中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中获得的奖励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测评。

(三)政策加分考生、特长加分考生提交材料要求。政策加分考生参照中考优惠政策一站式申报方案。特长加分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社科和法律五门科目的总成绩(试卷分数占50%)加上政策分、特殊才能分,下同),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平行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1. 志愿者申请

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即“知分后填报”,填报周期为3天。报考普通高中入学的考生通过“温州市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今年市局(鹿城区)直属普通高中招生19所,设29所平行报考点。

其中公立普通高中选择19个,分别是:温州市中学统一招生、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统一招生、三校联合统一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一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同选择同录取分数线)、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一招生、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统一招生、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龙湾中学统筹招生、瓯海中学统筹招生、洞头区第一中学统筹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龙湾区永强中学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

特色普通高中选择1所:温州市仁文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公立)统一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共有9所选择,分别是:温州市五十一中学统一招生、温州市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五十八中学统一招生、温州市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统一招生、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北大青春”特色实验班、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统一招生、温州市英才学校统一招生、温州市东瓯中学统一招生。

二、招生原则

高中招生实行“多选一录取”原则,即每个考生报考时有多个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旦被公立普通高中、私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公立民办学校)录取,考生信息将自动锁定,其他学校将不允许再录取该考生。

3. 录取顺序及方式

1. 自主招生

2020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招生160人(其中市区40人),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120人,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50人,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60人,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招生180人,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中分校)面向全市招生80人,温州市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特色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160人。以上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2020年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等录取活动。

2. 普通高中招生

市属高中招生在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对符合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立项录取。根据省级特色示范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录取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立项录取,总成绩相同按考生排名顺序录取。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由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录取要求、分配名额及考生意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考生排名顺序录取。

(2)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统筹招生,由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生办按照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或县级中学)招生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考生意愿进行招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按考生排名顺序录取。

(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三所学校联合招生,录取后按照各校招生计划,由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到三所学校,学生须服从计算机均衡分配。

(四)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收90名学生(2个班);温州市第五十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收45名学生(1个班);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北大青春”实验班招收90名学生(2个班)。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招生,总成绩相同,按名次排序录取。

(五)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一中新增招生计划,设立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统筹市区、鹿城区、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将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要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排名先后顺序录取。

(六)温州市十四中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全市自主招生30人)。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招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名次录取,鹿城区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温州市十四中统一录取分数线。中考成绩公布后,全市自主招生开始,考生直接到学校预报名。 学校将根据录取方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考管理系统平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考生的录取代码择优录取。

(七)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中分校)统一招生。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生办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理科成绩,含政策、专业加分;理科成绩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理科基本成绩150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考生。如上述成绩相同,按理科成绩从大到小排序录取;如上述成绩与理科成绩相同,按名次排序录取。

(8)确定考生排序。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含政策、专业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按文化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②总成绩与文化科目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③总成绩、文化科目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或数学成绩录取(取成绩高者);④总成绩、文化科目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⑤若总成绩、文化科目总成绩、语文和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相同,则以并列成绩录取。

(九)普通高中特殊才能学生录取工作在平行志愿统一招生前完成。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招生学校录取要求的预录取、考生提前录取。对体育特殊才能学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学生家乡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0分以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批准,优先录取。正式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录取和其他类型招生录取。

(十)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将进行补充招生,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直接到学校进行预报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录取代码,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考管理系统平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情况,择优录取。

3. 私立高中招生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市东瓯中学的招生分为自愿统一招生和跨县自主招生两种方式。

凡来自鹿城区及本辖区(即入学地点在鹿城区)的考生,报考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市东瓯中学,通过中考系统填写报名表后,通过统一招生录取。民办学校可在考生填写报名表前向市直中考办提出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要求。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报名交费的考生,市教育局中考办将不再录取。

外县(市、区)考生跨县报考市(鹿城区)直属民办高中,可在志愿报名期间在中考系统预报名,根据招生学校后续反馈情况,于志愿报名截止时间到校确认、缴费,确认无误后方可直接到校报名。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不含县级政策或特殊技能加分)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结合温州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考生录取代码,择优录取,直至满员。跨县招生的民办高中须与考生家长签订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核。

所有私立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录取已经被公立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被私立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允许参与其他公立普通高中的录取。

4.职业学校招生

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可在普通高中报名期间通过中考系统进行预报名,报名截止时,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中考管理系统平台按照考生录取代码择优录取。

专升本教育专科班、学前教育专科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意愿、普通高中平行录取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专升本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科班需结合专业艺考成绩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班、“专升本”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资格。

四、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专门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考生入学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众如发现高中招生过程中存在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2020年龙湾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计[2020]20号)精神,龙湾地区(含龙湾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2020年高中招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通过“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报名,按照各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并行报名录取。

龙湾地区

高中录取和志愿者申请程序

1、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在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每批次分批次报名15份,考生须登录“温州市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址:)填写报名信息,每批次最多可填写15份报名信息。 各普通高中志愿者代码如下: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龙湾区强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代码102,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代码103,温州市中学代码104,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代码105,瓯海中学代码106,洞头区第一中学代码107,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08,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09,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0,龙湾区永强中学(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1,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 112、温州市越秀学校(私立)代码413、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私立)代码414、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私立)代码415。

2.中考成绩公布后,报考职业高中的考生须在“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学校(职业高中)根据“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的录取代码直接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所报普通高中的录取,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3、报考学前教育专科班、“中本合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始报名,市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中本合一”和学前教育专科班的考生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考普通高中并被录取,具体时间以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龙湾地区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可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市教育局提出录取分数要求,跨县(龙湾地区外)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40%以内。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中考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报名截止日,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在“温州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直接根据考生录取代码择优录取,直至名额满员。龙湾地区民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招生名额不足时,招生学校直接在“温州中考管理系统平台”自主选拔、补招,直至名额满员。

5、有意报考龙湾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特殊才能班的学生,须优先报考相应学校,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不招收特殊才能学生。

6.普通高中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龙湾中学招生办法。学校计划招生560人,其中保送生148人,市本(鹿城)、瓯海、洞头56人,区本招生356人(其中普通招生154人,定向招生186人,特长生16人)。

1.特殊人才: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对符合龙湾中学特殊人才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前录取,录取特殊人才不足16人的,不再增录取特殊人才。具体执行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直高中特殊人才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指[2020]34号)执行。

2.首次统一招生: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154名学生,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县加分)相同,则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同等分数录取规定的通知》(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方式录取:(1)按文化科目(不含体育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如总成绩、文化科目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如总成绩、文化科目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或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取高分者); (4)若总成绩、各科总成绩、语数总成绩、语文或数学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若总成绩、各科总成绩、语数总成绩、语文或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相同,则同等录取。

3.定向生:在低于普通招生分数线15分以内,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局直属省级特色示范学校(龙湾区)2020年定向分配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另行印发),按龙湾区各初中名额分配录取186名学生。定向生录取时,如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按温教计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录取定向生人数不足186人的,不再增招定向生,剩余名额用于龙湾区统筹招生。

4.二次统招:第一次统招、定向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额不足340名,剩余名额在全区再次进行统招。在统招分数线15分以内且具备龙湾中学入学资格的考生,按平行录取原则录取,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按文教计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方式录取;第二次统招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降低录取分数线5分,按上述录取方式录取。剩余招生计划无法完成的,不降低录取分数线。

(二)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办法。学校拟招生160名,按平行择优原则录取160名。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县加分)相同,则按文教计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三)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招生办法:计划招收560名学生(含特长生17名)。

1.特殊人才: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对符合龙湾区永强中学特殊人才项目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前录取,录取特殊人才人数不足17人的,不再增录取特殊人才。具体执行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直高中特殊人才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指[2020]34号)执行。

2.普通招生:共计543名,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按文教计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四)温州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录取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10所市区公立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置[2020]39号),温州中学27人、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20人、瓯海中学14人、洞头区第一中学8人按平行志愿录取。后两名学生总成绩(含市县级加分)相同者,按温教计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五)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5所学校面向市区及鹿城、龙湾、瓯海区招收学生,为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温州中学等10所公立普通高中2020年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字[2020]39号),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各面向龙湾地区招收17名学生。 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按照文教计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六)私立高中招生程序

1、龙湾区外自主招生: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在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前,公办高中统招系统暂时关闭前,学校(民办高中)凭考生入学代码直接录取。

2.龙湾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按考生成绩及志愿优先录取,额满即止。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按文教计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录取。

3.上述招生期间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由招生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自主选拔、补招,直至名额满员。

7、填报报名表时间和考生到初中学校确认报名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2020年瓯海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成绩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计[2020]2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瓯海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择优录取原则。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坚持综合考核、全面评价、尊重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既注重毕业和升学,又注重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既注重共同基础,又注重个人特长。

(二)普教统筹原则。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致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三)信息公开原则。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奖励政策、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应通过各种渠道提前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和家长在择校时做出正确选择。

(四)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我市普通高中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依据录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成绩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线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低于4P或综合成绩测评不合格的考生;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低于2A2P或综合成绩测评不合格的考生。自2021年起,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须综合素质测评5B以上,参加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校录取的须综合素质测评2A3B以上。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时,其对应的体育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成绩须达到A级;报考理科类特长生时,其科学实验成绩须达到A级。

非温州户籍初中毕业生,在温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可参加中职学校、民办高中招生。参加瓯海区公立高中(含在瓯海区统筹招生的其他公立高中)招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拥有瓯海区初中电子学籍并在瓯海区初中连续学习三年完整;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瓯海区内取得1年以上《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暂住证》,并在瓯海区内取得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截至2020年3月为1年以上)劳动合同; 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市区内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及以上(自2019年7月连续缴纳至今),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含租赁房屋)。

(五)同城待遇原则。瓯海区引进人才子女、温州归侨、瓯海商贾子女,可参加瓯海区内高中阶段入学教育,享受与瓯海区居民同等待遇。

二、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平行顺序择优录取。

(二)考生应在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填写申请表。报考瓯海区公办、民办高中的考生,应在温州市高中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同时填写申请表。申请时间为3天。

(三)瓯海地区民办普通高中在瓯海区内招生,区内招生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增招,直至满员。跨县招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40%。招生工作于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第三天开始,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在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的录取代码自主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提前报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和家长公布。

(四)自主招生与定向招生。瓯海中学新增招生计划纳入定向招生计划审批,今年定向招生人数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44人。瓯海一中将招生计划的55%以定向招生的方式分配给初中。定向招生对象须为在瓯海区报名、在读初中二年以上(含二年,其中一年级为九年级)并符合公立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瓯海区外就读的瓯海户籍考生不具备在瓯海区内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计划将另行公布。

(五)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定位和特点,申请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科技等特殊才能的初中毕业生,招收生源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足球项目计划另行计算)。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收生源数不得超过5人。具体执行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指[2020]34号)执行。

(六)城乡招生。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面向市区招生,其中瓯海区学生82人。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温州市瓯海区一中等5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区招生,其中瓯海区学生115人。

(七)同分录取原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含政策、专业加分,下同)相同的,按考生排名确定录取顺序。考生排序按以下规则确定:(1)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确定;(2)总成绩相同的,按文化科目(不含体育科目)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语文或数学成绩较高者为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上述第(2)项排名相同的考生,按相同顺序录取。

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法

(1)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专及本科、五年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

(二)中专、学前教育专升本招生。中专、学前教育专升本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意愿、普通高中平行录取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学前教育专升本、学前教育专升本需结合专业美术考试成绩录取)。中专、学前教育专升本报名时间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三)温州市中职学校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公布后,须在中考管理系统平台上注册,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考生录取代码,择优录取。

(四)温州外中职学校招收五年制、“3+2”生源,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并下达招生计划。报考温州外中职学校的考生,须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生源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其他事项

(一)对在区外学校就读的瓯海户籍考生回籍地(瓯海区高级中学)入学规定。

1.在温州以外地区就读且不回温州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学生,原则上不准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确需回家乡(瓯海区高级中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可按比例折算后,凭外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2、温州市瓯海区以外地区就读的考生,应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将上述成绩及结果自动反馈至招生地教育局。

3、户籍在瓯海区外温州市区就读且报考瓯海区公立高中的考生,不能参加就读地公立高中的招生;不报考瓯海区公立高中的考生,只能参加就读地公立高中的招生。

(ii)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关于教育的法规,普通高中的规定不得,如果我们不在我们的城市中,我们将不得授权,那么公立的高中就不能将公立的高中纳入市区的普通高中。省级教育部的蚂蚁法规不允许在原产地的普通高中较低控制线以下招募学生,否则将不处理被录取候选人的电子学生注册转移程序。

在温州以外的普通高中招募学生必须从温州市政教育局获得批准,然后才能通过招聘广告批准程序,他们只能在向学生提供招募学生后才发布招聘广告。

(iii)严格的录取纪律。

普通的高中不允许没有计划或超过计划的学生招募学生。

V.加强支持系统的构建

高中招生系统的改革必须通过机构创新体现开放性,正义和公平性。

1.宣传系统

学术水平考试和高中录取系统的改革计划,包括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的录取质量评估,以及独立和有针对性的录取的方法,应事先向公众宣布,并应在公共监督中获得全面评估和综合级别的学生的名单。 ENTS和私立普通高中的费用标准应向公众宣布。

(ii)完整性系统

逐渐建立一个学术水平考试,全面的质量评估,增长记录和高中录取的人。

(iii)培训系统

相关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措施,以确保参与问题,审查问题,在线标记,全面的质量评估,招生等的每个人员接受及时有效的培训,以提高其职业道德和实践工作能力,以确保学术水平考试的公平和信誉。

(iv)监督系统

市政教育局已经建立了一个学术水平考试的监督小组,对学生的全面评估和高中录取,以确保在这项工作中进行公平和正义,如果发现任何欺诈或作弊的人,都将在验证中立即撤销相关候选人的资格。向教育行政部门抱怨现象和行为,这可能会危害学术水平考试,全面质量评估和高中录取,或者是否对结果有异议。

6.本文件应直接由温州市政教育局的中学入学期局解释。

区,2020年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这种实施方法是根据“温州市政教育局的意见发表有关2020年初级高中学术成就考试和高中录取的意见”( [2020] No. 20),以及“对朱诺高中学术学院的实施意见”,对每个区域的运行习惯了审理的范围嗨[2019]第15号)。

洞头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i)基于优点的录取原则。

(ii)一般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协调原则。

(iii)信息披露原则。

(IV)接受普通高中的原则。评估不合格,无法进入中学, 2号高中,Ouhai中学和中学。

从2021年开始,申请普通高中的初级毕业生必须对5B或更高的人进行全面的评估;科学专业学生,他们的科学实验必须达到成绩。

2.普通高中的入学目标

(1)初中高中毕业于东图区家庭注册:2020年初中毕业的地区家庭注册学生(基于电子学生注册)和正在东图区以外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并要求返回到东端地区入学率,以及从未有过高级学院的高中生毕业生的高级学校毕业生。

(2)未在东图地区注册的初中毕业生,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获得了“ 省居住许可证”或“ 省临时居住许可”,并在地区的一所初中招募并获得了初级高中的初中学生(基于初级高中)。

(3)来自卢尚区,欧海区和龙旺区的初中毕业生,他们在市区入学。

iii。

(1)对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候选人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全面质量评估的结果,根据平行的偏好被录取。

(ii)在宣布申请期后,应填写其申请表。温州中学,温州2号高中,欧海中学和朗万中学必须在东图区注册为初中毕业生,并连续三年的实际学习经验和连续三年的初级高中招募了 的初中生(以电子学生为生为基础)。并连续三年的实际学习经验和连续三年的初中入学(基于电子学生注册)。

普通普通高中必须在6月10日之前向公众宣布2020年新生的学费标准和候选人的父母。

(iii)在宣布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线后,将向普通高中录取。

(iv)原则上,私立高中应在东图区招募学生,而东图高中应根据志愿者的身份招募学生,可以在学生的申请中宣布,并在学生的申请中宣布了招募,并将其宣布为宣布的阶段,并将其宣布为宣布的学生。 OU城市中学入学考试管理系统平台,直到配额已满。

私立高中必须广泛宣传由市政和地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向公众和父母提前宣传,以确保入学过程开放,公平和公正。

(v)当普通高中未能根据平行申请接受足够的学生时,原则上,招聘学校将在高中入学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独立招募更多学生,直到填充配额为止。

(vi)有针对性的学生入学人数的60%,以目标入学率的形式分配给东图区的各个初中,将分配给卢切地区,区,劳奇地区的整个班级。东图区的学校(特定计划将分别发布)。

(vii)在普通高中拥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校定位和特征,在体育,艺术,科学和技术方面具有特殊的招聘人才,适用于招募人数的人数不得超过该年度的招聘计划。 EAU发布了在2020年直接隶属于市政局的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的实施措施”( [2020]第34号)。

iv。

(1)二级职业教育包括综合中学和本科教育,学龄前教育学院课程,五年职业教育,3+2个职业教育,一般技术中学,职业技术中学(职业高中)等。

(ii)在综合大学生中,初级教育和学龄前教育的综合教育。学前教育初级学院将分别宣布。

(3) For in in , must on the after the of their test . from the third day after the of the , the will the best based on the , plan, test , and on the based on the 's code.

(iv)温州市以外的二级职业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省教育部的招生计划,当时候选人参加了五年的计划和“ 3+2”计划。基于他们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学校将向他们的学术水平分数。

V.加强支持系统的构建

高中录取严格实施宣传系统,完整性系统,培训系统和监督系统。

1.宣传系统

应事先向公众宣布并接受公众监督名单,并接受特殊人才的名单,并宣布具有特殊人才的学生名单,并宣布具有特殊人才的学生名单,应向公众宣布,应向公众宣布,在东图区的普通高中和有针对性的招生的方法和有针对性的招生的方法和有针对性的招生的方法和有针对性的招生的学生名单应宣布为特殊的私立高中公告。

(ii)完整性系统

所有参与入学和入学的人员必须签署信贷协议并同时建立信用档案。

(iii)培训系统

有必要确保参与入学和入学率的每个人员都能及时有效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实际工作能力,并确保高中入学和入学率的公平,权威和信誉。

(iv)监督系统

如果发现任何欺诈或作弊,相关候选人的录取资格将立即取消,相关法律和法规将被责任负责。

vi

1.关于东图区以外学校到东图地区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的法规

根据省级教育部的规定,东部地区以外的公立高中不允许在地区招募学生(在城市地区的协调招生之外教育和市政教育局在零星或大规模的基础上招募了东图地区的学生时,他们的入学率和入学将在宣布学术水平测试结果后的第三天开始,招聘学校将根据高中学院入学术的候选人录取代码。

2.严格执行入学纪律

高中录取的政策是“多种选择,一个录取”,这意味着每个候选人都可以有多种选择,但只有一个候选人被学校录取,他/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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