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出炉

2024-07-27 13:27:09发布    浏览270次    信息编号: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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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出炉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今年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将进一步扩充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市区普通高中整合力度,总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15375名。

今年高中如何招生?

怎样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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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市直属局(鹿城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计[2023]6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录取方式

一、招生原则

1.择优录取。学校对学生发展进行综合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更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既注重学生的共同基础,又注重学生的个人特长,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选择,择优录取。

2.一次性录取。录取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每个学生可参与多种招生方式、填报多份志愿,但录取机会仅有一次。考生被一所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未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3.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开本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以便考生和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

2.普通高中招生情况

1. 入学要求

普通高中录取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依据。报考特殊生、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测评相应维度须达到A级。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县级中学不得录取综合素质测评未达到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一)未在统一招生管理系统注册的;(二)未参加本市中考的;(三)中考成绩低于家乡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四)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低于5B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凡报考我市高中的学生,均须参加我市学业水平测试。户籍在本市,但在非本市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将根据其报名学业水平测试时选择的入学地点及复查结果,转入相应的入学地点。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回温报考高中,须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参加我市学业水平测试,方可转入户籍所在地高中。

2. 录取方式

(一)统一招生。公、民办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成绩达到所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且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规则进行比较录取(下同):按文化科目(不含体育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成绩较高者)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经比较后,成绩相同,则按并列比例录取。

(2)精准分配招生。省级特色普通高中以定向招生、市区定向统筹招生的方式,将招生计划的60%以上分配给初中和区。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将招生计划的60%以上分配给市局直属中学、鹿城区属中学和本辖区外的区。分配到市局直属中学和鹿城区属中学的定向生,须在定向初中连续学习两年以上(以学籍为准),其中一年为九年级。 自2022年(即2025年)秋季初一学生起,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城镇定向统筹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生规模比例分配到校,按照省部级文件规定执行。

——面向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和鹿城区初中定向招生,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依据录取,具体名额分配和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开展城区定向统筹招生。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开展跨行政区域城区定向统筹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等8所学校开展城区定向统筹招生。 具体招生方式及计划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温州中学等13所公立高中2023年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城区定向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指[2023]83号)。

(3)自主招生

——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办学特色、课程实施能力和条件,申请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等专业具有特殊才能的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足球项目招生计划另行列出)。特殊才能学生具体招生办法,请查阅《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直普通高中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局〔2023〕59号)。

——特色生源招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地方可结合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选择部分学力高中建设学校或体育艺术特色高中建设学校进行试点,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推动学校多元化、特色化发展。2023年,温州中学、温州二中作为“学力高中建设”特色招生试点学校招生,温州中学面向市区招收144名学生,温州二中面向鹿城地区招收48名学生。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专科招生

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市中学国际部(剑桥国际课程中心)、温州市森马协和学校高中部可申请全市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另行公布。

(四)私立高中招生

——本区域招生。鹿城地区民办高中(含温州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外国语高中)

、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市东瓯中学(下同)招生计划原则上40%面向鹿城区域,实行平行自愿录取。

——各区统筹招生。原则上,鹿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按各区招生名额比例分配给各区,同时兼顾区域内普通高中停止招生、新学校招生等因素,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行政区外各区民办普通高中统筹为鹿城地区招生,招生计划如下:温州市小秋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分校)(鹿城,民办)106人、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鹿城,民办)114人、温州市越秀学校(鹿城,民办)106人、温州市世外高级中学(鹿城,民办)56人、温州市育英实验学校高中(鹿城,民办)169人、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鹿城,民办)97人、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鹿城,民办)119人、

乐城寄宿学校(鹿城,私立)有学生 140 名。

——跨县统筹招生。市内跨县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跨县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5%。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市东瓯中学的跨县招生计划统一纳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未完成统筹招生计划的,不再进行追加招生。

(五)市外普通高中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协调、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公办、民办高中不得跨地级市招生。对违规招生的考生,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电子学籍转学手续。

3. 入学顺序

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分批录取学生,每批录取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录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

第一批为中外合作项目学生、专科学校学生、特殊才能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提前公布的方式提前招生、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填写申请表后,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招生、锁定学生。

第三批为招生不足的民办高中,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本市有空缺名额的民办高中,经批准,招收本辖区高中下控线以上、尚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学生。

第四批为省内及外地市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在当地招生后,尚有空缺的省内民办高中,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生源情况下达招生计划,对未通过填报自愿报名表被高中录取的学生予以招生。

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

中职教育招生分为提前录取、特长录取和双向选择录取三种。

1.提前录取。提前录取包括中职应用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部分中职特色专业。部分中职特色专业是指温州职业中专的新能源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温州护士学校的护理专业,两所中职的3个特色专业。 依据《2023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办法》《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2023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职部分特色专业录取顺序,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特长生招生。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定位、办学特色、课程实施能力和条件,可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等专业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经所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将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职业学校经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同意后,将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执行《市直属公办职业学校招收特长生规定》。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学校、特长生类别及项目、招生名额、报到要求及录取标准等)向社会公布。

3.双向选择入学。中职学校早批次招生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中职学校现场咨询、双向选择入学。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早批次招生结束后第二天开始锁定录取密码。各中职学校录取工作原则上在3日内完成。未满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允许补招。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批次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擅自提前录取学生,不得重复录取同一考生。

市外中职学校招收我市五年制中高职一体化生源,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其他中职学校招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报考市外中职学校的考生,可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生源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1. 志愿者申请

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填报,填报周期为3天。考生须登录“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址:)填报。鹿城区共设44个平行报考点。

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含代码)23个,分别是:温州市中学统一招生(代码101)、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02)、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统一招生(代码103)、三校联合统一招生(代码110)(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三校统一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代码111)、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一招生(代码114)、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代码115)、第十四高中特色实验班(代码115)、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统一招生(代码117)、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8)、龙湾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131)、瓯海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132)、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13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35)、温州市第八高中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36)、温州市第十四高中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38)、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39)、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40)、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创新人才班(代码141)、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实验班(代码142)、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43)、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44)。

特色普通高中有两个选择(含代码):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公立)统一招生(代码119)、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公立)特色实验班(代码120)。

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共19个(含代码),分别是: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统一招生(民办)(代码151)、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民办)(代码152)、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53)、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统一招生(民办)(代码160)、温州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61)、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统一招生(民办)(代码167)、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168)、英才学校统招(民办)(代码169)、温州市英才学校特殊实验班(民办)(代码170)、温州市东瓯中学统招(民办)(代码171)、温州市东瓯中学特殊实验班(民办)(代码172)、温州市小秋中学(温州五十一中学分校)(鹿城,民办)(代码173)、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4)、温州市越秀学校(鹿城,民办)(代码175)、温州市世外高级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6)、温州市育英实验学校附属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7)、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79)、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鹿城,民办)(代码180)、

乐城寄宿学校(鹿城,私立)(代码181)。

2. 录取方式

1. 普通高中招生

市属高中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对符合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立项录取。根据省级特色示范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录取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立项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录取县区排名依次录取。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由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依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招生条件、定向招生录取办法、分配名额及考生意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录取县级排序录取。

(2)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开展定向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生办根据各校招生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办法、考生意愿等原则招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录取县排名顺序录取。

(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三所学校联合招生,录取后按照各校招生计划,由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到三所学校,学生须服从计算机均衡分配。

(4)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收90名学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收96名学生;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收80名学生;温州市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中分校)特色实验班招收144名学生;温州市第五十一高级中学英奇书院招收90名学生,温州市第五十一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招收45名学生; 温州市东瓯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共招收94名学生,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进行招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录取县级排序录取。

(五)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高级中学分校)均设立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高级中学)设立国科创新才子班和国科实验班,在市区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考办将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招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录取所在县区排名先后顺序录取。

(6)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二中分校,公办学校)招生。市直属教育局中考办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理科成绩,含市级政策加分;理科成绩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理科基本成绩150分)为标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成绩相同,按理科成绩从大到小顺序录取;如上述成绩与理科成绩相同,按录取县级排名顺序录取。

(七)普通高中特殊才能学生录取工作在平行志愿统招前完成。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对符合招生学校录取要求的预录取、备考考生提前录取。具体执行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直属普通高中特殊才能学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局〔2023〕59号)执行。

(8)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的特招工作在平行志愿统招前完成,按照两校“学业高中建设”特招计划实施。

(9)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市中学国际部(剑桥国际课程中心)、温州森马协和学校第一批招生,在初中入学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学生考试成绩为准。第二批招生,学生凭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报考学校,报名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合格者,根据学生初中英语成绩、初中入学考试其他科目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英语成绩/1.2×30%+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英语)总成绩/6×35%+面试成绩×35%)比例折算录取。

2. 私立高中招生

鹿城区及本市范围内考生(即在鹿城区录取的学生)报考民办高中,须通过中考系统填写报名表,经分批次报名后方可入学。被民办高中录取而放弃报名交费的考生,市教育局中考办将不再录取其入学。

平行志愿录取工作完成后,尚有空缺的民办普通高中将通过征集志愿者的方式,招收已通过家乡普通高中下控线、未被全市任何一所高中录取的考生。

三、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专门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考生入学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公众如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感到担忧,或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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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湾地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计[2023]6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择优录取。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水平,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也关注学生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既注重学生共同基础,也注重学生个人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性录取。录取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每个学生可参与多种招生方式,填写多份申请表,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被一所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未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三)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开本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以便考生和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

二、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平行顺序择优录取。

(二)报考专升本、特长生时,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须达到A级。省级专门高中、县级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低于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1)未在统招系统注册的;(2)未参加本市中考的;(3)中考成绩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低于5B的。

(三)考生须在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填写选择,填报时间为3天,考生须登录“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址:)填写选择,龙湾地区共设32个平行选择。 各普通高中选择及代码如下:龙湾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00)、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创新人才班(代码102)、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实验班(代码103)、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统一招生(代码104)、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05)、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06)、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07)、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08)、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09)、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0)、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1)、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2)、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3)、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4)、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5)、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6)、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7)、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8)、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19)、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21)、温州中学定向招生(代码122)、温州中学统筹招生(代码105)、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6)、瓯海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7)、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统筹招生(代码108)、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09)、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0)、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1)、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3)、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4)、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5)、温州市越秀学校(民办)(代码412)、温州市越秀学校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413)、温州市世外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4)、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5)、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 (民办)(代码416)、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417)、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龙湾,民办)(代码418)、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龙湾,民办)(代码419)、温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龙湾,民办)(代码420)、温州市小秋中学(温州五十一中学分校)(龙湾,民办)(代码421)、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龙湾,民办)(代码422)、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龙湾,民办)(代码423)、温州市英才学校(龙湾,民办)(代码424)、温州市东瓯中学(龙湾,民办)(代码425)、温州市育英实验中学(龙湾,私立)(代码426),温州

乐成寄宿学校(龙湾,私立)(代码428)。

(四)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按顺序录取学生。每批录取完成后,录取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

第一批为中外合作项目学生、专科学校学生、特殊才能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提前公布的方式提前招生、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填写申请表后,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招生、锁定学生。

第三批为招生不足的民办高中,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本市有空缺名额的民办高中,经批准,招收本辖区高中下控线以上、尚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学生。

第四批为省内及外地市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在当地招生后,尚有空缺的省内民办高中,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生源情况下达招生计划,对未通过填报自愿报名表被高中录取的学生予以招生。

三、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1)龙湾中学计划招生630人,其中通过市(鹿城)、瓯海、洞头三区定向统筹招生109人,剩余招生521人(含特招48人、统招178人、区定向招生269人、特长生26人)。

1.特殊人才: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对符合龙湾中学特殊人才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前录取,录取特殊人才不足26人的,不再增录取特殊人才。具体执行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直普通高中特殊人才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指[2023]59号)执行。

2.第一批统一招生:共招收178名学生,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级政策加分)相同,则按以下规则依次录取(“同分录取规则”,下同):按文化科目(不含体育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成绩较高者)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比对后分数仍相同,则并列录取。

3.定向生:在低于统一招生分数线15分以内,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市局直属(龙湾区)省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招生计划的通知》(另行印发),按龙湾区初中名额分配录取269名学生。定向生录取时,如最后一名总分(含市级政策加分)相同,则按同分数录取规则依次录取;录取定向生人数不足269人的,不再增招定向生,剩余名额用于龙湾区统筹招生。

4.二次统招:第一次统招、定向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额不足447名,剩余名额再次在全区范围内统招。在统招分数线15分以内且具备龙湾中学录取资格的考生,按平行录取原则录取,最后一名总分(含市级政策加分)相同者,按同分数录取规则依次录取;第二次统招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降低录取分数线5分,按照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剩余招生计划无法完成的,不降低录取分数线。

5、特殊招生:龙湾中学特殊招生工作在平行志愿统招前完成,按照龙湾中学“学业高中建设”特殊招生计划执行。

(2)温州附属国科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创新人才班、温州附属国科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实验班计划在龙湾地区招收38名学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温州中学及市区其他13所公立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定向统筹招生的通知》精神,录取按平行志愿原则,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含市属政策加分)相同,按同分录取规则依次录取。

(3)温州国科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统一招生计划为580名(含特长生16名)。

1.特长生: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对符合温州附中(永强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前录取,录取特长生人数不足16人的,不再增招特长生。具体执行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指[2023]59号)执行。

2.普通招生:共招收564名学生,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含市属政策加分)相同,则按同等分数录取规定依次录取。

(四)温州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招生情况。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温州中学等13所市区公立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定向招生的通知》(温教指[2023]83号),温州中学41名、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38名、瓯海中学32名、洞头区第一中学70名按平行志愿录取。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含市级政策加分)相同,则按同分录取规则依次录取。 自2022年(即2025年)秋季入学初一学生起,温州市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等4所学校面向市区的定向统筹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校,并按照省部级文件规定执行。

(五)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高级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高级中学分校)等学校面向龙湾地区城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招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温州中学等十三所公立普通高中2023年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城区定向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指[2023]83号),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含市级政策加分)相同,则按同分录取规则依次录取。

(六)本市民办普通高中统筹招生。 招生计划原则上40%在区域内招生,剩余招生计划按各区招生规模占比分配至各区,同时兼顾区域普通高中停止招生、新学校招生等因素。由行政区域外各区民办普通高中协调为龙湾地区招生,招生计划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奇书院(龙湾,民办)30人,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龙湾,民办)50人,温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50人(龙湾,民办),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68人(龙湾,民办),温州市英才学校(龙湾,民办)89人,温州市东瓯中学112人学校(龙湾,私立)45人、温州市小邱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分校)(龙湾,私立)48人、温州市第六十中学(龙湾,私立)48人、温州市育英实验学校附属中学(龙湾,私立)74人、温州市

乐成寄宿学校(龙湾,私立)有学生 59 名。

四、招生纪律

市教育局专门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考生入学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公众如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感到担忧,或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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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瓯海区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计[2023]6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择优录取。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水平,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也关注学生品德修养和身心健康;既注重学生共同基础,也注重学生个人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性录取。录取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每个学生可参与多种招生方式,填写多份申请表,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被一所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录取结果,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未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三)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开本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范围、录取办法、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以便考生和家长正确选择报考高中。

二、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平行顺序择优录取。

(二)报考专升本、特长生时,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须达到A级。省级专门高中、县级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低于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1)未在统招系统注册的;(2)未参加本市中考的;(3)中考成绩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低于5B的。

(三)考生在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填写选择,填写选择时间为3天,考生登录“温州市中考管理系统”(网址:)填写选择,瓯海区共设36个平行选择。 各普通高中的选择及代码如下:温州市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001)、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002)、龙湾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003)、洞头区第一中学定向协调招生(代码004)、瓯海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00)、瓯海中学统招(含定向)(代码101)、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02)、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0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04)、温州市第二十一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 105)、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06)、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创新人才班(代码107)、国科温州附属高级中学(永强中学)国科实验班(代码108)、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09)、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代码110)、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统招(含方向)(代码111)、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一体化实验班(代码113)、温州市科技高级中学(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4) 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5) 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6) 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7) 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8) 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9) 温州市科技高中(瓯海中学分校)城市普通高中融合实验班(代码119)(O代码112) 温州市科技高中特色实验班(代码113)高中(瓯海中学分校)统一招生(代码114)、温州市小秋中学(温州市五十一中学分校)统一招生(民办)(代码200)、温州市小秋中学(温州市五十一中学分校)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300)、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统一招生(民办)(代码301)、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302)、温州市育英实验学校高中统一招生(民办)(代码303)、温州市育英实验学校高中特色实验班(民办)(代码304)、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英琪书院(瓯海中学分校(瓯海,民办)(代码305)、温州市第五十中学 (瓯海,民办)(代码306)、温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温州中学国际部)(瓯海,民办)(代码307)、温州市民办第一实验学校(原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瓯海,民办)(代码308)、温州市英才学校(瓯海,民办)(代码309)、温州市东瓯中学(瓯海,民办)(代码310)、温州市越秀学校(瓯海,民办)(代码311)、温州市世外高级中学(瓯海,民办)(代码312)、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瓯海,民办)(代码313)、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瓯海,民办)(代码314)、

乐成寄宿学校(瓯海,私立)(代码315)。

(四)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按顺序录取学生。每批录取完成后,录取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

第一批为中外合作项目学生、专科学校学生、特殊才能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公布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提前公布的方式提前招生、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填写申请表后,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招生、锁定学生。

第三批为招生不足的民办高中,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本市有空缺名额的民办高中,经批准,招收本辖区高中下控线以上、尚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学生。

第四批为省内及外地市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在当地招生后,尚有空缺的省内民办高中,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生源情况下达招生计划,对未通过填报自愿报名表被高中录取的学生予以招生。

(v)有针对性的入学人数。欧海中学的招生计划将以有针对性的初级学生在OUHAI地区的有针对性的初级学生的形式分配给了欧海的初中和行政区以外的地区,并将其目标纳入了欧洲高中的一年级计划。从2024年开始,OUHAI 1号高中将取消针对性的学生入学率。 从2025年开始,有针对性的学生的受试者必须在有针对性的初中学习两年或更长时间(基于学生身份),其中一个是九年级的候选人。

(vi)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教育定位和特征来招募具有运动,艺术,科学和技术的特殊才能的招聘,而招聘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的5%。在2023年直接隶属于市政局的普通高中学生的招生的学生的实施措施”( [2023] No. 59)。

(vii)城市公立高中一年级初中学生在2022年秋季(即2025年),包括温州中学,包括温州中学,第二名的第二高中高中,朗旺中学和欧哈伊中学,将根据少年毕业生和特定于省级的毕业生的比例,将其目标协调的招生计划分配给城市地区的招生计划。 八所学校,包括第2号外语学校,温州8号高中,温州14号高中,温朱,第21号中学,中学22号中学,温努·戈克·温努克·温济湖( )隶属Eng ,Ouhai区和区,其中336名学生还从Ouhai区招募,此外,2023年, No. 14高中和 No. 21中学将招募每个地区的10个地区,该地区将招募10个地区。停止入学区域普通高中和新学校的入学。 它将按照“温州市政教育局的通知就针对有针对性的协调招生,包括2023年在城市地区的13个公立普通高中的入学计划中的一部分招生计划”( [ [2023]第83号)。

(viii)城市地区的私立普通高中应协调入学率。 原则上,该地区应注册40%的入学计划,剩余的入学计划应根据每个地区的入学学生数量分配给每个地区,同时考虑到区域普通高中停止招收和新学校的因素惠州第51号中学(OUHAI,私人),48人,第51号中学(Ouhai,私人),65人,外语高中( )(Ouhai国际部门)(Ouhai,私人)55人,55人学校(Ouhai,私人)109人, 中学 (Ouhai,私人)118人, 学校(Ouhai,私人)55人, 高中(OUHAI,私人)29人, 高中(OUHAI)(OUHAI,私立)50人,50人

寄宿学校(Ouhai,私人)有72名学生。

(ix)特殊实验班的入学率。

(10)Ouhai中学的特别招生将在平行志愿者统一入学之前完成,并将根据Ouhai中学的“学术高中建设”的特殊入学计划来实施。

(XI)在入学过程中获得相同分数的原则,如果候选人的分数达到他们所申请的学校的最低入学评分,以及他们的总分(包括基于市政政策的奖励点)是相同的基于中国或数学的分数(较高得分)的分数是从高到低分的,如果比较后的分数仍然相同;

(XII)在欧海地区家庭注册的候选人将在地区以外的学校学习,将通过返回其原产地(Ouhai Area High )来录取。

1.根据高中当局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所有在我们城市申请高中的学生都必须在我们的城市注册的学生进行学术水平考试,但在城市中的注册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学习,他们将根据注册学生的入学率和读书结果来录取相应的地位。仅在由其注册地点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在我们城市接受学术水平考试后,仅在他们的注册地点读高中。

2.在温州内城外学习的候选人应在他们参加的学校进行学术水平考试和全面的质量评估。

3.在欧海地区申请公立高中的候选人无法参加他们学习的候选人的候选人,他们不申请在OUHAI地区申请公立高级高中的候选人。

(XIII)在城市以外的普通高中入学,没有省级教育部的协调和市政教育部门的同意,没有公立或私立的高中,可以在其他城市中招募其他城市的学生。

iii

市政教育局已经建立了一个高中招生的领导力小组,以确保实施这项工作的公平性和正义,如果发现任何欺诈或作弊,相关候选人的录取资格将立即在验证后立即被撤销,而涉及的当事方将对相关的法律和招生策略负责。以及在高中录取中可能危害公平和正义的行为,或者他们对结果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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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3年

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计[2023]6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i)基于功绩,我们将全面评估学生的发展,不仅要注意他们的学术水平,而且要注意他们的道德发展和身心健康;

(ii)录取。

(iii)信息披露。

2.普通高中的招生

一、招生对象

1.目前正在该地区学习的九年级学生(根据电子记录,以下相同)或以前从该地区初中毕业并进行省级家庭注册的学生;

2.九年级的学生和初中毕业生在该地区注册但正在城市外学习,并希望返回其注册地点进行进一步学习;

3.合格的介绍人才和儿童的孩子和惠州的孩子们回到家中;

4.在该地区学习的非肥大家庭注册的候选人,如果学生或他们的一名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这座城市中获得了有效的“ 居住许可”(截至2023年6月30日)或更长时间Iang 居住许可“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该城市的房地产证书,或者在这座城市(直到2023年6月30日)支付了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养老金保险费,他们可以参加公立高中公立高中(不包括公立公立高中公立高中公立高中公立入学率)。

5.来自卢尚区(包括市政当局),Ouhai区和龙旺区的初中毕业生,他们在市区入学。

2.入学要求

普通高中的入学是基于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和全面的质量评估结果。在申请特殊学生或专业学生时,其全面质量评估的相应维度必须达到成绩。

To apply for the of , No. 2 High , Ouhai , , No. 2 , No. 8 High , No. 14 High , No. 21 , No. 22 , Guoke High ( ), Ouhai No. 1 High , and High (Ouhai ), etc., the must be a of and be a of a high with three years of and three years of in a high in (based on the ); 为了申请东图第一中学的目标学生,申请人必须是一所初中的毕业生,连续三年的实际学习经验和连续三年在东图地区的初中入学(基于电子学生注册)。

3.注册方法

1.公立和私立高中将通过候选人的学术成就考试成绩以及候选人的全面质量评估结果来实施候选人的平行入学,并通过该市的统一入学式管理系统。

2.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候选人的分数达到他们申请的学校的最低入学评分,则根据以下规则进行比较和接纳,基于以下规则,基于文化主题的总分数(不包括体育学科的总分数),该评分是根据较高的评分来获得较高的评分。基于英语的得分从高到低;如果比较后的分数仍然相同,他们将被录取。

3.候选人将在宣布学术水平测试的结果后填写3天。 每所一般高中的申请和代码如下:中学针对协调的入学率(代码101), 2号高级高中的目标是协调的入学率(代码102),朗威中学的目标是协调的招生(代码103),OUHAI中学的教育区,众多码数为104号针对性(代码107),第2号外语学校通用高中实验班(代码108),第8号高中高中城市通用高中综合实验班(代码109),第14号高中高中高中高中城市城市通用高中综合实验班(代码110)学校整合实验课 (代码112),鸟鸟隶属高中(中学)Guoke Walth Clast(代码113),Guoke 的高中高中( )Guoke实验班(代码114)(代码114) 的Ation实验类(代码116)

寄宿学校(私人)(法典),,第51号中学 (,私人)(代码151), No. 51中学(私人)(代码152) 51中学分公司(,私人)(代码204), No. 61中学(,)(代码205),私人第一实验学校(以前是北京大学新世纪附属学校) TOU,私人)(代码208), 学校(,私人)(代码 209),温州·什瓦( )高中(,私人)(代码210), 实验性学校高中(,私人)(代码211), 高中高中(私立)(私立)(代码213) ,私人)(代码215)。

4. 中学, 2号高中,Ouhai中学,中学和其他四所学校将在市区进行有针对性和协调的入学率,并计划入学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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