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关于招聘2名法律助理的公告
2024-09-10 02:04:58发布 浏览195次 信息编号:15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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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关于招聘2名法律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招聘专职法律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具有普通高校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者优先考虑;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写作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7、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在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评选程序
1. 注册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10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政治部(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35号203室)。
三、报名须知:须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认证。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丢失,可提供《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您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申请人要求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 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法律水平和综合素质,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通过后,按照计划岗位数3倍(含分数相同最后一人)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计划岗位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题目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构严谨,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工作适应能力。及格分数为60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直接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收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的人选纳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主观考试成绩较高的人选纳入体检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收岗位数3倍,面试成绩相同,则主考官评分较高的人选纳入体检人选;若主考官评分仍相同,则组织二次面试)。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被确定为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其品德、能力、勤奋、业绩、诚信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经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研究,按照计划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人选。
因个人退出、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试用期不胜任或辞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照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履行相应的工作程序(期限为半年)。
(四)宣传
选聘人选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协议签署
选聘法律助理由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拟选聘法律助理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三方法律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决定是否续签。选聘人员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派遣,专职在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工作,遵守单位工作规定,服从单位管理。选聘人员的性质和关系仍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不变。
3. 聘用期限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1年,聘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年龄、健康状况、胜任能力、工作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重新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法律服务费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由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支付给中选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中选人员的薪酬及社会保障福利由中选人员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约定。
2、尚未在律师事务所任职的应聘人员可先参加考试,如被选为应聘人员应尽快确定就职律师事务所并与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签订三方法律服务协议。
3、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区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全面监督。
4、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15-。
附件:报名表.docx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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