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4-09-18 08:03:38发布    浏览195次    信息编号:161322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戏剧影视文学(导演与播音主持艺术)专业隶属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影视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门类齐全,拥有汉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戏剧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文学院影视系现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3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4人。

1999年,艺术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影视导演与播音主持艺术指导”专业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过严格论证、审批,艺术学院获准设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艺术学院在汉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2011年,“戏剧影视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艺术学院“戏剧影视学”被江苏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重点学科。

艺术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播导艺术)专业(以下简称“影视编导播导艺术”)是南京师范大学招生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其显著特点是:课程体系构建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制作”“汉语言文学”三大平台之上,通过宽口径教学,培养多技能型的高级复合型传媒人才。

1.培养目标:

影视导演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持、播音和影视艺术多学科知识与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可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制作公司、企业宣传部门等单位担任节目主持人、现场记者、影视导演、广播电视播音员、企业宣传等工作。

2.入学方式及学习期限:

影视编导与播音与主持艺术系2013年面向江苏、山东、安徽三省招收本科生(文、理科均招收)30名,其中江苏省招收20名,山东、安徽省招收10名,学制4年。

(三)申请条件和方式

考生须符合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关规定的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相貌气质佳、无色盲或色弱,身高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关规定的时间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机关指定地点,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办理高考文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收集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材料,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关委托我校承办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报名参加专业考试的必备凭证。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

(四)专业考试

1.报名日期:2013年1月19日

2、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中心楼)。

3、报名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现场随机抽取)

(2)主题评述(现场随机抽取一个主题,必须在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允许写出提纲)

(3)文学知识及综合素质考试(文学知识题目现场随机抽取)

(4)才艺展示:从以下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不包括器乐,伴奏磁带及配音磁带需自备并制成CD形式);b)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选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四项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1)、(2)、(4)各为80分,(3)为60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察: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符合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文化考试计划及科目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导演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确定的合格线(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其他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须参加该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将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加形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具体招生细则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报名期间,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校本考试专业,我校组织专业附加考试,请考生按照所在省份志愿填报办法向我校报名。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4.对承认我校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艺术学院查询电话:(025)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同城奢侈品信息网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