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两名妇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024-09-19 09:08:57发布 浏览311次 信息编号:162589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岳阳两名妇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3月12日上午,岳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亚达,副主席连伟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周玲、赵顺成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周玲
赵顺成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为表彰一批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有作为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而授予的。
王亚丹向获奖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他们的努力和成绩,希望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发挥带头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玲,首批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天平奖获得者,现任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诉讼调解中心副主任。
2011年,周玲担任母亲法庭法官,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杨某抢劫案时,将杨某作为帮教对象,通过家访、心理辅导、写信、捐书等方式,全力关注杨某的自我改造之路。杨某真诚接受改造,表现良好,获减刑奖励,出狱后自食其力,成家立业。2012年,周玲所在的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被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妇联联合授予“湖南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3年7月23日,周玲在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的突出事迹被《岳阳日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报道;2015年,周玲参与代理的“卓老太太婚姻纠纷案”被评选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
2018年,孕妇郭某因交通事故纠纷将丁某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周玲当庭调解,合情合理,三方最终握手言和,岳阳电视台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2018年11月13日,人民法院报刊登《芙蓉县枫桥经验》,其中提到岳阳楼法院的经验做法。
诉讼调解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行业调解组形成三方协作,快速处理家庭、邻里矛盾。周玲接手湘西残疾土家族妇女吴某离婚案,并启动法律援助,使案件得以调解。吴某送来横幅:“人民法院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此次案件处理在《平安创建小区——综合治理宣传片》第二期播出。省妇联、市妇联对诉讼调解中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机制给予了肯定。
赵顺成,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事务专业委员会第八、第九届副主任、岳阳市女律师委员会委员、市婚姻家庭调解服务站首批调解员、市“家庭律师社区巡讲”志愿讲师团成员、市图书馆“岳州讲坛”公益法律讲师、岳阳楼区司法局普法讲师、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岳阳工作站援助律师。曾获湖南省妇联授予的“巾帼贡献模范”、岳阳市妇联授予的“岳阳市三八红旗手”、岳阳楼区司法局授予的“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执业十八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带领团队为近百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中的作用。带领团队在岳阳市信访局设立法律咨询室,为信访群众答疑解惑,帮助信访群众合法维权。负责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岳阳工作站工作,办理多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均获得社会好评。举办普法讲座百余场,课件《家庭财产继承法律问题》被湖南省律师协会、省妇联评选为“2015年度普法讲座精品课程”。她参与编写的《婚姻家庭法律事务100问100答》一书被湖南省各地妇联作为公益性普法材料广泛发放给社会公众。多年来,她免费解答了数千条法律咨询,指导妇女儿童维权。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