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一行莅临黄冈中院调研指导
2024-09-23 19:09:27发布 浏览158次 信息编号:1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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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一行莅临黄冈中院调研指导
9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察室副主任刘树德一行到黄冈中院,就长期未结案件、违法“超期开庭”、年底不立案整改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审判监察室副主任范锐,审判监察室三级调研员宋妙君等陪同调研。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迪主持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候补副院长程兵,副院长倪志勇,中院部分业务法庭院长,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审判监察室负责人、业务法庭院长参加座谈会。湖北省、黄冈市人大代表,黄冈市律师协会监事、湖北德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罗志宏,黄冈市政协常委、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军应邀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倪志勇代表黄冈市两级法院简要汇报了近年来审判管理取得的成绩和主要经验、专题调研内容的有关情况以及当前审判时间管理、积案清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专题调研内容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与会代表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专题调研内容的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刘树德指出,此次调研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政法组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也是集中解决顽疾的一项重点课题。通过实地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后,将采取务实、客观的方法予以解决。同时传达了最高法院关于审判管理相关会议精神。他充分肯定了黄冈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做法和亮点,客观指出了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表示将针对这些共性问题加大调研力度。在进一步整治违法“超期审理问题”方面,倾听基层声音,提供基层解决方案,有利于调研组总结经验,助力建立规章制度。
肖迪说,最高法院审判监察办调研组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深入基层调研,实际上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了审判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对于正确定位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审判管理权,也是一个系统性课题,对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肖迪代表黄冈两级法院提出,要从审判权制约和监督的角度,从内部机制、外部规范等方面审视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并就优化顶层设计、审判监察办职能刚性设置、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联动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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