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律师协会举办新公司法培训

2024-09-25 22:05:17发布    浏览156次    信息编号:16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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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律师协会举办新公司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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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律师协会

法律修改疑惑,诉讼新解!为提升昭通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能力,特别是对公司法修改后相关条款的准确理解和运用,以及公司法修改带来的疑难问题解决能力,由昭通市律师协会主办,昭通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云南昆茂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昭通)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公司法修改与公司诉讼若干疑难问题》培训班于2024年7月14日在昭通市昭阳区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特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西南区域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鹏飞教授授课。

本次培训由昭通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正勇担任主持人,活动策划、筹备由云南昆茂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昭通)律师事务所承担,为培训的成功举办提供了保障。

培训伊始,昭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胡沛受昭通市律师协会会长杨云秋委托代表昭通市律师协会发言,对陈鹏飞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真诚欢迎昭通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郑晓阳等女企业家们参加培训!郑晓阳会长及昭通市女企业家商会各位会员的到来,为本次活动增添了不一样的光彩。女企业家在商业领域所展现出的智慧与勇气,是律师们学习的榜样。

胡沛律师在发言中提到,《公司法》的修改将对公司的经营、治理、权益保障等产生深远影响。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疑难问题犹如雾中暗礁,若不能清晰、准确地理解,就可能遭遇阻碍和困难。因此,律师们应充分利用本次培训,加深对新修改《公司法》的理解。

最后,胡佩副院长表示律师要不断关注法律变化,不断学习,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通过实践积累经验。陈鹏飞教授作为演讲嘉宾,首先介绍了公司法修改的总体情况,随后对五大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并与与会律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第一,关于公司登记注销制度的变化,陈鹏飞教授指出,新法在简化流程、降低门槛的同时,也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这就要求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更加注重公司合法合规性。第二,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变化带来的新问题。陈鹏飞教授强调,新法对资本缴纳、股权转让等方面的调整,对公司经营和股东权利带来直接影响,律师需要掌握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第三,关于公司治理调整带来的新问题。陈鹏飞教授分析了新法对公司内部管理和决策机制的影响,特别是对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权责的界定,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意义。第四,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与制约。陈鹏飞教授详细阐述了新法对股东权利的保护措施和相应的限制,这些对于平衡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第五,关于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陈鹏飞教授强调,新法将加强对这些关键角色的监管,防止他们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会议最后,昭通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正勇对陈鹏飞教授的授课表示感谢,并表示“作为一名律师,我感到需要不断提升自己,适应法律的变化,加强交流,促进思维理念的不断进步。这样的培训活动对于提高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保障企业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公司法修改及公司诉讼若干疑难问题》培训,不仅提升了昭通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加强了全国各地律师之间的交流,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学者、律师来昭通交流,为昭通律师队伍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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