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三个重点”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4-11-24 04:01:39发布    浏览174次    信息编号:18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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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三个重点”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为进一步深化良性检察关系,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畅通沟通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多措并举,确保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练习的权利。

1.“三个优化”,重点保障律师审稿权

一是优化律师接待,提高服务效率。案件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为律师提供“一对一服务”,确保律师接待事宜得到及时处理。对律师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贴心服务,及时解答疑问、解决疑虑,做到立即处理、立即反馈。二是优化评分方式,满足律师需求。采取“现场+互联网+异地+电话预约”的形式,全面推行和推广多种阅卷方式。对于异地评级律师,我们提供电话指导和分步指导如何申请互联网评级,将“最多一趟”升级为“零跑腿”,最大限度保障律师的评级权益。三是优化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预约审查的律师均由专人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办理。审核通过后,提前为律师刻录电子档案光盘,减少律师等待评分的时间,提高评分工作效率。

2、“三个完善”,着力提升律师阅卷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是提高电子档案制作水平。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案件时严格把关,对移交的电子卷宗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出现卷宗不全或无法打开的情况。案件指派后,及时上传电子卷宗,两个工作日内制作电子卷宗,保证律师审核的及时性。二是完善律师审查和审查机制。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配合建立双重审查机制。案件管理人员对不符合互联网分级的情况进行初步形式审查,负责人对不符合互联网分级的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与业务形成沟通协作部门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完善律师意见反馈机制。畅通律师表达意见渠道,充分保障律师向办案部门反映意见的权利。对于律师要求会见负责人的情况,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加强与检察官、检察官的沟通,及时充分询问、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三个起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严格依法履职,重点推动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有效推动律师深度参与见证认罪认罚案件,确保值班律师依法执业。二是加强良性互动,重点保护律师执业权利。与县司法局紧密合作,共谋发展,持续深化“检察+司法”,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细化措施、加强沟通、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定期邀请县司法局局领导、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他们积极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和听证会矛盾的解决,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向信访者解释法律和理由,努力化解矛盾。推动律师在各项检察业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推动机制落实,重点共同构建检察与执法良性互动。依托《资阳县人民检察院、资阳县司法局关于加强检控协作、积极发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推动建立更加顺畅、更加顺畅的检察工作监督机制。与司法局建立更有效的长期合作。互动机制,不断深化和丰富协作方式,为共同促进检检关系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资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协作,深化良性互动,优化律师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回应律师关切。继续构建“亲”“清”的检检关系,确保检检协作深度进一步增强,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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