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健身房买私教课因腰突退款遭扣 30%违约金,法院判全退
2026-03-22 05:02:04发布 浏览4次 信息编号:2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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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健身房买私教课因腰突退款遭扣 30%违约金,法院判全退
耗费了四万多元去购买私教课,然而课程尚未上完,腰椎却率先出现问题不再正常工作了,想要进行退款,健身房却声称“一旦售出,一概不予以退款”。这笔钱,究竟还能不能够要回来呢?
就在近日时,厦门海沧区的法院,对外公布了这样一件案子,作为市民身份的王女士,因为腰椎间盘突出这一状况,没办法再继续去上私教课了,所以她便申请退款,然而健身房却要求扣除30%的违约金。最终呢,法院经过判决认定,该具有格式性质的条款是无效的,健身房需要把王女士剩余的课时费21120元,全额退还给她。
案情回顾
高价购私教课
患病后遭遇退款难
2024年9月时,王女士、于本地那家某健身房、花费掉46080元、购买了144节含康复以及常规内容的私教课、单节课单价呈现为320元。授课时长达到半年之后,王女士身体出现不适进而就医了,结果被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医生明确给出建议,让其避免腰部有剧烈运动,停止健身的行为,要进行静养治疗。
不是因身体无法继续履约,王女士向健身房申请退还剩余66节课、共计21120元的课时费,而是因身体无法继续履约,王女士向与健身房申请退还剩余66节课、共计21120元的课时费,由于可健身房不但仅同意课程免费延期或转让,而且若要求现金退款,必须要么就是扣除30%违约金,所以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女士于是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漫画/杨希
法院审理
霸王条款无效
支持全额退款
法院依据案件证据以及相关法律,展开审理工作,之后作出了三项核心认定,凭此厘清了纠纷责任,进而明确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双方所签订的私教服务协议属于预付式消费合同,“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是健身房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退款权利,依法被认定为无效条款。二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王女士签约时无法预见自己患病,这种情形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上课会加重病情,对她明显不公,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其三,王女士在2025年6月5日的时候,向健身房法定代表人送去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就在这一天,合同正式解除了,按照约定好的单价去推算,要求以现在的情况推断,健身房应当得全部退还还有剩余的66节课的费用,这个费用的金额是21120元。
所以,法院在一审的时候作出判决,解除了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健身房要把王女士剩余课时费21120元退还给她。在一审判决被作出之后,双方都服从判决,停止了诉讼,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法官说法
预付消费霸王条款不受保护
法官表示,经营者接收预付款以后,多次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持续给消费者予以服务,这属于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范围。预付式消费合同之中常常出现的一些条款,比如说“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还有“不得转让”以及“遗失不补”等条款。要是这些条款属于经营者单方面所制定的格式条款,并且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的情况,同时还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并且限制了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情形,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
海峡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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