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2023-04-18 18:01:54发布    浏览176次    信息编号:33294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民,形成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拥护、拥护。 为维护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共同努力,6月17日至7月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举办国家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题。

本次大赛是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 比赛对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开放。 竞赛试题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以及食品安全相关科普知识。

竞赛试题及答题将于6月17日在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食品安全法制网及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质检总局、食药监报及局等部门主办的官方网站同步发布。 参赛者可选择网上答题或邮寄答题纸的方式。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 大赛承办方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组织统一评分,按成绩先后决出优胜者。 结果相同者将以抽签方式决定。 获奖名单将于7月15日前在相关媒体公布。

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活动说明

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协办、检验检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学研究中心承办。 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活动。 本次活动将在各地各部门和媒体单位的支持下,通过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广泛参与,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监督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规性与法律法规。 树立守法意识,提高监管责任意识和监管业务素质。 共100题,涉及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 比赛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6日。

组织者

主办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支持媒体:新华网、法制日报、中国经济网、农民日报、健康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安全法网

独家支持综合门户:搜狐网

入职须知

一、活动时间

6月17日至7月6日,比赛结果及试题答案将于7月15日前公布。

二、参与方式

参赛者可以选择在线答题或下载答题纸两种方式之一参与。

【在线答题】知识竞赛试题可在新华网、搜狐网、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官方网站查询。药监局、法制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食品安全法网上发布。 参赛者可在线答题并提交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提交后自动生成分数。 参赛者也可以从网上下载word版试题进行线下答题,然后在线填写答题卡。

【下载答案】答卷人可以从网上下载试题和答题纸。 空白答题纸的复印、下载和打印均有效。 答卷须于2011年7月6日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寺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邮编:。

三、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以及一些食品安全科学常识。

4.比赛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50名,奖金400元; 三等奖100名,奖金150元; 500份纪念奖品,奖品价值100元。 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奖、证书、奖牌50个(价值300元)。

大赛主办方将按优劣顺序决出优胜者。 如果结果相同,则以抽签方式产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抽签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欢迎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含大中小学)组织集体参加。 组织人员参加一定规模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主办方统一向获奖者颁发奖品、奖牌和证书,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