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3-09-16 00:01:14发布    浏览319次    信息编号: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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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3 年 6 月 18 日

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的指示精神,根据本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现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改革方案。当前环境卫生工作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市、区的责任。 环境卫生改革坚持公平竞争、按劳分配的原则; 岗位设置规范合理,体现精益效率原则; 采取自上而下、先由内到外、逐步向市场过渡的操作方式。 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治城,努力实现人民城市由人民建设、人民城市由人民管理,创造干净、卫生、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目的和意义

通过深化我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我市环境卫生工作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理顺我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明确市政和城市环卫工作职责,有效治理城市“脏”、“乱”、“穷”现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梧州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三、基本情况

全市大街小巷保洁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其中:市环卫部门负责保洁面积66万平方米; 万秀区负责保洁面积23.8万平方米; 叠山区负责保洁面积45.9万平方米; 长洲区保洁面积18.9万平方米; 未占用街道面积45.5万平方米。 市环卫部门现有职工496人(其中:专职人员204人,集体人员44人,临时工248人),退休人员194人。 负责全市51条主次干道的保洁和道路喷洒; 每年运输、处理垃圾、粪便近13万吨(350吨/日); 管理和维护70多个公厕和16个垃圾中转站。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和有偿服务提供。 2002年,市财政拨款804.2万元;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环境卫生条例和市物价局的规定,市环卫部门对沿街单位、商铺和工业垃圾实行上门有偿服务,收费共计服务费300万元,两项合计1104.2万元。 全年总支出1248.1万元,收支超支143.9万元。

四、改革内容

(一)管理体制改革

我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是:市环卫部门负责主次干道; 市区负责小街巷;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住宅小区; 市区和无物业管理的单体建筑由单位负责; 环境卫生由单位负责; 市场由市场服务中心负责; 车站、码头、公园、绿地、桥梁等公共场所,由管理(运营)单位负责。 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两级管理(市、市区)三级工作网络(市管、市区、社区)模式。 市管理局对市环卫部门、市区及责任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居民环境卫生投诉,组织人员清理死角。 小街巷的保洁方式、时间、质量要按照三级街道的标准专业化、规范化。 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 各市区不再设立监管机构和人员。

(二)扩大市环卫部门保洁面积范围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已新建(扩建)街道16条,总面积45.5万平方米。 此外,市区现负责人行道29条,总面积15.1万平方米,主要街道8条,总面积15.1万平方米。 共移交市环卫部门3.43万平方米。 上述三项任务每年经费总额为285.55万元。 接管后,市环卫部门负责保洁75条街道,面积130万平方米(见附件)。 市区政府清理小街巷面积约70万平方米,其中万秀区约15万平方米,叠山区约40万平方米,长洲区约15万平方米。

(三)市环卫部门改革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三制”改革要求,结合市环卫部门工作特点,引入竞争机制,精简人员。 管理人员通过竞标聘用,一线工人通过竞标、承包方式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建立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报酬。

1、精简机构人员,实行竞争性招聘。

市环境卫生部门现下设党支部、办公室、管理科、技术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清关管理站、叠山管理站、晚秀管理站、化肥管理站、垃圾处理场。 根据市环卫部门的性质、特点、职能和任务,坚持按需设岗、精干高效、精简两个部门的原则。 部门人员由目前的23人减少到19人,各站管理人员由目前的29人减少到15人。 全部门科长、副科长及管理人员均通过竞争性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

2.清关管理。

收集站现有员工118人。 下辖一支车队和一家汽车修理厂。 管理21辆环卫专用车,负责全市垃圾收集、街道洒水、垃圾箱维修工作。 2002年,费用超过270万元。

垃圾清运采取市场化模式,实行内部招标承包制度。 全市垃圾清运工作分为15个分区。 根据各区域工作特点配备合适的车辆。 该地块及车辆已向市环卫部门公开招标。 中标者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雇员和司机的最低工资为文件工资的 40%,浮动工资为 60%。 对于合同区内的任务,按垃圾吨数计酬。 燃油保养费用由驾驶员根据实际车辆数量、行驶里程、车辆类型和状况确定。 极其自负。

环卫汽车修理厂实行企业化管理,减少人员。 修理工人数由现有的35人减少到8至10人。人员自由组合,推荐厂长,集体招标包。 领取最低工资的40%。 环卫车进厂维修时,按市场定价。 签约司机根据维修服务质量选择自己的维修单位,并鼓励回到自己的单位维修。 垃圾桶的建造由工厂完成,材料承包,部门按市场价格采购。 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积极承接维修业务。

承包制改革后,降低了成本,减少了人员。 清算站人数从118人减少到60人。

(三)肥料管理站和垃圾场的管理

化肥管理站在好地段安排了10个公厕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经营权。 员工负责其余公厕的管理和维护,工资的30%为最低工资,70%为浮动工资。 他们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获得报酬。

垃圾场现有员工18名,负责垃圾推土、绿化、值班、称重等工作。 竞争结束后,员工人数减少到12人,人员工资、材料等费用全部集体承包。

(四)街道保洁管理

正式员工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劳动定额标准,自由组队、承包街道保洁任务。 归档工资的30%作为固定工资,70%作为浮动工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保洁质量进行奖励。

其余的街道分为几个部分。 各路段最高保洁费用按一级、二级、三级街道每月每平方米0.55元、0.40元、0.25元计算。 招标是向公众开放的。 市环卫部门暂组织职工和公众参与公开招标。

如果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合同将被终止,正式员工将被搁置。

(五)富余人员的安置和分流

在职员工因竞聘被裁减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男性员工工作年限超过30年、女性员工工作年限超过25年的,将被要求提前下班到单位休养; 不符合休养条件的,按备案工资的30%作为待岗期间的生活费。 备案工资的30%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予以补充,并提供再就业培训。 当有职位空缺时,再竞争职位。

(六)操作方法及质量要求

一级街道:保洁保洁实行一扫三保。 营业时间为每天凌晨3:00至晚上9:00,全天18小时。 质量要求是“六洁六洁”。

二级街道:保洁保洁实行一扫两保。 营业时间为凌晨3:00至中午11:00和下午2:00至6:00,每天12小时。 质量要求是“四洁三洁”。

三级街道:清洁保洁实行一扫一养。 营业时间为上午3:00至7:00,下午2:00至5:00,每天7小时。 质量要求是“三无一少”。

(七)资金来源

市环卫部门原有街道保洁保洁经费387万元,新增街道保洁保洁经费285.55万元,合计672.55万元,按80%计算为538万元。建设部颁布的用工定额标准。 接管后,市环卫部门街道保洁保洁经费增加151万元。 来源为:(1)市财政从全市城市维护费中拨付89万元; (二)部分城区城市维护费安排50万元(万秀区20万元,叠山区、常州区各15万元); (三)新增临街店有偿服务盈余12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和金额需经市财政局、市管局进一步核实后,报市政府批准。

五、环境卫生检查监督机制

(一)市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价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街巷、社区、市场、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责任区域进行逐项检查。 打分后,评选出市容环境卫生“十佳”和“十差”街道(社区、居民区、责任单位、商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对表现“前十名”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表现最差的十名”,给予警示牌,对责任人员进行扣分、罚款。

(二)市市政管理局作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工作,聘请20名公民担任义务市容环境卫生监督员; 设立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公民积极投诉; 成立巡查组,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对乱搭屋顶、倾倒垃圾、乱扔垃圾、呕吐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新闻媒体; 加大卫生盲点查处力度。 根据《环境卫生》《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市环卫部门工作范围的保洁质量,并给予重奖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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