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股东索赔提起,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应尽快登记

2024-12-23 13:04:51发布    浏览11次    信息编号:18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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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600811)股东索赔提起,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应尽快登记

东方集团()索赔条件:

胡鹏律师团队对东方集团()的索赔收取条件为:2024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东方集团(),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出售或持有东方集团(),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东方集团()立案了!

投资者现在可以提起诉讼!

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立案编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信证券监管委员会决定对其提起诉讼。

基于胡鹏律师团队处理大量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经验,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在满足索赔条件的同时,向上市公司寻求法律追偿,以减少投资损失。

胡鹏律师认为:东方集团()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东方集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最新诉讼时效将于2027年6月到期,超过诉讼时效内提起索赔诉讼,您将失去胜诉权利。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胡鹏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胡鹏律师证券金融诉讼团队简介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证券与金融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是盈科(上海)内部专业律师团队,由胡鹏律师发起设立。团队专注于金融证券、投融资、私募基金等领域的诉讼及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在金融证券领域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诉讼经验、充足的诉讼资源,并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团队人员齐全,合伙律师+保荐律师+助理律师+律师助理15人左右,可办理大量案件。

团队自成立以来,办理了大量证券诉讼案件,代表千余名投资者对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责任主体提起证券诉讼,实际为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数千万元。

//胡鹏律师介绍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约律师

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上海仅20人)

中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胡鹏律师发起成立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证券金融诉讼服务团队。

胡鹏律师从事法律职业10余年。多年从事资本市场(包括证券、债券发行)业务。是多家上市公司A股IPO等资本市场项目的签约律师。在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具有深入的知识和独特的理解,目前主要从事金融商事诉讼仲裁业务以及资本市场非诉业务。在证券、金融诉讼领域,代理了大量投融资纠纷案件(含诉讼、仲裁)、证券、债券诉讼案件(含诉讼、仲裁);目前代理大量大型证券索赔诉讼案件(涉及标的证券包括方正科技、ST康德、ST众安、ST康美药业、风华高科等数十家证券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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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鹏律师团队代理的证券债权案件范围

胡鹏律师团队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拥有多年处理证券、股票索赔的丰富经验。目前团队正在受理以下理赔案件代理:中青宝、金正达、金嘉股份、国华网安、文一科技、思发展、卓金集团、安妮集团、苏达维格、宁科生物、西龙科技、模塑科技、航天动力、恒宝集团、锦州港、日海智能、特讯、合众思创、洛克股份、全威科技、力源科技、金力泰、国联股份、有限公司、ST鲁通、新亚工艺、奥联电子、天顺股份、国城矿业、凯伦股份、汇辰股份、凯撒旅游、ST恒久、鸿翔股份、首带股份、ST美讯、易星达、罗奥普特、世隆实业、燕化智能、上海凤凰、方正电机、金通灵、南方精工、泰和水务、兴源环境、格力地产、世纪华通、三特索道、ST永跃、ST光旺、豪美新材、ST中国装饰、国旅联合、浩丰科技、正平股份、赛利医疗、中泰化工、奥康国际、凯撒文化、联泰环保、远大智能、正威新材料、ST正通、盛屯矿业、ST华为、ST海岳、东方集团、先河环保、冠电防务、ST舜天、智云股份、沉阳化工、同德化工、复旦复华、金福科技、ST智造、绝味食品、华明智能、诺德股份、中国水务、朗源股份等大量证券索赔案件、联创股份、人福医药、中船应急、诺泰生物科技、宁波方正、广济药业、鸿翔转债、诺泰转债、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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