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4-02-08 15:00:56发布    浏览497次    信息编号:1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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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 合肥学院

学校级别: 本科

学校类型:公立本科大学

责任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158号

合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水平高等学校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2021〕2号(以下简称教〔2021〕号) 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司〔2022〕8号(以下简称教办〔 2022]8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23年继续招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范围及招生专业

项目:击剑(重剑)

计划: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5人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男女击剑运动员

录取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分为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项文化考试)和普通高等院校按照文化考试类型的要求。 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类高考)招生分为两类。

文化课考试

优惠政策

可公布人数

体育单人动作

A类

体育单招及文化课考试

0-5

高考统一

B类

第二批本科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5%或70%

0-7

C类

第二批本科生招生控制分数线

0-13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报名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高中期间获得击剑(重剑)项目省级(含)以上团体比赛成绩(按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省级(含)以上个人比赛主力前三名或前三名;

2、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学历,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参加过省级(含)以上击剑(重剑)项目团体比赛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级(含)以上个人比赛主力前三名或前三名。

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申请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项目也应一致)。

注:“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以上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

根据教育部规定,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其学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具有同等学历且未经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报名,其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三、报名方式

一、文化类高考统一报名:

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居住地省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文化课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体育文化课考试报名:

国家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须参加体育单招文化班考试,并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上自主注册报名。 具体报名要求和程序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公告为准。

三、全国统一考试(击剑项目)报名:

根据教部发[2022]8号文件要求,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击剑项目)。 考生须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上自主报名、报名。 具体报名要求和程序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公告为准。

凡未报名文化类高考、文化类单招体育考试(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报名全国统考(击剑项目)的考生,或按要求填写“合肥学院”申请表,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程序、报名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提交

凡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以下材料清单提供原件。 同时,将原件按照目录顺序扫描编号成PDF文档,并命名为“籍贯省份+运动员姓名+高考统一考生号+合肥”高级别报名材料学院击剑运动队”(例如:安徽省合肥学院张**2334***高水平击剑运动队报名材料):

凡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凭高考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仅开放期间)。注册期限)进行注册。 根据网页提示将“学生籍贯省+考生号+运动员姓名+合肥大学高水平击剑运动队报名材料”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同时,考生须将PDF文件发送至学校招生办邮箱(电子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需致电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已成功提交(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系统将于3月10日中午12:00关闭,逾期订单将不再接受。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本简章报名条件,综合评价考生运动员技术水平信息和比赛成绩信息,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候选人。 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将于4月14日前在网上公示学校招生信息,并报学校纪检办公室备案。

运动员个人信息不完整、申请成绩所依据的比赛信息或实际比赛成绩信息不完整、比赛成绩簿或比赛获奖证书与等级证书所列成绩不一致的考生,将不予批准。

对审核不合格的,我校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并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注册和录取资格。

4、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根据教部发[2022]8号文件精神,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要求如下:

1、全国统一考试(击剑项目专业考试):

击剑项目的专业考试将在国家统一考试中进行,成绩以国家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和“体育教育联盟”APP公告为准。

2、文化课考试:

1)体育单项招生及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甲类资格的考生(一级(含)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单招文化考试。 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安排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为准。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和“体育教育联盟”APP查询相关信息。

2)文化课程统一高考:

报考我校乙、丙类学历的考生须在居住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

五、资格认定

根据教部发[2022]8号文件要求,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将根据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体育单招文化课及格线、专业考试成绩及格线以及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突出的及格线。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确定A、B、C类合格候选人名单。

1、A类: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各项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学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格线,且体育单项招收、文化课程成绩符合规定的,申请A类资格的运动员。学校规定的文化课程及格线,申请甲类资格其中,按甲类可公布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A类资格名单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享受“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政策。

2、B类:在少数专业考试各项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特别优秀及格线并申请B类资格的考生中,可公布为B类的考生人数(不超过30%)根据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乙类资格名单,享受“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的65%或70%”政策本科生”。

3、C类:专业考试成绩已达到其他专业合格线并申请C类资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可公布为C类的考生人数。低,则享受“本科学历”“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政策。

候选人最多可以被确定为 A、B 或 C 类资格之一。

注:专业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版击剑高级别运动队录取排名规则执行。

六、公告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各项合格线及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各类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公布。 未经教育部公布的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7. 志愿者申请表及录取

1. 填写志愿者表格

凡经教育部公示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大学期间在原籍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栏指定位置填写《我校报名表》入学考试申请期。 未按要求填写“合肥学院”的,我校不能录取本校志愿者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受学科要求限制。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文理科均可录取。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通过专项招生方式录取。 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得转专业。

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具体参考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2. 入场

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合格,并按照学生所在省份高考报考规定填写“合肥学院”院校偏好的考生,按下列程序录取:

1.具有A类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学。

2、乙类资格考生: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市)第二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的65%,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录取。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市)招生部门。

注:对于合并招生批次(含本科二、三级合并和本科批次合并)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如有规定和要求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程准入控制线执行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 否则,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本科生(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丙类资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市)本科第二批招生控制分数线,即可经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录取。

注:实行综合改革或合并批次高考的省(区、市)参照相关省(区、市)政策执行。

八、录取与评审

1、高水平运动队新生报到时,须将报到材料原件及加盖体育主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报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 考生须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时审核原报名材料或材料虚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电话:-。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试(含体育专业复试)。 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必须接受学院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 根据教发[2021]2号文件要求,录取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按照专业训练计划完成专业学习。 除了学习任务外,还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开除学籍。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组全程参与。 监控电话:-。

2.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已取得学籍者,其学籍将被取消。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158号

邮政编码:

支持热线:-

咨询邮箱

传真:0551-

10、本手册由合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本手册与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的规定为准。

附件1:合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合肥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高中预科毕业证书.docx

附件3:合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注册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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