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朋友涉嫌强奸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会见 强奸罪可以取保候审释放吗 缓刑减刑无罪辩护费用

2024-10-30 06:02:25发布    浏览8次    信息编号:176178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亲人朋友涉嫌强奸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广州专业刑事律师会见 强奸罪可以取保候审释放吗 缓刑减刑无罪辩护费用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一支专注于刑事法律专业服务的律师团队,该团队专门承办刑事辩护案件,是一支拥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专业的律师团队。本着至真至诚的服务理念,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个体情况,从而为客户提供专业、负责、高效率、高品质、完善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免于起诉、从轻、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死刑复核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服务。

注意事项:

1、判决前家属去看守所都是见不到人的,不必自行去看守所。

2、委托律师前,建议不要去看守所,更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冒充律师的骗子。

3、委托律师请不要对比价格,请尊重律师提供的服务。

4、家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唯一能做的就是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招志南律师团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法律知识:

强奸案不会被批准逮捕,基本都是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强奸案中直接证据只有被害人称述、其他的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表现为间接证据,证明力较弱而且零散,没有形成证实犯罪的证据链条,且犯罪嫌疑人又不供认犯罪,在这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下,不会被批准逮捕。

强奸案件不捕的证据因素:

(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有正当或者不正当男女关系。这表现在两者之间存在恋爱关系、情人关系或者嫖娼、通奸等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因此很大程度上失去前提和基础,而且这也给男方和辩护律师很大的辩解空间。有时即使存在犯罪事实,但如果不能获取其他有力证据而嫌疑人又据此辩解的话,则很难证实犯罪。

(二)没有及时报案。在强奸发生后,被害人的正常反应是义愤填膺或者情绪失控,一般都会立即去公安机关报案。现实中,案发后被害人立即于深夜或者凌晨报案的例子并不少见。没有及时报案除了当事人出于某种顾虑而拖延外,还可能是因怀有某种不正当目的而虚假报案,因此没有及时报案会被当作一个不利于定罪的重要考量因素。而且由于报案不及时,即使确有强奸发生,也可能会因为证据无法提取而不能认定。

(三)不能证实有暴力手段和反抗行为。这表现在被害人、嫌疑人身上没有伤痕、衣服被扯烂等情形。当然,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不应仅从表面看被害人有无反抗行为,还应考虑被害人是否能够反抗和敢于反抗。如被害人因为害怕而喊不出声音、在嫌疑人的威胁下不敢反抗、因力气不及嫌疑人大身体被控制而不能反抗、或因顾及脸面而不呼救等。

(四)犯罪嫌疑人事后没有逃离现场等反常表现。犯罪嫌疑人事后没有逃离现场等反常表现。

(五)被害人存在虚假报案的可能。被害人有时因为利益关系而存在虚假报案的可能,或因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出于泄愤报复的目的,或因通奸关系败露为了维护面子或者避免责难。

(六)被害人陈述存在真实性疑问,影响其报案和指控犯罪的效力。

(七)被害人改变陈述。被害人开始称被嫌疑人强奸,后称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被害人陈述的改变,会直接削弱乃至否定指控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是导致案件不捕的重要因素。

(八)嫌疑人和被害人之前曾发生过性行为,双方对性行为的性质说法各异。这种情况一般是被害人述称之前也被嫌疑人强奸,嫌疑人则称之前和被害人自愿发生过性关系。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如果确是强奸,那么为何当时被害人没有报案?其二,如果是自愿性行为,则其后的性行为被指控为强奸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根据。这两方面都会对认定强奸行为产生负面作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十三、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81条删除。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八十一条[嫖宿幼女案(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予立案追诉。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刑事辩护

1、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与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代理申诉、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辩护意见)。

3、一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制作阅卷笔录、质证意见、举证提纲、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判决书、会见被告人确定是否上诉、代书上诉状)。

4、二审阶段担任辩护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会见上诉人、调查取证、提出开庭审请、提出书面辩护意见、出席法庭辩护、收取裁判文书)。

5、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查阅、复制、摘抄本案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提出代理意见、出席法庭、收取判决书、确定是否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代书申请抗诉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由于律师经常在外办案,如调查、开庭、阅卷等,所以来所咨询前请提前预约,以免浪费您的时间。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