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许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律师立案诉讼服务座谈会
2024-11-02 12:03:02发布 浏览163次 信息编号:17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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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许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律师立案诉讼服务座谈会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四方协商”工作机制,听取广大律师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许昌法院立案诉讼工作方面,4月2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律师立案诉讼服务座谈会。市律师协会及50余名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志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必贤,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志华,有关领导各法院及两级法院院长出席会议。
会议介绍了许昌法院近年来立案诉讼工作的发展情况。杨志华从党建、业务工作等方面介绍了律师协会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律师代表结合自身执业实际情况,就完善诉前调解程序、规范立案流程、加强诉前保全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必贤指出,律师和法官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两支重要力量。构建新型律师与法官关系,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他从坚持党的领导、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培育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准确运用法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五个方面作出评价。有效的方式。
孙志强对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律师朋友长期以来对许昌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符合许昌法院立案诉讼工作实际。评价客观、中肯、针对性强、可行。许昌法院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针对短期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长期问题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积极推动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共同为许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牢固树立法律界共同体意识,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齐心协力、共担责任,聚焦司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治作用。社会的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要统筹立案制度和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要严格实行立案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要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民商事仲裁、政院联动、基层治理等优势,努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摆在前列。努力营造“紧密”“清晰”、沟通交流、业务监督相互的关系。我们要在工作中互相监督、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在沟通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立案、诉讼工作人员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对不立案投诉的监督力度。让律师的执业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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