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蒙俄法学理论与高等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2024-11-14 04:01:44发布    浏览155次    信息编号:17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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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蒙俄法学理论与高等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9月20日,由我校法学院主办、上海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当代蒙俄法治理论与高等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蒙古司法内政部直属国家法学院、莫斯科国立法学院、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河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大连仲裁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等3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和实践部门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80余人,其中包括仲裁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出席会议,共同探讨当代蒙古与俄罗斯。就法治理论和高等法学教育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为推动相关理论发展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提供了丰富的学术支撑。

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丁鹏主持。

我院教务处处长徐进在致辞中介绍了我院及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他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帮助和支持学校各项事业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并期待以此次会议为起点,进行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蒙古司法内务部直属国家法律研究所所长胡·埃雷迪姆文都里胡、莫斯科国立法学院副院长马佐利娜·弗、大连国际仲裁院院长毕凤友、上海汇业仲裁院院长赵云涛(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在开幕式上致辞。

开幕式还举行了我校与大连国际仲裁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签约仪式、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签约仪式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我校法学院涉外法律研究签约仪式。中心揭牌仪式暨外国语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

我校与大连国际仲裁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签约仪式

我校法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签约仪式

我校法学院外国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我院外国语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副主任段曼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王志华、胡埃雷德蒙杜所长主持蒙古司法和内政部直属国家法学院院长。日胡、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刑法与犯罪学教研室主任科罗贝耶夫·艾伊、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惠春依次作主旨报告。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我校外国语学院俄语系主任李灵军主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举,俄罗斯联邦法律研究所所长巴恩和阿姆古楞主持。蒙古司法内政部直属国家法学院国际法、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法学院巴索瓦特布、内蒙古修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宗那胜依次发表主题演讲。

研讨会第三单元主题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由内蒙古自治区仲裁协会会长、北京金利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振平主持公司。大连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主任史玉芳、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杜青松、我校蒙古学中心图门其其格、我院法学院鄂小梅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维坤,我校蒙古学中心西仁塔那依次发言。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春梅和我校法学院纳仁朝格图分别对六位演讲嘉宾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研讨会第四单元主题为“中蒙俄法学院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李洪涛主持。西南政法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建文、莫斯科国立法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主任 AA、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研究所王海军科学与法律范立军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院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郭明明、黑龙江中俄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龚楠,依次作交流发言。法多律师事务所童拉嘎和我校法学院周恒分别对六位演讲嘉宾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研讨会第五单元以“‘法律+俄语’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主题,由我校法学院海棠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中俄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庞冬梅,黑龙江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副院长祖学清,赤峰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一尘,黑龙江中俄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家辉、我校法学院焦英达、俄罗斯贝加尔国立大学黄宇星依次作交流发言。深圳北莫斯科大学尹玉海和我校法学院戴勤分别对六位演讲嘉宾的发言进行了总结。

闭幕式由监察员培训学院院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段继珍主持。内蒙古财经大学中蒙俄经济走廊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李瑞峰、我校法学院塔娜分别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

会议合影

本次研讨会主题明确、议题广泛,为我校进一步推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充足的智力支持。下一步,各学校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结合自身研究特点和专业知识,进一步加强涉外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懂事懂事的学生。中蒙俄法律文化,职业素质高。具有处理蒙古、俄罗斯法律实务能力的实用型涉外法律人才,不断提高涉外法律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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