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律师协会警示站2022.7
2024-11-16 06:02:16发布 浏览11次 信息编号:18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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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律师协会警示站2022.7
各区县(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鄞州、慈溪分会),市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全省律师行业“名所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浙科发〔2016〕45号),经过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经我市律师研究,现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律师行业启动“名所、名牌、名律师”培育工程(以下简称“三工程”)。力争到2020年底,通过“三个工程”培育活动,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有效提升,律师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声誉将显着提升,律师行业的公信力和竞争力将得到提升。整体实力提升。
(一)培育知名律师事务所。着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和业务特色鲜明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大型律师事务所培育继续落实2015年2月制定的《宁波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3660”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律师人才引进和培养,引进知名事务所的并购或事务所联合(合并)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律师队伍,提升事务所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同时,我们将在2017年完成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第二个行动计划。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增加到170家以上,建立“100人律师事务所3家、70人律师事务所6家、70人律师事务所6家、6家律师事务所”的梯队结构。 50人,15家律师事务所30人”。 、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县域中小型办事处发展和服务方式创新,使全市30人以上办事处形成更加合理的布局。事务所品牌和专业培育要通过政策引导、业务培训、完善专业评价机制等提高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力争培育10家以上专业特色鲜明或分工明确的内部专业团队。 2020年,尤其在证券、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破产重整、生态保护、电子商务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培育了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传统法律服务领域优势专业10余名,律师事务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精品”服务和法律“智库”支撑。
(二)名品建设,坚持需求导向,重点围绕服务企业帮扶、法律顾问工作、法律诉讼矛盾化解、申诉案件代理等工作,力争培育和提炼100个法律服务产品或经典服务案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
(三)培养律师队伍。到2020年底,全市律师人数将超过3000人,每万人的比例达到3.6人以上。重点选拔专业领域“名师”和青年律师,培养选拔100名政治上、道德上、业务上、服务上的名律师。他们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在社会上具有影响力。我们在各律师业务领域,尤其是开放经济、金融证券、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破产重整、生态保护、电子商务、民生等经济领域培养了一批专业领军人才和公益领域。
2.方法与途径
(一)以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为契机,推动落实律师执业保障。一是抓好相关机制制度落实。在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市委政法委、市律所单独或联合印发5个重要文件,重点建立律师职业权利保障救济机制专门针对律师职业权利保护的实施措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洪毅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律师行业发展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明确指示。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波律师工作的基本原则。当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贯彻落实于洪毅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研究解决当前制约律师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务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深化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律师与警务人员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联席会议等常态化互动沟通机制推动新型关系发展、相互评价研讨、参观研讨、信息交流。构建和营造实施“三个工程”的良好法制生态环境。三是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完善和落实支持法律职业发展的政策。积极应对税收征管方式变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开展行业税收问题研究,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市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大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深化农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争取市人才办、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骨干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培养。
(二)以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为目标,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一是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要重点研究掌握律师行业发展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研究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出台激励措施,引导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个体事务所的设立和发展必须按照《关于指导和规范我市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到合理布局、均衡发展。要引导个体办事处转型升级,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发展道路。二是强化律师协会规范和引导行业的作用。要教育引导律师培育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道德和行为作风;要引导律师事务所形成科学的发展定位、管理理念和品牌战略,如建立专职管理合伙人机制;要探索建立律师综合评价机制,对律师职业水平、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要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实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公开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律师失信和处罚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入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并运用将上述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完善地方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信息化、规范化,通过律师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案件登记、审批和管理。律师事务所要关注青年律师成长,通过完善律师事务所导师制度、落实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支持和培养,鼓励青年律师向专业方向发展。四是通过参与质量管理体系、品牌建设体系等,切实提升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和品牌影响力。鼓励律师事务所参与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评审。
(三)以推进精准法律服务建设为引领,创新法律服务产品。一要开发适应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产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推动法律服务产品化、项目化建设。应对经济新常态下的新问题,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律师业务供给侧改革,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从诉讼服务后端转向“非诉讼服务”前端。 ——诉讼”服务。充分发挥“十大平台”作用,推动律师广泛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市场经济等领域,为公民法人提供全面精准的法律服务。围绕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引导律师全面参与民生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让律师深入社区(村)、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义务、普法网站、移动法律顾问在线服务等成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力军。二要总结推出一批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法律服务产品和案例。我们要回顾一下一些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而开发出的主打法律服务产品,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套餐”、“新三板挂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要加强对业务特色、产品优势的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指导,支持和鼓励律师事务所依靠专业做精做强。
(四)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以诚信为核心规范律师职业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司法部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明确律师执业的“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及时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夯实律师规范执业的思想基础。二是建立健全以业务精益求精为目标的律师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律师专家(人才)库需要动态管理。要把律师人才培养纳入市政府“潘3315人才计划”,通过党校专题培训等方式创新律师人才培养。对于青年律师的培养,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落实青年骨干律师培训专项财政资金;另一方面,要挖掘内部潜力,扩大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培训的预算安排。创新青年律师训练营培训形式和内容,通过“沙龙”、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每年确定20名左右律师为重点培养对象。三是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动适当提高律师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所有级别。要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渠道进入党政机关。鼓励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倡导每位律师每年提供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或24小时志愿服务。
(五)广泛开展优秀评价宣传活动,提升律师行业影响力。要提升律师政治地位,建立多层次律师表彰制度,表彰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法律由市委、市政府或者市委政法委员会制定。奖。继续开展现有“十佳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女律师”、“优秀青年律师”、“公益律师”等评选项目。鼓励本市律师行业参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项目评选。认可现有成熟法律服务品牌,鼓励和推动新兴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发展和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必须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要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全省律师行业“名所、名牌、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把“三个工程” “培育活动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意见》明确方法和途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分步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得以实现。对于制约和阻碍我市律师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律师的发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区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实施意见,研究确定当地名所、名牌、名律师名单,报市司法局统一备案。市司法局将“三个工程”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三)要完善机制,加强宣传。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本土律师参加“三个工程”培训活动,推荐律师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 、法律服务政府采购、优秀高端律师人才选拔等。在送学、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培养目标。要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载体,广泛宣传名所、名品、名律师,巩固扩大培育工程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了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领导小组。主管主任卢强担任组长。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王明振、协会会长徐建民担任副组长、副会长。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听取建设进展情况,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指导和沟通,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发展。 “三个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宁波市司法局
2016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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