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费3.5万元隆鼻失败致残
2024-11-28 23:01:55发布 浏览9次 信息编号:18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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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费3.5万元隆鼻失败致残
法制晚报·查看新闻(记者秋瑾)为了让自己更加美丽,25岁的女模特何晴(化名)接受了隆鼻手术。没想到手术后,她的鼻子被穿孔,鼻梁也歪了。
经诉讼,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北京三中院达成调解。但这名女孩的鼻子已构成10级残疾,永远无法恢复正常。
“她现在后悔了,但是有什么用呢?这已经是不可挽回的事情了。”日前,何晴母亲代表接受了记者采访。
女模特整容手术
鼻子穿孔无法修复
何青,25岁,自由职业者。由于年轻漂亮的外表,她一直从事侍茶师、芳香师和形象代言模特的工作。美丽的外表对她来说非常重要。
看到宣传介绍后,何晴决定接受隆鼻手术,让自己变得更美丽。通过北京丽真咨询有限公司,何青被介绍到北京乐行医疗美容诊所接受手术。
2014年4月14日,何晴在乐行诊所接受了隆鼻手术,费用为3.5万元。
然而,手术一年后,何晴经常感觉鼻子不舒服,后来还经常鼻出血。
2015年5月7日,何青前往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就医。诊断为双侧鼻中隔粘膜水肿,中上端糜烂,可见纱布状异物。
手术取出纱布后,鼻中隔中上端出现穿孔。
走访上海、北京、天津多家医院后,她均被告知无法修复,穿孔面积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他不满仅得到5000元的赔偿,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何晴的妈妈表示,女儿的鼻根现在有些偏斜。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来,但每次女儿坐船、坐飞机时,她的鼻子就感觉上扬,窒息,经常流鼻血、流泪。她必须一直使用喷雾。快来清理一下吧,不然鼻子流不顺畅。
她告诉记者,起初她并不知道女儿整容的事。直到手术失败,脸被烧伤,女儿无法自己处理,何晴才告诉妈妈。
由于乐行诊所没有为女儿做手术前后的任何病历,诊所表示,一年多后也找不到她的门诊病历。母女俩找到丽真咨询公司寻求解释。
何晴的母亲自己准备了一些文件,让对方签字,这就是她后来得到的赔偿。
丽珍公司为何晴汇了5000元医疗费,但母女俩认为医疗费远远不够女儿的治疗,于是将丽珍公司和乐悦诊所告上法庭,要求丽珍公司和乐悦诊所共同赔偿医疗费5276.04元,交通费2072.1元,伤残赔偿金3万元,退还整形费用3万元。
该诊所表示,无法找到医疗记录,也无法识别医疗错误。
不过,丽真公司和乐行诊所认为,他们给何青做的手术非常成功。 2014年,何青主动咨询手术事宜,而在此之前,何青已经做过两次鼻部整形手术,但均不成功。由于之前的手术是在鼻梁上垫有假体,所以需要先将之前的假体拆除,然后才能放置新的假体。何庆此前曾切除鼻中隔来打造鼻尖,所以这次手术将耳骨切除。鼻中隔穿孔的情况与类似。诊所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同时,被告认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丽真公司是一家咨询公司,乐行诊所是运营商。如果手术出现问题,乐行诊所应承担责任。丽珍公司只负责咨询,不负责手术。对问题承担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原告申请并经被告同意,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诊所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程度进行了司法鉴定。但该中心随后出具了“不予受理函”,称由于缺乏诊所内进行的美容医疗记录,身份信息不完整,无法受理。
法官询问得知,何青称诊所没有向她提供病历,诊所称门诊病历确实在诊所里,但一年多过去了,却找不到。
歪鼻子、打耳洞的女孩是残疾人
随后,经原告申请并双方同意,法院委托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该中心出具的北天四检[2016]临检字第0489号法医检验意见书证实,何庆确实存在鼻根轻微偏斜、鼻中隔缺损等情况,属于十级伤残。 。
何青2016年4月1日做的鼻咽镜检查显示,鼻中隔向右偏,穿孔可见,中、下甲稍大,两侧鼻腔可见粘稠分泌物,有炎症。鼻咽部可见分泌物。诊断为:鼻中隔穿孔、鼻炎。
鼻中隔穿孔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鼻中隔穿透两个鼻腔的永久性鼻穿孔。
目前被鉴定人鼻根有偏差,对美观有影响。由于鼻中隔穿孔是不可逆的,会导致过度通气,影响工作、学习和社交能力。
法院:拒绝提供病历的诊所必须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相关的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本案中,原告在被告诊所接受鼻整形手术后,因鼻中隔穿孔而受伤。该诊所承认医疗记录由其保存,但声称如果找不到这些记录,则无法提供。其拒绝提供与纠纷相关的病历,应推定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
为进一步查明医疗行为与鼻中隔穿孔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但由于缺乏病历而无法进行鉴定,进而导致这部分事实的真实性不明。因医疗机构隐瞒或者拒绝提供病历等原因导致无法辨认,进而导致无法查明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不利的赔偿责任。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乐行诊所对原告鼻中隔穿孔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丽真公司是否应当与乐心悦诊所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丽真公司虽然主张原告支付的1万元为咨询费和非手术押金,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也没有向原告提供任何证据。所提供的证据提供了相反的证据来反驳它。因此,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认定原告向丽珍公司支付的1万元为手术押金。
其次,原告先与丽珍公司财务总监就隆鼻手术达成协议,费用为3.5万元,然后向丽珍公司支付手术押金1万元,并按照安排前往乐行诊所丽真公司。纠纷发生后,丽真公司与原告达成书面协议并给予赔偿,这表明丽真公司与乐行诊所对原告进行隆鼻手术具有共同的主观故意。联系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乐行诊所赔偿原告医疗费近5000元,交通费2000余元,伤残赔偿金10万余元,返还整容费用3万元;丽珍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进展:损害不可逆转
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在北京三中院达成调解。
何晴母亲表示,目前,双方已约定向何晴支付12万元赔偿金的日期。但对女儿鼻子造成的伤害确实是不可逆转的。
但她也表示,女儿现在调整得很好,基本可以正常工作,但想到这件事,她还是感到郁闷,非常后悔。
律师声明
决定手术时,必须注意所有细节
何庆的代理律师于伟新认为,虽然患者本人存在疏忽,没有留下任何病例记录,但诊所的过错显然更大。
律师表示,这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专业技术不够好,手术过程中患者脸部被烧伤。一年后,患者鼻子出现严重症状,有残留纱线,取出后已穿孔。烧伤、穿孔、残留等都显示诊所的医疗技术存在问题。庆幸的是,烧伤已经得到治疗,没有留下任何疤痕。
余律师认为,本案的解决有积极的一面。首先,它相当于一本教材,告诉患者如何保护自己;其次,警告美容机构规范医疗行为;然后,也警告和提醒想要整容的人们,在决定做手术时不要感到困惑。像本案一样,没有缴纳押金的手续,也没有整容费用的发票。这起案件如果不是患者母亲在手术失败后立即上门征求同意,想要打官司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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