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报

2024-12-15 09:05:38发布    浏览253次    信息编号:18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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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报

2016年4月23日上午,徐州市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江苏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科主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孙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朱新刚应邀出席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工作制度、2016年工作计划等主题,讨论制定了各委员会的活动程序和活动经费制度。

首先,孙科主任介绍了市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与会人员一一进行了自我介绍。其次,会议重点讨论了以下内容:

1、推荐选举郑先进、陈芳为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2、介绍通报委员会的职能。

3、商定工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和具体分工。

按照职责,委员会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徐州律师事务所标准化文件的实施工作,会议决定由委员会副主任刘建华主要负责实施。同时,计划于2016年下半年制定律师事务所基础设施和标准化标准细则,起草律师事务所评级方案,评选2016年徐州市十佳规范律师事务所。具体工作将在2016年制定。主要由该委员会副主任严世军负责实施。

4、讨论制定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公布实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律师协会关于机构建设和律师业务指导的各项方针、指示和要求,结合本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2、热爱工委的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工委的工作,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工委的各项职责;

3、充分发挥主任、副主任、委员各自的职能,对委员会交办的任务不偷懒、不推卸、不拖延,根据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工作内容计划;

4、按时参加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委员会会议。无故未请假不参加,或连续两次不参加,或全年3次请假后不参加的,取消资格,并报告常务理事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归档;

5、委员工作懈怠、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违法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口头批评、开除、取消资格等处分。如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会议还讨论制定了市律师协会各业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活动流程规定和活动经费制度。流程规定和经费制度对委员会活动计划的制定、活动的有序实施、活动经费标准等都有详细的规定。该规定将于批准后于近期公布实施。

与会人员对上述制度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发表了意见。讨论气氛热烈。

孙平执行董事对会议的精心准备和内容的完整给予了高度评价。相信每位委员都能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使各项制度的制定更加完善。同时,希望委员们以奉献精神,恪尽职守,共同进步,为全市律师服务。

分管主任委员陈辉对本次会议的组织表示肯定,并对修委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行业法规中律师着装要求等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同时提出,行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在各委员会的带头作用,从规范自身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入手,带领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规范执业。 。

朱新刚监事对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的会议组织和安排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工作委员会今后的工作寄予厚望。他认为,会议出席人数众多、内容丰富、程序合法、议程令人满意。

徐州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标志着新一届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正式启动。相信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和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徐州市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工作委员会一定会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市律师协会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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