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弗兰克律师的法规(意见草案)”宣布

2025-02-04 20:00:52发布    浏览90次    信息编号:1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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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弗兰克律师的法规(意见草案)”宣布

北京新罕布州,3月5日(记者华尤(Hua ))州议会立法办公室在中国政府立法信息网络5日宣布,宣布“评估弗兰克律师的评估法规(征求意见)”它的指示征求各行各业的意见。

招标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特许律师的定义,申请特许经营执业的条件,特许律师专业范围的设定以及特许律师执业的申请,接受和评估程序。

法规规定,特许经营律师指的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称为“律师法”)的专业人员,该专业人员根据《律师法》第8条)。通过评估并被允许执业的律师。申请特许经营律师的执业应有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在大学和大学中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的学士学位;等级;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质量好。该法规规定,如果律师法第7条中第七条规定的第七条不适用于特许律师执业。

评论草案的解释指出,2007年10月,由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的《律师法》第8条规定,“在大学和大学中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的学士学位,并从事专业工作。在法律服务人员领域中有15年。州议会的实践。上述系统的评估是在完全倾听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申请了全日制律师。随着司法部研究和修改法规招标草案的形成。

如果各行各业的相关单位和人都有修改的意见,则可以在2012年4月6日之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络(网站:http://)。 “提出有关招标草案的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北京2067邮箱(邮政编码:)。 ;您也可以将意见发送给:TXLS @ 。政府。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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