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毕业季!就业指南请查收,谨防骗中骗

2025-06-19 17:01:57发布    浏览12次    信息编号:211774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烟台大学毕业季!就业指南请查收,谨防骗中骗

毕业季将至,初入社会的青年因缺乏社会经验,往往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巧舌如簧的诱惑。网络服务平台作为中介公司与求职者常用的交流平台,越来越受到求职者的青睐,许多人因追求便捷与灵活性而倾向于通过网络寻找工作机会。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看中了网络的虚拟性,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行诈骗活动。求职者在寻找工作时,切勿仅依赖网络投递简历,更应学会维护个人隐私,并且可以积极参加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或是在校园内举办的招聘会来寻找工作机会。

网络平台上,骗子们散布着夸大其词甚至完全虚假的招聘广告,他们使用诱人的标语口号来吸引求职者的目光,这些广告往往让求职者难以分辨出其中的真假。与此同时,犯罪分子利用求职者的心理弱点,用高薪和轻松的工作岗位作为诱饵,诱导求职者上钩。此外,一些求职者对于所谓的“高端职业”缺乏足够的警惕,这也是诈骗得以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今年已满二十二岁的小吴,最近开始在网络上投放自己的求职信息。某天,他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提及对方在网上浏览了他的简历。小吴便依照短信指引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号,成为好友。对方首先询问了小吴的求职目标,随后向他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相关信息。对方以毕业季学生求职较为频繁为由,提出若小吴真有意愿,需先支付培训费用及保证金,以此确保他能获得一个职位。不久后,对方通过微信向小吴发送了邮件,邮件中详细介绍了培训的步骤并提供了一个微信账号。为了争取这份工作,小吴分四次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当他汇款完毕,打算进一步了解相关工作的具体信息时,对方却突然将他拉入黑名单。小吴尝试拨打对方留下的电话,却得知那是一个无效号码。

不久之后,小吴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声称能帮其追回被骗款项的QQ账号,添加了对方并详述了自己的被骗经历。对方要求他先支付1500元以解冻资金,以便追回款项。头脑发热的小吴没有多想,便将1500元转入了对方提供的账户。大约过了半小时,对方告知小吴操作失误,解冻未果,需要再转1500元。这时,小吴冷静下来,仔细回顾了整个事件,意识到自己再次陷入了网络诈骗的陷阱。于是,这次,他果断地前往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警方提示:

求职需借助官方的劳务市场和人才招聘机构,对于从网络获取的求职信息必须仔细辨别核实。不法分子常在网络上构建虚假网页以骗取信任,市民在与网络上的陌生人交流时需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涉及金钱交易时更需格外小心,一旦察觉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切勿轻信网络上的所谓“追款机构”。

法条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企业招聘员工时,严禁扣留员工的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亦不可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以任何理由向其索要财物。鉴于此,企业不得向员工收取保证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采取担保或其他手段向劳动者索要财物,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将财物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将根据每人情况处以五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若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网络警察提示:求职者在网络寻找工作时,务必挑选那些专业且信誉良好的招聘网站,事先对招聘网站及应聘公司的真实状况进行详尽核实,同时牢记“三不守则”——不轻信、不轻率汇款、不轻率转账,以防个人财产受损;此外,也要求那些提供招聘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增强信息审核和流程管理,切实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

求职防骗:

任何招聘机构,无论以何种理由,若要求求职者支付抵押金、服装费用、产品保证金、风险金、报名费或培训费等,此类做法均违反法律规定。

面试时单独参加不宜,单身女性应避免前往偏远地区面试,亦不宜结伴同行。对于要求在非工作时间进行面试的邀请,应予以拒绝;对于索要费用的机会,也应予以回避;同时,随身携带的物品应避免过于贵重;特别需要提防那些以摩托车接送为诱饵的招聘单位。

三、切勿将个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文件作为担保。某些机构以保障学生实习时长等理由扣留学生证件,但依据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扣留学生证件。

四、切勿被丰厚的薪酬所吸引,尤其是那些要求外地工作的广告,或是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招聘信息。无论待遇多么优厚,求职者都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极高的警觉性,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一方面,不要轻易前往;另一方面,应前往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被诈骗工钱,甚至可能遭遇人贩子拐卖,届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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