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高考志愿遭篡改,班主任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2026-03-30 00:05:41发布 浏览25次 信息编号:21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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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高考志愿遭篡改,班主任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国内多个地区高考很快就要来到志愿填报时期。在考试之前,教育部发出高考预警,公布了6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当中,“高考志愿被篡改”这个案例被揭露,某省有一名考生由于和同学关系欠佳,借助同学的准考证号非法改动高考志愿,致使同学受到了影响。公安机关针对该考生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惩处,省招办决定让受害者重新进行志愿填报,以此来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今年5月,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针对2023年6月发生的一起篡改高考志愿的案子,作出了宣判。在这个案子之中啦,有个学生叫做罗某,他借用班主任发到班级群里的准考证相关信息,以此登录了七名同学的账号,然后把这七个人填录的第一报考志愿的四位数字代码给篡改了,最终致使这七名学生没办法去就读他们原本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
经法院一审做出判决结果,被告人罗某所犯之罪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还有六个月。
处于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之后的阶段,本案之中专门有三名被害人,他们做出了提起民事诉讼的决定。针对这一特定案件,中新网去采访了负责接手这起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该律师是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还是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公益委员会委员王若曦,就其中所涉及到的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安全问题展开一次探讨。
中新网:三名被害人因高考志愿被篡改而决定提起民事诉讼,那他们受到了怎样的影响呢?
王若曦称,决定提起民诉的三名被害人里,有两个孩子真的是考上了第一志愿学校,只因志愿被篡改所以没被录取,这三个孩子有的选了复读,有的选了去上其他学校。
中新网:被告人罗某侵犯了七名被害人的何种权益?
王若曦,在这个案件里,被告人罗某被判定罪责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此同时,我们持有这样的看法,被告人侵犯的并非仅仅是国家的计算机系统,实际上还有孩子们所拥有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源自《宪法》,然则却未被收归到《刑法》的范畴之中,这致使我联想到了在2001年所发生的一起冒名顶替入学的案件,也就是“齐玉苓案”。此案在事发之后引发了一系列的影响,一直到2020年的时候,《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罪正式进入刑法范畴,此后,《教育法(2021年修正)》对第七十七条作出了修订,对冒名顶替入学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
中新网:于后续的民事诉讼进程当中,被害人以及其家属所怀有的诉求究竟是什么呢?而你进行争取的关键要点又是什么呢?
王若曦,身为被害人家属,其较为直观且朴素的想法是,篡改志愿之人对孩子的前途造成了影响。若孩子进入了第一志愿学校,那么毕业后便会拥有一份稳定工作,此后一辈子都无需担忧。然而从法律层面来讲,赔偿从毕业后工作直至养老所产生的费用并不现实,作为律师,应当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我们所争取的赔偿金额,暂时被规定为三个不同部分。首先第一部分,是交通费以及误工费等,具体而言,就是在被害人志愿被篡改之后,家属因为此事来回奔波去处理而产生的那些实际损失。另外还有一项实际损失,是其中一部分孩子有可能会产生的复读费用。第三部分则是基于孩子以及家长遭受了巨大创伤,进而产生的精神损失费用。针对这部分精神损失费,当事人的诉求相对比较明确。
在这起民事诉讼当中,我们把被害人自身以及其家属列为共同原告来开展起诉工作了。直观去看的话,这些孩子属于被害人,然而从大环境方面来讲,某个孩子的高考志愿被更改了,这会对一个家庭产生影响,对于父母所造成的创伤也是颇为巨大的,所以我们坚决把父母也列为原告。
除金钱方面的赔偿外,家属的另外一个诉求是让孩子录取资格得以恢复,对此我们会考虑向相关部门呈上申请,我们知晓,在之前湖北发生的一起篡改高考志愿的案子当中,当地相关部门当着系统已关闭的状况下为被篡改志愿当事人开放了系统,致使其能够重新去填报志愿。
中新网:除罗某外,你认为本案还有哪些责任方,为什么?
王若曦表示,她觉得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班主任还有所在学校应当对这起案件承担连带责任。你们知道吗?我们查看了孩子们手机里的钉钉群,从中了解到,其他班级的班主任会把准考证信息私下发给每一个学生,然而,唯独他们这个班级是把10个学生的准考证拍照后发到群里。那些准考证上面有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名单位、报名序号、初始密码等信息,那个初始密码,是一串随机生成的8位数数字,而且每个考生的初始密码都不一样。另外,钉钉群可是学校为每个班级设立的群,它受到学校的统一监管。于是乎,我们觉得,要是不存在学校监管环节的疏漏,以及班主任操作层面的欠缺,那悲戚之事断然大多不会发生了。
我们所检索到的,占据多数的相关案例当中,皆是考生家长委托第三方机构去填写志愿,继而该机构操作出现不当状况,最终造成了损失。而本案存在的不同之处在于,学校、老师跟学生之间并不存在合约关系,并非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况,而是侵犯了受教育权以及个人隐私。所以我们做出决定,从侵权这个角度出发进行起诉。
得向学校以及老师追究责任,这就得去证明四个方面的要件,有主观过错,存在侵害行为,出现了损害结果,还有应当注意却没注意的义务跟损害结果之间有着因果关系,然而在本案当中追究责任有着比较高的难度。
中新网:于你而言,此案件针对高考志愿填报里的信息安全保护而言,具备怎样的教育以及警示方面的意义呢?
王若曦:首先,登录志愿填报系统之际否是需要手机短信验证?系统针对一个忽然冒出来的不常用IP地址有没有重新认证机制?实际上这种认证机制已然普遍存在,好比在用别的设备登录某个软件之时要开展人脸识别。我们觉得这是在系统改良的时候要留意的。
其次,学校负有告知教师履行信息保密职责之义,教师理应遵守学校规定,不可因贪图方便而径直于群里统一发布学生的准考证信息。对于这般重要的高考志愿填报,考生以及家长同样要留意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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