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手术”现身“莆田系”整形手术台,深圳宜兴医美被罚
2023-06-09 01:02:10发布 浏览300次 信息编号:64149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幽灵手术”现身“莆田系”整形手术台,深圳宜兴医美被罚
美容经济兴起,医美受到资本追捧。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医美行业存在一个“隐秘角落”——“幽灵手术”,即在手术前承诺由某位医生进行手术,但实际进行手术时由其他没有经验或从未见过的患者。 医师。
原指定朱某为其主治医师并实施手术的患者肖女士因朱某在相关病历上签字未参与手术,将其送往朱某工作的深圳宜兴医学美容医院(以下简称“深圳宜兴”)手术。 星”)的法律。 近日,该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深圳市卫健委(以下简称“深圳市卫健委”)针对肖女士反映的问题,对深圳宜兴进行了现场排查,后发现该医院涉嫌不合格按照规定写病历。 对此,深圳市卫健委对深圳宜兴罚款4000元。
此外,在上述行政处罚中,深圳宜兴还被发现涉嫌未及时告知患者诊疗措施、医疗费用等医疗服务信息,被处以2万元罚款。
庭审现场,被告深圳艺兴的代理律师对原告肖女士提交的证据出具了质证意见,称朱某参与现场操作指导。 好的或坏的结果。
深圳市宜兴医护科主任杜先生告诉记者,朱某参与了术前讨论和指导,但院方从未承诺过朱某会进行手术,朱某也没有同意。 它认为术前指导也是整个手术过程的一部分。 “我们不太认同深圳市卫健委将这种行为定性为不参与,但我们也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处罚。” 目前,深圳艺星也向深圳市卫健委提交了整改报告。
杜先生进一步表示,实际为肖女士进行手术的外科医生具有执业资格和手术资格,肖女士也同意让其进行手术。 对于与肖女士的纠纷,杜先生表示,医院目前无法与他达成协商,只能等待法院判决。
股权穿透后,深圳宜兴背靠宜兴医疗美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莆田家族“陈、林、詹、黄”四大家族成员均间接持有宜兴集团股份。
指定的医生实际上并没有“做手术”
中国法院审判公开网发布的肖女士诉深圳宜兴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庭审现场视频显示,原告在事实和理由上补充了两点。 称,肖女士指定朱某为其主治医师和主刀医师,但朱某全程未出现,仅在相关病历上签字。
此外,深圳宜兴承诺使用流体动力设备为肖女士进行相关手术,但实际上使用的是普通的负压吸脂仪。 对于上述两项,深圳宜兴未履行相关告知义务,即更换医生和手术器械。
记者发现,深圳市卫健委在对深圳宜兴的行政处罚中指出,该院涉嫌4月18日为肖女士进行吸脂手术前未告知院方水动力设备未到位。 ,2019年,用普通的负压吸脂仪对其进行手术,朱某并未参与肖女士的手术,而是在《手术记录》上签字。
此外,2019年11月7日,朱某和另一名常医生并未实际参与肖女士的修复手术。朱某还写了手术的《手术记录》,常某写了《术后第一期病程》。 记录”。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医师注册信息中查询到,朱某、常某均为临床外科执业医师,主要执业地点为深圳宜兴。 两人中,只有朱某取得了美容外科主治医师资格。
对于更换手术器械的问题,杜先生回应称,是医院收费系统在调试时出现漏洞,将手术器械名称打错,导致未能履行告知义务。
庭审现场,被告人口头辩称,肖女士在深圳宜兴抽脂花了3.95万元,她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深圳宜兴有医疗损害,也不能证明自己受伤。 医疗损害的结果,以及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外,原告主张被告已构成医疗损害的,应当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履行举证责任。
记者注意到,肖女士在举证期限内和出庭时提交的证据包括病历、缴费记录、深圳市卫健委的两次答复、证人证言、后续维修及相关费用记录等。为治疗抑郁、失眠等症状,肖女士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
由于上述案件均需鉴定,审判长建议待下一次专家意见出炉后,诉讼双方可综合论证。 到目前为止,争议尚未解决。
事实上,在医美行业的众多医疗纠纷中,涉及“幽灵手术”的案例不在少数。 更有什者,实际施行手术的医生不具备执业资格,涉嫌无证行医或未经整容主治医师备案从事整容活动。 面对这些手术,接受手术的患者将承担一定的安全风险。
“莆田”幻影闪现
国家卫健委官网显示,深圳宜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30日至2033年9月29日,临床科目包括医学美容、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美容。皮肤科。 、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科等。
天眼查显示,深圳宜兴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唐骥。 2019年7月和2020年4月,深圳宜兴因广告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分别被罚款4000元和12500元。
股权穿透后,深圳宜兴由宜兴集团持股51%,卓凝芝持股44%,张锦清持股5%。
工商资料显示,宜兴集团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金1.56亿元。 截至目前,宜兴集团在北京、杭州、上海、武汉、西安、昆明、重庆等城市拥有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6月,宜兴集团赴港IPO。 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国兴、陈国雄兄弟。 据了解,两人出生于莆田家族四大家族之一的陈氏家族。
据天眼查,莆田家族“陈、林、詹、黄”四大家族成员均间接持有宜兴集团股份。
其中,韩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投资”)为宜兴集团持股43.84%的第一大股东,陈国兴及其配偶詹艳分别持股80%和20%。分别占股份的百分比。 雅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雅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雅星集团第二大股东(持股30.04%),陈国雄100%控股。
宜兴集团第三大股东宁波致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詹宗阳,持股36.91%。 林志龙、林志尧、林长青通过合伙关系间接持有宜兴集团股份。 此外,林长青直接持有4.6%的股份。
此外,黄元利控制的宁波汇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宜兴集团1.7%的股权。 但2021年1月27日,黄元利退出合伙。
招股书披露,宜兴集团最初以“维纳斯医美有限公司”名义成立。 2010年6月,公司收购上海宜兴全部股权,开始以宜兴品牌进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宜兴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随后,宜兴集团成立了第一家自营店——长沙宜兴。
2014年以来,宜兴集团迅速扩张。 截至2018年6月8日,公司在中国经营医疗美容机构15家,覆盖14个主要城市。 本次IPO,宜兴集团拟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青岛、太原、苏州、福州等地的医疗美容机构,同时开设新的医疗美容医院,进一步扩大规模。
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宜兴集团净利润由1298.1万元增至1.14亿元,但2017年公司销售费用为3.05亿元,占同期毛利的55%。 2015年和2016年,宜兴集团销售费用占毛利的比例均超过60%。 此外,公司还卷入了77起肖像权纠纷案件,4起被裁定为医疗事故或司法鉴定认定有过错的医疗纠纷已解决。
不过,宜兴集团IPO之路后续并无明显进展。 目前状态为“已撤回”,原因不明。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宜兴集团赴港上市前夕,陈国兴作为发起人之一和董事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赴港上市。至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18年3月终止审核。招股书显示,陈国兴为美迪西实际控制人陈金章的侄子,发行前持股7.12%。
在宜兴集团登陆资本市场失败之际,2019年4月,美迪西重新提交了科创板招股书。 2019年11月5日,美迪西上市。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