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训】北京积水潭医院医务部组织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2023-04-18 18:02:46发布    浏览177次    信息编号:3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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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北京积水潭医院医务部组织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7月6日至8日,医疗科组织全院175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对新入职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的环保培训,对已经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环保培训。 环保再培训、卫生再培训,培训结束后全体辐射工作人员参加了卫生、环保答卷考试。

监理所于雷老师来讲座

此次培训,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受邀讲授《辐射安全与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在医疗应用与事故案例》、《放射诊疗许可与管理》、《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相关知识既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又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疗部郭朝晖主持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我院放射科工作人员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 他们认真学习了辐射防护知识,全面深入地掌握了与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核辐射防护知识,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诚信意识核辐射防护知识,敬畏守法; 自觉运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 严格守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度,外化于形式,落实于行动。

考点

感谢相关部门领导对本次培训工作的支持!

【法律法规】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辐射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批准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的经营者进行辐射培训活动,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 安全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二十二条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每四年进行一次再培训。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 第八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时间间隔两次培训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2天。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文图/医学部郭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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