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徐家丽律师受邀参加第十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

2024-11-14 10:02:59发布    浏览11次    信息编号:17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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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徐家丽律师受邀参加第十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

2021年5月8日至9日,第十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暨第三届“中科实数杯”全国电子数据取证与司法鉴定挑战赛在江苏南京江苏警察学院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计算机领域专家、全国公安系统取证技术专家、法学领域相关领域教授以及法院、检察院等政府机构负责人。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许家利律师担任中国网络信息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报告。

第十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作为指导单位主办,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中国图像图形学学会数字媒体取证与安全专业委员会承办,由江苏警官学院主办,中科院软件所承办,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电子数据研究所协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软件应用技术研究所取证实验室、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

在主题报告中,徐律师对电子证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鉴定人出庭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分析。司法认定必须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属性。鉴定人出庭作证,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对委托、委托鉴定事项形成的鉴定意见,向法院作出积极陈述;

(二)接受其他当事人或者检察官就鉴定意见提出的质证,并对他们提出的有关鉴定意见的有关问题予以解答、解释、说明。鉴定人、技术调查员、专家证人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三人似乎都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鉴定证据,解决法官因知识和经验而无法解决的问题。然而,他们在身份、与当事人的关系、发表意见的性质、参与诉讼的程度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原文最初发布于微信公众号(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律师许家利受邀参加第十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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