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发〔2016〕18号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2024-11-14 11:03:51发布    浏览13次    信息编号:17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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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发〔2016〕18号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6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23日起施行高检发[2016]18号)

第一条 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品质。

第二条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人民权益。

第三条坚持责任精神,加强法律监督。

第四条坚持正义理念,维护法制统一。

第五条坚持诚信,自觉接受监督。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解释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同时废止。各检察官应当遵守,辅诉检察官应当参照。据介绍,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从人员类别和职责来看,司法行政人员不参与司法办案,其职业道德标准应与标准不同,无需参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时,结合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实际和检察机关职能,赋予检察官“忠诚”更深层次的内涵,“为人民服务”、“责任”、“公平”、“诚信”。比如,在强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基础上,“忠诚”突出对法律的忠诚、对法治的信仰; “为人民服务”凸显了检察权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重要性。该机构维护公平正义; “责任”凸显敢于监督司法执法活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公正”突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权威和尊严; “诚信”凸显了监管者接受监督的必要性。

职业道德流淌在每一位检察官的血液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答记者问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公布。这是检察机关成立以来第一部坚持积极倡导、向全体检察官公开的职业道德规范。为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进一步把握《指引》主要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为什么要开展修订工作?

记者:近期修订印发的《指引》受到各级检察机关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此次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办理司法案件的道德准则。它是检察官政治信念、工作宗旨、职业道德和道德品质的体现。对于指导和规范检察官正确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影响。

预修订的《指引(试行)》自2009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提高检察官职业道德、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指导意见(试行)》与新做法、新要求不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指引(试行)》进行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检察队伍建设作出许多影响深远的重要指示,明确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和检察队伍建设。并为《指南(试行)》的修改指出了方向。孟建柱书记、曹建明检察长在相关会议上强调,要提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其次,这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司法问责制度确立了检察官办案的责任主体和相对独立的主体。如何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除了加强监督和约束,更重要的是提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第三,这是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检察官缺乏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特别是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精神等方面。推进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逐步形成检察官独特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加快提升检察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职业化水平。

记者:我们注意到,《指南(试行)》的修订历时近半年。请介绍修订原则和流程。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这次修改,我们突出检察特点,注重职业道德,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根本依据。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等重要论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道德层面,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引领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二是严守“德”。坚持道德与纪律分离,坚持正面倡导、高标准立,制定“正面清单”。三是突出“事业”。区分个人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再包括其他与职业没有直接关系的道德方面。四是紧扣司法体制改革。要深入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问责制改革对检察官职业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权责德统一,增强检察官职业道德。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五是坚持去繁就简。把握“标准”的定位,力求准确、简洁、简洁、易记。

修订工作自始至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经历了研究、起草、讨论、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等过程。

新修订的《守则》有哪些变化?

记者:新修订的《守则》主要变化有哪些?

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新修订的《指导意见》只有140字,比《指导意见(试行)》的2898字大大减少。它不仅是简洁的文字,更是丰富的内涵和思想的提升。

一是方法上有突破。 《指引(试行)》采用章节结构,以忠义廉洁文明为中心设置独立章节,每章又细化为数条。新修订的《指南》不分章,共5条。简洁明了地阐述了忠诚、为人民、责任、公平、廉洁等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通俗易懂。

二是内容创新。核心内容由忠诚、正义、廉洁、文明四个关键词调整为忠诚、为人民、责任、正义、廉洁五个关键词。保留忠诚、正义两个关键词,增加服务人民、担当两个关键词。把廉洁改为廉洁,体现了继承与发展的统一。

三是内涵不断拓展。 《指引(试行)》从忠诚、公正、正直、文明四个方面细化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虽然操作方便,但也存在漏掉一切的问题。客观地说,随着检察机关职能和任务的变化,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也应相应调整。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相对固定的规范。如果规定过于详细,就很难同时修改。新修订的《守则》通过通用表述拓展了职业道德的内涵,更好地克服了这些不足。

四是思想观念得到了提高。新修订的《守则》提炼了《守则(试行)》的核心精髓,不仅文字更加严谨,思想也有了新的提升。

记者:新修订的《守则》保留了“忠诚”。 「忠诚」与「守则(试行)」的内涵有何不同?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新修订的《守则》将“坚守忠诚品格,永葆政治素养”作为第一条,旨在明确规范检察官“忠诚”道德。既高度概括了“五个忠诚”中的《守则(试行)》,又涵盖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强化“四个意识”,重点是“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凸显检察官的政治属性,是对检察官的继承和发展; 《指南(试行)》。

记者:新修订的《守则》增加了“为人民服务”和“担当责任”的要求。这样做有哪些考虑?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检察权来自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人民检察官首先承担对人民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最重要的职业良心是执法为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司法机关“恪守司法为人民的职业良知”。这些都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要突出“为人民服务”。新修订的《守则》第二条,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人民权益”,旨在明确规范检察官“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充分体现检察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也涵盖了《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包括“亲民、为民、利民​​、便民”和“保障和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人”,明确简洁地强调了检察官的人民性质。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作为负责法律监督的司法人员,如果检察官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视而不见,表现得像个老好人,不敢或不愿意监督,就失去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因此,检察官要想履行好职责,首先要有责任感。新修订的《指引》第三条,即“坚持责任精神,加强法律监督”,旨在明确规范检察官的“责任”道德,充分体现反复强调的“敢于担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强调认识责任的重要性,包括勇于行使决策权或权力清单中规定的其他职权、勇于承担司法责任、守住防止不公正的底线,假和错案等,更加突出地凸显了时代特征和检察官的专业特点,这是《指引(试行)》的重大突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记者:新修订的《守则》为何特别强调“正义”?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司法是司法机关的生命,恪守客观公正义务是对检察官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同志要扛起正义的天平,握起正义的利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修订的《守则》第四条,即“坚持公平信念,维护公平正义”,旨在明确规范检察官的“公平”道德,涵盖正确行使检察权、遵守证据等内容。 《守则(试行)》中的裁判规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支持律师履行法律职责,是《守则(试行)》公正章节的高度浓缩。

记者:新修订的《守则》将《守则(试行)》中的“廉洁”修改为“廉洁”。有哪些考虑因素?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廉洁是检察官履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新修订的《守则》第五条,即“坚持廉洁,自觉接受监督”,旨在明确规范检察官的“廉洁”职业道德,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是五个人之一的论述。好干部的标准。一的思路既涵盖了“准准”(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还包括监管者需要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等内容;重点是“自觉” 《接受监督》,增强了针对性,是对《守则(试行)》的借鉴。)》“廉洁”章节的发展和完善,将《守则》中的“廉洁”改为“廉洁”。 “指引(试行)”看似一字之差,其实内涵更丰富。

记者:这次修改不再强调“文明”。为什么需要这样的调整?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文明程度,绝不仅仅是检察官个人素质的问题。它深刻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体现了检察官和整个检察组织的根本态度。图像。新修订的《文明》并没有专门强调“文明”,因为为人民服务、责任、公平、诚信都不同程度地蕴含着文明的内涵。如果保留“文明”,很容易与其他方面的内容重叠。因此,虽然不单独强调“文明”,但“文明”仍然重要。

如何体现检察官的职业特色?

记者:“忠诚、服务人民、责任、公平、廉洁”五个字是对全体政法干部的职业道德要求。 《守则》如何体现检察官特点?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如何体现检察官的职业特点,是我们修订的一个重要重点。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制度的统一,要求监督人员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区别于其他政法机关的重要标志。

修订中,我们结合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实际和检察机关职能,赋予检察官“忠诚”、“为人民服务”、“责任”、“公平”、“廉洁”更深层次的内涵。 。比如,在强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基础上,“忠诚”突出对法律的忠诚、对法治的信仰; “为人民服务”凸显了检察权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重要性。该机构维护公平正义; “责任”凸显敢于监督司法执法活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公正”突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权威和尊严; “诚信”凸显了监管者接受监督的必要性。

记者:新修订的《指引》明确规定检察辅助人员参照实施,但没有要求司法行政人员参照实施。这与《指引(试行)》规定检察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不同。这是为什么?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检察院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司法行政人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人员,主要负责政治、劳动事务、行政事务等工作。检察院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从人员类别和职责可以看出,司法行政人员不参与司法办案,其职业道德标准应与《规范》不同,无需参照执行。

如何做好《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

记者:《指导意见》颁布后,落实是关键。请谈谈研究实施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政治部相关负责人:真正让职业道德规范在检察官心中扎根,成为检察官自觉的行为准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必须不断努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取得成功。一是知行合一。把《指引》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检察官培训课程,打牢思想基础。要探索践行职业道德的载体,引导检察官将《规范》贯彻落实到司法办案各个环节。二是自律与监督相结合。把职业道德作为选拔模范检察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把引导检察官从心底尊重和敬畏《准则》作为检察文化的鲜明主题。三是考核与应用衔接。将职业道德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职业道德考核作为检察官晋升、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的重要依据。我们相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广大检察官将如同敬畏“头顶灿烂星空”一样牢记职业道德准则,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必将得到提升。被提升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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