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选举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的通知
2024-11-15 08:03:27发布 浏览8次 信息编号:17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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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选举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的通知
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同意,并报南宁市司法局批准,拟于年中召开南宁市律师第七次代表大会。 2024年11月下旬,现将召开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董事、监事的候选人条件
(一)代表候选人条件
代表人选应从南宁市执业律师中遴选,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坚持合法诚信执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律师职业行为受到律师协会机构或行业制裁的。
3、履行律师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促进涉外工作法律服务,积极服务全面依法治国。
4、热爱律师职业,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董事、监事候选人条件
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应当从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监事候选人和董事候选人不得为同一人,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领导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问题上保持高度一致我所工作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业绩突出,党建工作成绩显着。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得到有效覆盖。组织设置规范,工作机制健全,党的建设基本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作用。示范作用有效发挥,对律师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充分显现。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行业规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履行律师职责,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在当地律师行业中发挥带头作用,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能够发挥表率作用。
3、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4、具有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的强烈大局意识、责任感、事业心和工作能力,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5、董事候选人应在广西执业三年以上,监事候选人应在广西执业五年以上。
2、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
截至2024年10月8日,南宁市共有律师执业机构586家(其中:律师事务所352家、公办律师执业机构176家、企业律师执业机构48家、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机构10家);执业律师4683人(其中:专职、兼职律师3999人,公职律师538人,企业律师122人,法律援助律师24人)。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拟定正式律师代表215名,占执业律师总数的4.59%。各律师执业机构推荐代表人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董事、监事候选人名额
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拟由理事65人组成。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会拟由监事5名。各律师执业机构在选拔人选时,应当充分考虑党员律师、女律师、少数民族律师、青年律师、上市公司律师、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或法律援助的律师等。
三、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在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会议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组织实施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
(一)组织推荐阶段
1.推荐代表性候选人
各律师执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按照代表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的名额,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合格的代表人选。
2、推荐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各律师执业机构应当从推荐的代表人选中选出最佳的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并保证监事候选人和董事候选人不由同一人担任。推荐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具体名额如下:原则上只有一名代表候选人的律师执业机构可以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或一名监事候选人;代表候选人2-3名。有名额的律师执业机构可以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一名监事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四人以上的律师执业机构,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两名、监事候选人一名。
(二)调查准备阶段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审查,综合审查政绩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三)审查确定阶段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组拟定的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确定正式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执业机构要高度重视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选拔工作,精心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拔纪律,广泛选拔人选和代表。
(二)请各律师执业机构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遴选,并将下列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并报送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逾期未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
1、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候选人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
2、南宁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附件3);
3、电子版代表照(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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