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民法| 民法典的体系架构:既是编纂又是编纂
2023-04-23 18:13:10发布 浏览202次 信息编号: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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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民法| 民法典的体系架构:既是编纂又是编纂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第一部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守则将在新中国“诞生”。
民法典的编纂不是制定新的民法,也不是简单的编法,而是对现有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修,对已经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适应经济社会生活的新发展。 为了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它还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和开放性。
多一份“密码”实属不易
民法典来了,它会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黎明表示,《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各项基本原则,确立了交易活动的基本规则,提供了依据为预防和保护各类民事纠纷提供了基本的解决办法”。 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当之无愧。
说到民法典,为什么不叫“民法”而叫“民法典”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码”? 有学者认为,《汉谟拉比法典》、《狄奥多西法典》等古代法典虽有“法典”二字,但并非真正的“法典”。 从本质上讲,它是对各种主题的法律、命令甚至权威学说的系统汇编。 法典是指18世纪法律分门别类,对某一法律学科进行系统编纂后形成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书面文件。 《法典》要求所收录的各项规则在组合搭配上要有逻辑性和系统性。 可见,能真正称得上“点”,实属不易。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符合“法典”的要求,被视为现代法律的典范之一。
我国的民法典才是真正的“法典”吗? 答案就在“编辑”二字中。 法典化是在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制度完善、设计和创新。 王黎明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编修民法典,就是在已经盖好的房子的骨架上盖房子。” 编纂民法典既需要“编”,也需要“编”。 “编”就是对现有的财产权、合同等民事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 对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已确立的民法进行了科学、系统的梳理。 “编”就是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新的制度。 例如,重新起草和编辑了《人格权法》。 由此看来,我国民法典具有“法典”的特征,不愧为“法典”之精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参与民法典立法的专家龙维秋认为,“我国民法典从制度到体系,再到具体条款,都经过锤炼。 ,逻辑严密,规范清晰。在法律形式方面,立法表达形式已经趋于成熟,达到了高度的科学系统化水平,表现出极高的成熟度和稳定性。”
为什么分为七部分
我国此次编制的民法典(草案)共七卷,采用总则加分的结构,依次为总则、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 及附则,共1260条。
为什么会这样安排呢?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我国民法典采用德国潘德克顿法,编纂体分为总则分条规定各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规定。德国民法典由总则、义务、财产权、亲属和继承组成。这种做法称为五部民法典.采用这种方式,比德国民法典具有更多的人格权和侵权责任。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民法典的分编内容包括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继承等,并已达成广泛共识。 讨论中,有专家建议,在此基础上增加人格权、知识产权、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律等章节。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民法典分编是否纳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内容是根本,这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则; 生活中普遍适用的一般规则; 三是内容具有稳定性,这是一种习惯法则,被证明行之有效,可以长期适用; 规则。 涉及特定群体和领域的内容,原则上由专门的民法规定; 对民法典各编规定难以涵盖和替代的内容,不予收录; 目前不包括标准内容。
有科学的原则和标准,可以严格研究和论证哪些内容可以纳入汇编。 人格权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公民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对于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和期盼不绝于耳。 综合各方意见,总结我国现行人格权法律规范的实践经验,将人格权写入《民法典》更为恰当和可取。 但是,建立知识产权目录的条件还不成熟; 《民法典》不适于确立涉外民事关系的适用法律。 因此,民法典最终采用七编,也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体现。
在杨立新看来,“我国民法典之所以比德国民法典多两卷,采用七卷,是因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这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立法和司法经验。 up,这可以单独一个章节人格权,一个单独的章节侵权责任。这恰好是我们中国的特色。
为民法立法贡献中国智慧
民法典以“民”命名,自然要立足中国,面向中国,解决中国人民自身问题,具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 这七部编纂具有中国特色,突破了传统民法体系的安排,是我国民法典制度的重大创新,对世界民事立法也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人格权独立编纂是我国民法典最重要的创新和亮点之一。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没有独立的人格权制度。 人格权独立编纂是全面保护人格权的需要,弥补了传统民法制度“重物轻人”的制度性缺陷民法总则知识框架,加强了人格尊严的维护,也是对挑战的回应。网络信息时代人格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除了编纂方式的创新民法总则知识框架,《民法典》的许多具体条款也体现了中国智慧。 例如,强化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草案的重大修改是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原则。 .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明起介绍,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建言献策。 参会人员之广,举办的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座谈会之多,收到的修改建议内容之丰富,在中国立法史上都是罕见的。 在民法典草案审议过程中,立法机关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论证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复审议修改草案,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诉求,努力使民法典成为中国智慧的集中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毅对中国法治的未来充满希望,“我们现在正处于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过渡的重要时期。新冠疫情肺炎疫情及其防控,很多事情都是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让世界更深刻地感受到信息文明的重要性。我们应该用民法典的编纂,让中华民族重新回到人类法律的前沿。文明。”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李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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