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刑辩律师:我为凶手减刑三年,被害人家属却追我骂我“渣”
2024-11-16 08:05:08发布 浏览9次 信息编号:18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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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刑辩律师:我为凶手减刑三年,被害人家属却追我骂我“渣”
在中国聘请律师很容易遭受损失,因为法律团队中既专业又勤奋的好律师比例约为20%。换句话说,如果你找律师10次,你可能只损失2次。遇到不好的律师是很正常的。因此,有些人一生中可能打过一次官司,却聘请了错误的律师。有时他们聘请了错误的律师,但他们自己并不知道;有时他们知道自己聘请了错误的律师,但却错过了获得保释的最佳时机。
图:捍卫法律尊严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叫杭。广西南宁人,今年35岁。现为刑事辩护律师,深圳市福田区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当我接到委托业务时,总会遇到杀人犯、毒贩等,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自然要用尽一切手段为委托人合法辩护,争取他的合法权益。这样,常常会受到社会或者受害人家属的一些误解。
他们问我为什么要为坏人和恶人辩护,并称我是那些坏人和恶人中的一员。有些骂人的话非常难听。今年6月底,我到珠海市为一名性侵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后,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一直用凶狠的目光盯着我。我能感觉到他眼中的仇恨。看罪犯就更厉害了。
离开法庭后,家属突然冲到我身边,抓住我的衣领,不停地摇晃我。
“你还不是人吗?你是在维护那种被刺一千刀的败类吗?”家人哭了。
“先放开,有话再说。”我有点惊慌。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你个渣男,你要是生了女儿,就让你女儿尝尝我女儿的下场。”家属说完这句话,一口水喷到了我脸上。法庭门口的法警很快过来将我们分开。
我气得浑身发抖,脸色铁青,可我又能怎么办呢?告他不合适,却冲进去打他?我自己也成了被告。晚上回来,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决定写这篇文章。通过这篇文章,我会谈谈那些杀人犯和毒贩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也谈谈我们刑辩律师的立场,希望消除社会上对我们刑辩律师的一些误解。
我于2008年毕业于广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是父亲为我选择的。毕业后,我来到深圳找工作。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找到。于是我就萌生了自己的想法,决定去参加司法考试。我和我父亲因为这件事吵架了。
“你对学业感到迷茫吗?司法警察吃的是国菜,你还有机会当法官、检察官,但你不想吗?你想成为一名律师吗?”父亲生气地说。他一生都在吃皇家食物。在国土资源局工作,也想让儿子考公务员。
“律师可以帮助一些人,”我解释道。
“你先救自己吧,社会上有那么多律师转行失业了。”
我父亲知道我的性格,一旦打定主意就不会改变。除了抱怨之外,他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于2010年通过了司法考试,在深圳福田一家名为公X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年,并顺利取得了律师执照。我继续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律师看似衣着考究,但实际上工资不高,5000多元,但有佣金,一般在律师费的5%到15%之间。
2010年10月,我接到了第一起案件,是一起死刑案件。嫌疑人是广州某地区的,名字就不说了,用黄代替。黄某某一生中恶行不断,有打砸抢、打砸抢等行为。这一次,他重伤了一个人,并折断了受害者的腿筋。法院认定其犯罪性质恶劣,一审判处死刑。这里我要说的是,黑恶势力和黑恶势力的本质是不同的:一是统治,没有组织;二是有组织。另一个是组织和帮派。
当事人是黄某某的亲生妹妹,黄某某出于忠诚没有上诉。不上诉就意味着死刑。客户让我劝他上诉。当我接到案件委托时,已经是判决下达第九天了,距离法定上诉期限只剩下最后一天了。我赶到广州去见他。记得去的那天,出门时天气很好,但到达目的地时却下起了大雨。看守所离停车场有点远,跑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浑身湿透了。
黄带着手铐脚镣来看我。
“你为什么不上诉?这样的话,你的死刑就不可逆转了。”我问他:“你姐姐的孩子快要出生了,你以后不打算出去看看她的孩子吗?你真是个姐姐。”
“我知道你来的目的,第一,你想说服我揭露我哥哥的案子;第二,你想接手我的上诉案,从我妹妹身上赚钱。”他说。
“第一,我是来转达你妹妹的想法的,她和你一样只是一个弟弟,我想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第二,我只是接受了会见律师的请求,你妹妹不一定会接受。”一定要来找我申诉。”
“做兄弟要有义气,我至死都不会调查我兄弟的案子。”
我叹了口气,实在无法理解罪犯之间这种奇怪的友情。我从包里拿出一封信,对他说:“我给你带了一封你姐姐写的信回家,你想听听吗?”
黄某某低着头,只是“嗯”了一声。然后我读了回家的信,他听着,眼里含着泪水。我认为,黄某的犯罪证据确凿,且不良记录十足。如果他改变主意决定上诉,上诉成功的关键在于坦白揭露他人的案件。他红着眼睛看着我说:“我犯了死罪,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国家判我死刑,我也不觉得冤枉。如果我没有被抓到,那时候,我仍然会在那里,罗布,因为这就是我生存的方式。”
我是一名律师,完成委托人的委托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我问:“那你决定上诉了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缓缓看着我说道:“我确实知道一起纵火案,案子还没有侦破,但是……如果我举报了,就算我活下来,我的名誉也会受到影响。”毁了。”
“如果你不举报,警方可能无法破案,破案可能只是时间问题,我在这里重复一下你姐姐信中的最后几句话——“哥,虽然你是法律眼中的罪犯,你永远活在我心里。哥哥,请你努力活下去,给妹妹一个健康快乐活下去的理由,好吗? ”我特意在这里停顿了大约十秒钟,让家信中的话产生最大的冲击力,然后说道,“听着,你并不孤单,你有一个家庭,你的生活与她息息相关,你必须为你妹妹做吧。想一想。 ”
他不断地思考。
“上诉与否,决定权在你。”
黄某某最终表达了上诉意向,我向公安局索取了相关举报材料。然而,黄某某的姐姐认为,凭着这些信息,她就能上诉成功。她陷入了经济困难。为了节省律师费,她决定自己向法院上诉。但她并不知道,举报材料并非立功证明,还必须走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最终的结果是,法院不认可举报材料,驳回她的陈述,维持对黄某的死刑判决。
过了一段时间,我听到了他被处决的消息。这是我处理的第一起案件。那天晚上我买了五瓶啤酒,把自己灌醉了。
图片:都说老虎屁股摸不着,南山必胜客也是这么做的。
2013年,我接到一起故意杀人案。当事人刘某丽是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妻子,赵某与妻子在深圳沙头角一建筑工地打工。事发当天,四五名二十岁出头的当地歹徒正在工地附近喝酒吃饭。他们喝醉后,看到刘某丽长得好看,就围住她,对她说脏话,甚至攻击她。移动你的脚。赵家人见状赶忙过来,将他们推开,将妻子护在身后。根据委托人刘谋利的说法,我大致勾画了当时的场景。赵某礼一开始就推了其中一人的身体。
“你在干什么?”赵家人愤怒的说道。
一个地痞痞瞟了他们的朋友一眼,讽刺地嘲笑他:“你这个建筑工地的混蛋,竟然敢为女人出头?”
恶棍们哄堂大笑。其中一人突然出手,将自己的妻子也拉到了其中。其中一人还肆意抚摸刘某丽的胸部、屁股。
“弹性还不错。”摸完后,他向痞子朋友们炫耀。赵某恼羞成怒,对男子拳打脚踢。这时,歹徒们又对他拳打脚踢,很快他就被打倒在地。刘某丽一边喊着“别打了”,一边试图制止打斗。不知道是打架时为了散打,还是歹徒故意为之。刘某丽胸前的衣服被撕破,露出内裤。赵家人见状,勃然大怒。他拿出折叠刀,对着歹徒挥舞起来。
工地的工人此时也围了过来。歹徒见人多势众,纷纷逃跑。其中一个人正在逃跑的时候,突然身体崩溃,摔在了地上。当救护车赶到时,他已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死因是右胸被刺伤,导致大出血死亡。
赵某的家人被警方当场抓获,并被公安、检察机关指控故意杀人罪。刘某丽一开始就打算放弃,因为家里没钱请律师。工地老板和工人们都很热情。他们纷纷捐款筹集律师费。
我接手这个案子。
庭审过程中,与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发生了激烈争执。
图:我们都是有地位的人,别胆怯,直接去做
“检方认为,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案发是有原因的,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赵某某亲眼目睹了被害人张某某与刘某某、诸葛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 ,性骚扰其妻子。由于受害人在本案中存在严重错误,所以我们希望判处被告人赵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检察官当庭陈述了自己的起诉意见。
我后来又发表了完全相反的言论,赵家人属于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赵家人当时试图阻止张欣等人侵犯他的妻子,后来遭到一群人的殴打,生命受到威胁,于是拿出武器自卫。”我向法官陈述了我的观点。
“当赵莫家拿出武器时,他的妻子已经停止被殴打。他刺杀张鑫的动机与阻止他的妻子被殴打之间没有联系。”检察官提出异议。
我又出示了他妻子在法庭上衣衫褴褛的照片和警方的证人材料,有力地证明了赵家被殴打时衣衫褴褛的情况。
法院最终认为,赵某一家在被包围的情况下进行了辩护并制止了性侵行为,且受害人逃离现场后,赵某某并未造成任何伤害,故宣告赵某某无罪。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不服判决,向深圳中院提出抗诉。
2014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认定公诉人的抗诉不能成立,依法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下面我就讲一下我跟毒贩打官司的经历。地点是云南,时间是2015年7月。
当地警方从我当事人驾驶的两辆运输车上,当场查获涉嫌毒品海洛因、冰毒共54包,重32.78公斤。接到委托后,我去了云南。当时客户会派人全程陪着我。我的衣食住行都在他们的视线之内。最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从死刑的边缘拉了回来。出于保密原则,具体过程我不能多说。
图片: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甚至上了新闻。
这就是当律师的难处。起诉毒贩、承受舆论压力,其实并不受委托人欢迎,但那又如何呢?一旦接受委托,就必须站在委托人一边,争取对方的合法权益。
2017年8月,我接到一个情况特殊的案件。案发地点为东莞。张旭华和洪X,一个爱情失意,一个长期失业,生计都成了问题。结果,两人都萌生了自杀念头。两人在一个自杀QQ群(现已解散)相识自杀。今年2月初,他们互相加了微信,约好了对方如何自杀,最后在东莞的一座小山林里见面。根据两人的约定,张旭华将洪某某勒死在树下,然后割脉自杀。很快他就因失血过多而昏倒了。但此时,一名来到山林的游客发现了他,为他包扎止血,并叫了救护车和警察。
张旭华奇迹般得救了,但命运并没有放过他。经调查,警方指控其犯有故意杀人罪。他没有自杀,但面临死刑。
张旭华的父亲在抖音上看到了我的法制教育视频,给我发了私信。于是,我接受了这个案件的委托。张的父亲家里很穷。我刚开始接这个案子的时候,并不是为了钱。我彻底觉得张旭华的父亲很可怜。他认为儿子不是坏人,不应该被判处自杀。他从汕头老家来到深圳来见我。为了省钱,他通常睡在立交桥下。我在上海福田宾馆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餐厅遇见了他。听他说,他在深圳的时候,会去超市买一杯豆腐花和一块钱的面包来填饱肚子。
“只要能填饱肚子,孩子们在里面不一定能吃饱。”他说。
此时,他心里还想着自己的儿子,世间可怜的父母。
“我最多能给的就是八千四百六十块。”他从布满灰尘的黑色袋子里掏出一叠钱,用常年下地干活粗糙的手指递给我。难的。
我看着他那张被太阳晒黑了、皱巴巴的像旱地干裂的脸,突然叹了口气:算了,反正我一般都会接到政府的法律援助案件,就当法律援助案吧。于是,我就对他说:“你先把钱收起来,如果你赢了,我就跟你要,如果你没赢,那就算了,我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这起官司的证据是确实的,而且非常重要。很难赢。
杨父茫然地看着我,直到我把他拿钱的手推了回来,他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连连向我道谢。
我去东莞见杨。他很沮丧。
“我不反对死刑。我只是希望明天我能被枪决,”他说。
我会见律师的目的只是为了确认我们是一起自杀的。我们不是来说服他或者给他提供心理咨询的。因此,我向他询问了他和受害人之间的了解过程。随后在外面进行了一系列取证,主要是为了让法官认清“预约自杀”案件的现实,并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在自杀约会案件中,如果对方自杀,未亡一方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幸存的一方杀死了对方,然后又企图自杀,那么这种案件本质上就是一起谋杀案。根据我国法律,即使是奉命杀人,也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对人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听取了我的意见,认定被告人张旭华犯故意杀人罪,但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下达后,张神父连声感谢我,并坚持要给我钱。我拒绝并接受了。从受害人洪家属的角度来说,他们当场就骂我,说我维护人渣,说我是人渣、垃圾,说我猪狗不如。
我没有回应,收拾好东西就走了。
这就是我们刑事律师的尴尬——为委托人争取利益,必然会成为受害方谴责的对象,但这就是我的职责,竭尽全力为委托人辩护。每个人都受雇去做事并用知识进行防守。法律的尊严是无可耻的。法律要想进步,就必须有律师来推动。
图片:诉讼很累。回家和你的母狗做爱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唯一方式。
前两天我浏览新闻,看到一个问题,说那些帮助坏人的律师怎么想?
其实我想说:这是一个逻辑问题。
在你眼里,谁来认定所谓的坏人,以什么标准来认定?
你们所谓的坏人有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吗?
如果我们认为,人再坏,也有合法权利和基本人权,律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利是否正确?如果你认为这是错误的,为什么?
当你们所谓的坏人被无罪释放时,责任在律师还是国家司法官员?
你认为允许律师过错的判决和不允许律师过错的判决哪个更公正?
在没有证据和法庭判决之前,你不能说某个人是坏人,在最终判决做出之前,你不能说某个人是坏人。
不要轻易对人做出道德判断。很难说法律的好坏。即使一个人是坏人,我们也会出于对他的尊重而惩罚他。
在我眼里,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作为一名律师,受人委托、忠于他人、尽己所能帮助当事人,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也是我的职业原则。
图片:律师也卖水货。希望您不会遇到水货。
最后,希望在座的大家一生都不需要和律师打交道,也不需要和法庭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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