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2024-11-16 09:10:16发布 浏览7次 信息编号:18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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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收稿日期:2010-10-18 作者简介:邱成(1953-),男,江苏苏州人,教授,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英国与美国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邱成(江苏省苏州市行政学院) 摘要:英国双律师制度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律师制度,也是受传统律师制度影响最深的。层次概念。英国律师分为两类:(出庭律师)和(初级律师)。两者的法学教育存在很大差异。虽然美国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其法律源自英国法律,但美国人在制定法律方面与英国法律有很大不同。因此,美国虽然是联邦制国家,但律师制度是统一的。关键词:二元化律师制度;统一的律师制度;美国律师教育CLC分类号:D916.5 文档代码:A 文章编号: 1.英国律师制度 英国双元律师制度是世界上分类最严格的律师制度,受传统等级观念影响最深,也是英国法律职业的一大特色。英国律师分为两类:(大律师)和(初级律师)。两者在法学教育、律师资格考试、律师组织和职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出庭律师须具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或以上)。在林肯律师学院、格雷律师学院、内殿律师学院和中殿律师学院学习后,必须参加并通过大律师资格考试,然后在经验丰富的大律师的指导下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实习一年后,即可成为出庭律师(出庭律师)。
大律师的职能是专门负责高等法院(又称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和上诉法院组成,但不是最终级别,是与我国最高法院不同)。其主要任务是准备诉讼文件和出庭陈述和辩论。大律师不能直接联系委托人获取业务,而必须通过律师作为中介。因此,实质上,大律师是接受律师的委托,出庭参与诉讼。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大律师有必要会见客户,则应在他或她自己的办公室进行,通常有律师在场。出庭律师的行业管理是“律师协会”,但出庭律师不能以合伙形式执业。通常由12至15名律师松散地聚集在一起设立律师事务所。伦敦的律师事务所一般位于法学院大楼内,距离高等法院不远,这为律师的诉讼活动提供了便利。律师是向客户提供法律建议的独立律师。向大律师介绍案件也是他们的重要职能。他们的执业方法与大律师不同。他们可以合作或单独练习。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律师,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律师必须从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然后在“律师会”认可的法学院学习。当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时,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出庭。 。然而,在针对一审判决向皇家刑事法院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中,律师仍然不得作为辩护人出庭。
英国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区别还体现在出庭时的着装上。大律师出庭诉讼时不仅必须穿黑袍,还必须戴金色假发,而事务律师只穿黑袍,不戴假发。当然,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前者需要后者引导他们介绍案源,而后者也需要依靠前者的地位和声誉为自己招揽生意。英国的这种双重律师结构由来已久。早在十二、十三世纪,职业律师就在英国出现,分为辩护人和代理人两种形式。顾名思义,辩护人就是在诉讼中帮助当事人作出法庭陈述和辩论的律师。他们的诉讼行为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发学研究u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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