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2024-11-27 01:03:36发布 浏览9次 信息编号:18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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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2017年12月18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的支持和参与下,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业内一流专家学者的正式揭牌,标志着艺术与法律协调发展时代的开启,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推动作用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艺术市场和文化繁荣。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和魂。它的力量深深植根于民族的活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影响着民族的发展道路和方向。
中国梦必须有文化成就——21世纪是我国“文艺复兴”的新时代,中华文明再次显现出繁荣的迹象。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进一步为我国对外开放和文化经济繁荣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新视野,同时也提出了新挑战。
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信息、财富、艺术、互联网纵横交错的新时代。传统的产业管理模式和财富理念已经不能有效适应时代的快速发展。文化、艺术、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艺术与现代金融的融合日益紧密,成为时代竞争的新主题。艺术品行业逐渐呈现金融化趋势,金融价值在艺术品商业模式中的作用日益强大。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保险、艺术品银行、文化交流、艺术品电商、艺术品指数等艺术品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催生了艺术品商业财富发展的巨大新机遇。但与此同时,问题也层出不穷,对艺术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随着艺术品金融化的深入,艺术品投资的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研究与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进程不相匹配。尤其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或空白,进一步凸显了艺术品投资的风险。这也凸显了艺术与法律关系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也是我国文化新经济发展时代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针对艺术品市场发展面临的诸多风险问题,特别是法律风险,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强大的人文社科和法律优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汇聚各方力量,成立中国首个“文法研究中心”。
中心的发展宗旨和目标是营造“艺术与法治的新环境:高视角、多角度、全面深入地研究和探讨中国艺术文化的现状和发展”。客观、公正、全面地运用法律精神和实践,面对社会,有市场、有艺术、有资本,正义、保护、和谐才能持续。”
致力于前瞻性、探索性的发展视角,在艺术与法律领域的科研创作、学科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形成了长效发展机制,维护了艺术与法律领域的健康发展。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艺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启新篇章。
中心的成立得到了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成立仪式当天,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提供“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在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学术发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起到有力保障作用,意义深远。
该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院长丁方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刘瑞琪教授担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于润德教授担任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杰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主席。秘书长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黄河担任秘书长。同时,中心聘请中国美术家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力为特聘教授和专家研究员,丁方教授、魏传忠院长、赵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奚牧教授、龚继团教授、卢力教授、刘双舟教授、于润德教授、龙逸飞教授、刘春田教授、韩玉生教授、刘瑞琪教授为第一一批专家研究人员成立中心,共同为中国艺术与法律的合作贡献自己的智慧,开创新的未来。
中国美术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力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石亚男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刘瑞琪教授致辞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质量检验检疫学会理事长魏传忠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副院长赵力教授在论坛上致辞
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席穆教授在论坛上致辞
中央美术学院宫继绥教授在论坛上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主任刘双舟教授在论坛上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润德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杨杰教授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黄河秘书长主持开幕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中心成立时聘请的(部分)专家合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刘瑞琪与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副院长赵力共同签署两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中心发展
中心成立大会现场
中心组建的部分专家与艺术品投资收藏与法律风险高级研修班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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