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也想去包公庙哭一场。
2024-11-28 05:02:25发布 浏览10次 信息编号:183012
平台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也想去包公庙哭一场。
近日,网上有报道称,河南省开封市包公庙景区一名中年妇女哭泣,引发舆论关注。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人士也澄清:女子哭泣的地方是在开封府风景区,而不是在包公庙。
这是正确的。
在开封府景区正门右侧的亭子里,矗立着一块两米多高的石碑——“开封府碑铭”。纪念碑上刻有183人的名单,垂直排列。北宋建隆元年至崇宁四年的147年间,历任开封太守,掌管京城。
不过,这块石碑上并没有第九十三任开封太守包拯的名字。并不是没有,而是一片空白。不是空白,是被擦掉了。
历任开封知府中不乏历史名人。有性格豪爽俏皮、夜里评论潘仁美的寇老子、寇准;有范仲淹,先忧天下之忧,后喜天下之乐。有忠厚正直、书法精湛的蔡襄;有集政治家、文学家于一体,位列“唐宋八八”的有“大家”的欧阳修;有奸臣蔡京,其书法位列苏、毛、米、蔡等“宋四大家”;还有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弟弟王安黎……为什么保证拯救的只有他一个?你的名字被抹掉了吗?
《开封府碑铭》原碑现藏开封市博物馆。原碑上的包拯已被宋人摸过深深的指痕。 “开封府尹的名字是包孝肃所题的,包孝肃是唯一被命名的,指纹很深。”如今,开封府景区的这一部分,留下了深深的指痕。这块仿碑忠实地复制了古人的指纹。如今的游客和老百姓已经在上面一层又一层地覆盖上了新鲜的指痕,把凹痕磨得更新更深。千百年来,无数的老人、儿童、男女、英雄、文人、农民、工匠、商人、人贩子、走卒,那些受了委屈的人,以及那些没有办法寻求帮助的人。他的手指如潮水般抚过“包拯”三个字,强行将碑打磨成一座包拯无字碑。
其实,大家喜爱的包拯已经不再是历史上真实的包拯,更多的是民间戏剧、文学、影视中的包天形象。除了正直、无私之外,不断被塑造的包拯还有许多容易被忽视的优秀品质,确实值得我们今天法律界的同仁学习。下面我通过流传千年的包公案一一告诉大家。
1、鲍先生喜欢传唤证人出庭,是直接言说原则的捍卫者。
在公开案件中,我从未见过证人不出庭的情况。完全没有理由只有证词而没有证人。
最著名的就是“乌本案”。 《黑锅案》讲述了扬州商人刘世昌外出做生意,寄宿在赵达夫妇家中的故事。赵达与弟弟赵二联手索要钱财,并杀害了他。他的尸体被烧成了灰烬,与泥土混合在一起,烧成了一个黑色的锅。黑盆是张别固老人买来当小便池用的。一天晚上,老人起床大小便,吴盆子向老人诉苦。老人端着黑脸盆,向鲍先生抱怨。鲍先生听后大惊,将赵哥抓了起来。两人均不肯承认。包公再次“请”了他们的妻子,详细揭露了案情。他们的妻子听后,吓得浑身发抖,心理崩溃,只好低头认罪。在这起案件中,不仅所有嫌疑人和证人都到庭,就连死者的鬼魂也被包公请来询问。
想想当今社会,有的法院不允许证人出庭并向当事人提出仓促的问题,却不允许辩护人提出详细的问题。不知道他们看完《黑笔袋》有何感想?
2、鲍先生非常重视经验法则和客观证据,不轻易相信口供。他是“重证据、重调查”理念的倡导者。
《夺子案》原名《包带志志看慧兰记》,记载了包公重于常理、轻视口供、平反冤案的故事。富翁马俊卿娶张海棠为妾,生下一子,取名寿郎。马君清的原配王夫人担心家产日后落入张海棠和寿郎手中,于是联手赵灵石毒死了马君清,并向政府起诉了张海棠。 ,冤枉她是杀人犯,并声称寿朗是自己的孩子,并陷害张某。海棠绑架了她的儿子。初审此案的宿县县令,被赵令石收买,将张海棠打成罪,判处死刑,送开封府复查。在审查过程中,开封都督包拯敏锐地发现了许多疑点。虽然当时还没有亲子鉴定技术,但包拯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查出寿郎是谁的孩子。他命衙役用石灰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圈,并让寿郎站在圆圈中央。然后他对张海棠和王说:“我一声令下,你们两个谁能用力把孩子拉出圈子,谁就是孩子。” ” 于是,两人抓住寿郎就打了起来,孩子疼得哇哇大哭。张海棠担心弄伤孩子,不忍用力拉;王某奋力将寿郎拉出圈外,并得意地说:包拯:“你可以宣布孩子是我的了!”不料包拯却说道:“现在一切都清楚了,孩子是张海棠的了。”因为母亲对孩子有衷心的爱,所以宁可受委屈,也不伤害孩子。”王某、赵灵石也被判串谋杀人罪,海棠的冤案得到了平反。
另一件“石审案”最能体现包公重视客观证据的态度,更是深入人心。据说有一个孩子,他的父亲死了,母亲病了。孩子每天早上提着一篮子油条去街上卖。孩子跑了一上午,回头一看,篮子里的硬币都不见了。这时,包公路过,看见了,便开始审问这块石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包公异想天开,哈哈大笑。包公佯装生气,罚各人铜板一块。包公让手下拿来一个盆,往里面倒热水,又让围观的人往里面扔铜钱。其中一人掉落的铜钱,上面漂浮着一层气泡和油花。包公断定这是小偷,赃款被追回。
尽管那个时代举证标准低下,动不动就动用刑具,但包先生无论是从破案到结案,都从不相信口供。尽管现在举证标准提高了,刑讯逼供案件也减少了,但重口供的习惯性心态仍然广泛存在。
3、包公热爱侦查实验,是探索法医学的先驱。
“赏锅案”很能说明问题:有一天,一名男子提着铁锅,拖着一个单臂瘸子来到县衙门告状。来的人说:“我是做铁锅生意的,靠这个养家糊口。” “年轻人。他昨晚从我店里偷了大麻,我抓住了他。”独臂瘸子大喊冤枉。 ”,说道:“铁锅又不是金银珠宝,我为什么要偷呢?再说了,如果我手好脚脚好,说我偷铁锅也算公平吧。鲍先生,你呢?你觉得我能做到吗?”包公看买锅的人看上去很诚实,心想他不会陷害好人。不过瘸子说的也有几分道理。龚想了想,愣住了,对着卖锅的喊道:“他手脚残废,怎么能偷锅呢?分明是你陷害了好人。”然后对独臂瘸子说道:“我看你怎么样。”我觉得很委屈,我的长官惩罚一下他,把这个锅还给你拿回来。独臂瘸子听后非常高兴。他快步上前,一手抓住了锅口,然后探出头来,将锅底给掀翻了。铁锅顿时看起来就像一顶大帽子。也戴在他的头上。他正要一瘸一拐地后退,走了几步,包公道:“你不是说不能拿起锅子,也不能偷走锅子吗?现在怎么可以呢?”下令将他拿下。独臂瘸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连忙跪下认罪。
在我实践的头两年里,我经常在我的档案中看到调查实验的笔录。近两年,侦查实验申请越来越难获批,尤其是强奸案申请,常常以“不雅”为由被拒绝。我实在不明白,“道德”能和“正义”一样重要吗?
4、包公不办案,但喜欢在案中发现案件。他是“积极正义”的支持者
包公善于破案、办案。他还善于在旧案中发现新案,巧妙侦破连环案件。
“双钉案”是北宋时期的著名案件,历史上也确实发生过:包公巡视益州时,听到女子哭声。声音很大,却没有流泪。包公问她:“你丈夫为何死?”女子回答说,他是突发疾病去世的。包公觉得女子对丈夫之死的态度值得怀疑,于是请群臣彻查此事。官员们要求进行长时间的检查,但一无所获。见包公给的时间快到了,他着急了,回家后叹了口气。妻子听说这件事后,提醒官员:“既然体检找不到伤口,不妨看看头顶。”官员听了妻子的建议,命包公检查死者的头部,果然发现头上插着一根长棍。钉子(古代男子将头发盘成髻,因此插入头上的长钉子很难被察觉)。群臣得知真相,在包公面前感到自豪。事后,包公问官员:“你是怎么想出检查头上伤口的主意的?”这位官员自豪地说:“谢谢我的妻子!” ”包公又问:“你的妻子是正妻吗?官员说:“原配妻子已经去世,这是复赛。”于是包公便让官员去请他的妻子,说要奖励她帮助官府破案的功劳。与此同时,包公命人调查官夫人的前夫。官夫人一到衙门,包公立即命人将她逮捕。女子故作镇定,大喊冤屈。包公问道:“你没有去过案发现场,也没有见过尸体,你怎么知道死者的头会有问题呢?我已经命人去调查你的前夫了,他是他的头也被钉了一根长钉子,你就是因为做了同样的事才提醒他看死者的头的,对吗?”军官听后大吃一惊。他妻子的前夫确实和他所调查的案件中的死者一样。他突然死了,死因也查不到。他一直以为妻子的前夫暴病去世,所以才娶了妻子。没想到,前夫竟然被妻子杀死了。最后,包公将残忍杀害丈夫的两名妇女判处死刑。
在这种情况下,鲍先生的推理能力令人敬佩,更令人敬佩的是他的专业精神。回想今天,有些司法人员喜欢自行办案。有的热衷于不顾大局、不负责任地对待;有的不关心重要嫌疑人是否落网,仓促结案;有的为当事人提供线索。 ,冷漠。他们常说:“你所说的不影响案件定性”。如果包先生知道了,一定会大发雷霆的。
5、包公办案不机械,而是兼顾自然规律和人情世故。他是“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牛舌案”记载于《宋史·包拯传》。这个案例发人深省。
北宋景佑四年,包拯结束了对父母的孝顺,被朝廷任命为安徽天长县令。有一天,一位农民来到县政府告状,说有人割掉了他家牛的舌头,要求政府找出凶手。这种难以侦查的小案子,往往最终不了了之,受害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估计农夫一开始就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包公想了想,就让原告回家把牛宰了,因为牛没有舌头就吃不了东西,只能卖掉牛肉赚点钱止损。宋代对于私宰农牛的处罚相对严厉。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官员,他绝对不敢让老百姓宰杀农牛。相反,如果发现有人杀死了农场的牛,就应该追究其责任。但包先生并没有拘泥于硬性规定,敢于做出这样的裁决。故事还有后续。农夫回家杀牛卖肉后,一名男子来到县衙敲锣打鼓,指责农夫私自杀牛。包公上朝时,狠狠地拍打木槌,问道:“你胆大包天,狡诈狡诈,为何割断了人家的牛舌头,又来控告人家杀了他们的牛呢?”那人听了,非常害怕,以为事情败露了,只好说道:五到十处收集了口供。原来,前几天,他和农夫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了争执。回到家后,他越想越生气。他趁着夜色潜入老农的牛圈,偷偷地割下了牛的舌头。
包公深知,机械办案,取悦了少数人,却伤了人心,震动了国家。按照现在的说法,我们处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生活。回想天津老太太气枪案、枪钥匙扣案……虽然依法处理,但社会影响巨大。其实,看到这样的处理结果,大家心里都清楚,到底是更加相信法律,还是更加蔑视法律。
6、包公是司法正义的捍卫者,白天判阳,晚上判阴。他严查冤假错案。
民间传说,包拯可以审判天堂的神灵和地狱的恶魔。他白天判阳,晚上判阴。死后,他被送入阴间,成为阎王。由此可见包拯受到百姓的高度评价。
《探阴山》又名《断头台判官》。整个案件十分诡异,但也很惊人。有一个叫刘金婵的姑娘,元宵节晚上看灯会,被一个名叫李宝的无赖引诱到鹊桥上。无赖想逼金蟾娶她,金蟾不依,最终被绞死。李宝杀死金蟾后,抢走了金蟾的财物,并移动了金蟾的尸体。在搬运尸体的过程中,他遇见了一位名叫严查三的书生。随后,严查三被官兵逮捕,并被县令蒋万里绞死。死。颜查三死后,他的尸体仍然站立着。严察三的仆人向包拯诉苦。包拯怕自己冤枉了好人,便去了阴间。阴间判官张宏是李宝的叔叔,暗中篡改生死。这本书是被一个油腻的人发现的。包拯下到阎王殿后,阎王命判官张弘查生死簿。生死簿上说,刘是被颜绞死的。包拯不信,就来到银山看望刘金蟾的鬼魂。从刘金蝉口中得知判官是李宝的叔叔,他因偏袒李宝而偷偷更改了生死簿。包拯让刘金蟾出来对质,有了油鬼的证据,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包拯代表阎王杀了判官,并命人擒获李宝。柳岩和柳岩双双复活并结婚了。
不但要翻案,就算人死了,就算去阴间也得翻案。这种精神是极其可贵的。前段时间,有人梳理了我国当代二十件重大冤案的平反情况,发现这些冤案中很少有能够通过司法机关正常申诉得到纠正的。很多案件正是因为偶然事件而被纠正,不得不被纠正。如何激发翻案动机、消除阻力,值得思考。
七、作为司法机关领导,鲍先生勇于承担责任,从不推卸责任,关心下属,是一位忠诚的长辈。
我们翻阅《龙屠公案》、《三侠五义》、《小五一》、《小五一续》、《白眉英雄》,发现包公从来不回避指责。我从来没有对下属说过:“肖战,这件事情你要多考虑大局,承担更多的责任。” “公孙策,这案子大家都在看着,赶紧办完吧。”相反,因为开封府人才太多,得罪的人很多,常常给包先生带来麻烦。比如《五鼠东京》一章中,星空岛的五鼠兄弟对展昭“御猫”的荣誉称号表示不满。就像今天有一个叫黑的人,不满警察的“扫黑英雄”称号。他顶着光荣的头衔,去开封府盗取皇帝赐予的国宝,然后又到皇宫、八王府闹事。包公承担了全部责任,不仅如此,他还代表五鼠兄弟向皇帝求情,推荐他们为官。
我没有正式进入系统,不知道司法机关的领导风格是怎样的。我估计他们并不比包先生强硬。
8、包公屡次反对皇室,但仍被重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一个难以超越的幸运者。
包公很幸运,因为他生活在宋朝而不是清朝,而且因为他的老板是宋仁宗。包拯敢当着宋仁宗的面吐口水,于是就创作了话剧《龙袍》和《美人案》,让这个故事越传越广。
宋代的法治非常出色。不说宋仁宗,就说说他的不肖孙子宋神宗吧。宋神宗组织用兵讨伐西夏,却以惨败告终。战报传到汴京后,宋神宗在朝堂上痛哭流涕。哭完之后,他想找人来承担这次失败的责任。他把目光投向了那些为前线运送物资的官员。神宗认为,正是因为他的物资运送不利,才导致了军队的这次失败。因此,该男子被下令处决。让他没想到的是,宰相蔡缺却拒绝执行这个命令,还振振有词地说:“自祖以来,我们从未杀过一个读书人,我不想对陛下下手。”神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道:“如果这样杀不了他,那就把他送到很远的地方去吧。”然而他话音刚落,旁边的副宰相张惇说道:“既然如此,还不如立刻杀了他!”神宗疑惑地问道:“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呢?”张惇理直气壮地说:“书生是不能杀的!”神宗听后,厉声道:“你不能做任何令你高兴的事!”张惇说话更烦躁了,直接怒斥宋神宗:“这么过瘾,还不如不做呢。”要知道,宋神宗在历史上并不是一个好皇帝,而张惇则被史书定性为奸臣。
宋仁宗也是一位神奇的皇帝。饿了不吃肉,渴了不喝水。有一次,宋仁宗因处理政务而睡得很晚,肚子饿了,想吃烤羊肉。周围的人正要通知御厨,却又被他拦住了。因为如果他经常吃夜宵,御膳房肯定会宰更多的羊备用,这样就会造成滥杀浪费,宋仁宗无法忍受。还有一次,宋仁宗在御花园中散步,四处张望。妃子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什么。回到宫中,他说道:“我很渴,请给我拿点水来。”周围的人问道:“你刚才在御花园里怎么不喝水呢?”宋仁宗道:“我已经很久没有找到负责人了,如果我问起来,他们不会受到惩罚吗?”
从这个角度来看,包公的存在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它是特定时间和空间的产物。它无法被模仿,也无法被超越。
包公的故事闻名于世,包公的名字千百年来被传颂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不断创造、不断处理的包公案案件、不断被神化的品质背后,是人民群众对司法人员的期盼。这不仅仅是无私和酷,这只是基础。人们也期待一个重视调查、善于解释的司法人员;重视常识,善于推理;重视人性,善于关怀。张军科长曾说过,老百姓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来陪你办手续的。事实上,这就是事实。
做了十几年刑事律师,经常想找个地方哭一场。最近的新闻提醒我,如果我想哭,可以去包公庙或开封府。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说说这两年我无法纠正的冤案吧。
在南京中院审理的陈某凯上诉案中,尽管公安机关出具了当事人最新的案情材料,法院仍然维持原判,称一审法院必然考虑了案情情节。
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徐某上诉案中,我们发现了明显应当扣除的刑事数额。检察院当庭也建议改判,但法官假装没有看到,维持原判。在同一法院的另一起林某军上诉案件中,公安机关新增了自首材料。法官认为,当事人虽然自首、认罪,但悔罪态度一般,维持原判。
乐清法院审理的杨茶案中,有大量包裹地图、卫星图像等文件,以及全村人的证言,可以证明杨茶并没有骗取拆迁款。法官在通知证人出庭后仍无任何理由地临时出庭。在没有允许证人出庭的情况下,他们做出了有罪判决。
在柯城法院审理的杨某华一案中,法官没有看国家规定,也没有看客观事实,只是依靠想象和猜测来认定杨某华有罪。
近年来,即使1➕1等于2,刑事律师也需要证明,而且还需要证明为什么1是1。就像我拿出身份证来证明我叫杨辉一样,不,我要证明我拿的身份证确实是我的身份证。这还不够,我还得证明我持有的身份证是国家规定的身份证。
长此以往,将来会有更多的人跪在包公像前痛哭流涕,会有更多悲惨绝望的手指指向开封府石碑的空白处,把它们光滑、坚硬、冰冷的凹痕放在痕迹里,就像抚摸包公的长须。
完整的文字。
关于作者
杨辉
景林刑事辩护学院副院长
京林(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京林律师事务所庭审辩护技巧研究部主任
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库成员
浙江师范大学实践导师
山东警察学院客座教授
山东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
学历:
浙江大学刑法学硕士
实践领域:
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
刑事起诉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工作及专业实践经历:
曾在宁波市县检察院、杭州市法院实习、工作。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和辩论艺术,所办理的大部分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现任京林北京分公司副主任。主编著作有:《警察出庭作证培训教程》、《辩护人意见(第一、二、三、四部分)》、《刑事辩护全过程质量把控及十大技巧解析》 、《刑事案件》辩护要点与策略选择》等
获得的荣誉:
(一)综合类:
2016年被杭州市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
2018年荣获2017年度杭州市律师“新星奖”。
(二)辩论类:
2014年首届杭州律师事务所辩论赛团体冠军、最佳辩手; 2017年浙江省第三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个人赛优秀辩手奖; 2017年浙江省第三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团体赛个人风采奖; 2018年,获得济南市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团体一等奖、十佳辩手奖; 2019年获得华东政法大学首届全国法治辩论邀请赛团体冠军; 2020年获得山东省律师辩论赛一等奖、十佳辩手奖。最佳辩手一等奖。
(三)写作类:
荣获2019年华东律师论坛论文评选二等奖。
(四)演讲类:
2015年度杭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风采大赛二等奖;
2018年指导山东警察学院参加全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并获得特等奖。
成功案例:
二审及死刑复核
1、桐庐宝马撞车案,高院二审减刑至有期徒刑11年;
2、四川某县房地产开发商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改判为缓刑;
3、绍兴某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二审改判为从轻处罚;
4。掩盖和隐瞒刑事收益案件的第二个实例更改为轻惩罚。
5。涉及在杭州组织的卖淫案件的第二个实例对财产处罚部分受到了明显的惩罚;
6。在山东省某个城市的一个村庄集体非法转让土地利用权的第二个实例认可了该单位的投降;
7。在辩方后将深圳虚拟货币案件的第二个实例被重审;
8。在山东的一个危险驾驶案中,第二个实例在辩方之后被更改为宽大的刑期。
9.合同欺诈案的第二个实例和江西领先行业领导者的特殊增值税发票的虚假发行后,辩护后重审;
10。山东的一家上市公司参与了贪污案件,在辩方之后,第二案将刑罚更加轻松。
11。在杭州的一次贩毒案中,涉及八公斤毒品,在死刑审查阶段期间根据法律判处判处罪名成立五公斤;
12。在云南的一次毒品运输案中,参与该党参与了12公斤毒品。辩护后,未批准死刑,并将案件还押。
律师Yang Hui微信
吉安格·吉林林律师事务所仅从事犯罪企业(刑事辩护,刑事机构,刑事法规)。 刑事律师在北京,上海,,Jinan,,Wuhan,和Yiwu设有办事处,共有200多名专业律师。他出版了十本专业书籍,积累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项目,在处理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具有出色的技能,并遵守“专业,认真和高质量”的服务概念,并且非常非常对Yulin感到高兴。
联系我们
专业|质量|奉献
杭州: 的Yake ,Yake 15楼,B楼建筑物
0571-
北极
Yiwu: Road 300号 B楼1001室
0579-
:区 North Road的 14楼15楼
0851-
Jinan:Lixia Road 975号Vanke A塔16号楼
0531-
昆明:1903室,1903楼,南亚B塔,南亚风格的第一城市国际,第569号戴安奇路
0871-
武汉:B大楼,朝昌街的徐东河中心
,
共享品牌律师事务所
上海吉林律师事务所仅从事刑事企业(刑事辩护,刑事机构,刑事遵守),并在上海,天津,富裕,苏州,苏州,塞尼扬,台湾,ordos,ordos,,,sanya和设有办事处。有近200名专业律师。他积累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项目,在处理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具有出色的技能,并遵守“专业,认真和高质量的专业,高质量”和Xiang Jing Yulin的服务概念。
上海:上海宗山2号公路600号S2建筑物200&07,上海
天津:伦吉亚祖金融广场( Plaza)塔楼39楼,洪奎奥区比玛路170号
:综合大楼6号楼A3区,汤台路29号
0591-
苏州:苏州金融大楼19楼04号单元
0512-
:4楼,第11楼,文化和创意公园,Tiexi区 North 44号
台湾:瓦卡伊国际(
ORSOS:区 Plaza A塔13楼
广州:3509-3510室,Citic Plaza, North Road 233号
Sanya:Sanya City 区 Port 3号建筑物2号房间709室
:1203室,B1建筑物, ,第68号, New (Pukou )的 Road No. 68
法律服务热线:
上海Jing Yulin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
全年招募刑事辩护人才
联系人:徐先生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茶后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