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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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政发[201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行政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11月8日发布的《永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政发[2007]23号)同时废止。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永州市应急预案
目录
1. 一般规定
1.1 制备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理
1.6 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处
2.2 工作组织
2.4 县区组织
2.5 专家组
3. 运作机制
3.1 预测预警
3.2 应急响应
3.3 恢复重建
3.4 信息发布
4 紧急支援
4.1 人力资源
4.2 资金支持
4.3 物质支持
4.4 基本生活保障
4.5 医疗卫生
4.6 运输安全
4.7 维护社会治安
4.8 人员防护
4.9 通讯保障
4.10 公共设施
4.11 科技支撑
5 监督管理
5.1 应急预案演练
5.2 教育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计划管理
7 附件
7.1 市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主要职责
7.2 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图
7.3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
7.4 应急预案体系
1. 一般规定
1.1 制备目的
加强和规范应急工作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政发[2006]2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过程、性质、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商贸、旅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食品和水卫生安全、职业危害、人畜共患疾病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重特大犯罪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织、关联,某一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根据社会危害、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四级。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5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不懈怠、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纵横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作用。
(四)依法规范和加强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应急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职能完备、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研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1.6 应急预案体系
该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体纲要,是市人民政府应对全市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的参考文本,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报省政府备案。《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7.2。
(2)市级应急预案。市级应急预案主要是指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应对某类或几类突发事件的涉及若干部门(单位)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协助,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体系见附件7.4。
(三)市部门应急预案。市部门应急预案是市部门(单位)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针对单项突发事件,由本部门(单位)负责处置、相关单位协调处置的计划、方案和措施,由市部门(单位)制定、发布,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四)县、区通用应急预案。县、区通用应急预案是县、区人民政府依据《市通用应急预案》制定的应对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总体方案和规范程序,是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县、区通用应急预案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县、区通用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五)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等根据有关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制定的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制定,报主管部门和有关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六)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庆典、展览、文化、体育等活动,举办者应当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报批准举办该活动的政府部门审查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由起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上级批准、备案,应急预案种类应不断补充和完善。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事件应对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副市长、军分区领导、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研究、决定、部署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2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是市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履行应急响应、信息收集、综合协调等职责,发挥行动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处理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的重要紧急事项;监督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查全市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2.3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专门指挥中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各突发事件专门指挥中心和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密切配合,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置工作。市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见附件7.1。2.4 县区机构
成立县级应急委员会,负责领导、指挥本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确定。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政府处置突发事件。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类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 运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要依靠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信息化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构建上下贯通、左右交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相互支撑、安全畅通的应急平台体系。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设应急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和综合应用体系,实现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信息上报、综合分析、辅助决策、指挥调度、总结评估等主要功能,满足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
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中心,作为本区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本区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3。
3.1 预测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完善各类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调查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务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和相关网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体系。
3.1.2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发出预警,预警级别一般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发展趋势等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为严重)、四级(一般),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必须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等,发布、调整、取消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启动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拟采取的措施、发布单位等。涉及跨区域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取消,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挨家挨户通报等方式进行,对老年人、儿童、病残、孕妇等特殊群体,学校等特殊场所,以及报警盲区等要有针对性地发布。
3.1.3 预警与预防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防止事态发生发展,并根据预警级别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测和收集;
(二)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危害的警告或者建议,宣传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常识;
(三)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受突发事件影响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要求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五)调动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六)保障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3.2 应急响应
3.2.1 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在开展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上报。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口头报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综合值班室),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向省主管部门上报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同时或者首先上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综合值班室)。特殊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值班人员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响应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综合值班室)应当及时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或者批示传达到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期,或者可能演变成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也要及时报告。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的合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协调渠道,一旦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突发事件涉及华侨、港澳台侨、外国公民或者影响海外的,市人民政府和市外事、侨务、台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涉及或者影响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与涉及或者影响的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3.2.2 提前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报告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时,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并采取相应措施,密切关注和防范次生、衍生、连锁事件的发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与驻永部队、武警部队、中央和省驻永单位、周边城市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突发事件早期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乡镇、社区负有早期处置主要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相关单位要尽快处置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跨城市行政区域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城市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2.3 紧急响应
对经初步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或者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相关市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启动市相关应急预案,必要时报市应急委员会审议决定。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由有关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或市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县区、部门(单位)领导、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连锁事件;
(3)协调有关县、区、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支援,调动各方应急资源等;
(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的部署;
(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六)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现场指挥中心,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对需要市属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主管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顾问作用,保证指挥决策的科学性。
3.2.5 现场基本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市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中心应当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救援、救治受灾群众,疏散、转移、迁移受到威胁的人员;
(二)及时消除突发事件危险源、隐患,划定危险区域,加强巡查,维护社会秩序;
(三)应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关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相关场所,暂停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4)加强现场监测,防止发生疫病流行、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耦合事件;
(5)修复受损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和临时避难所;
(六)决定使用本级人民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必要时筹集、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或者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组织运输企业运送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3.2.6 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般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部分城市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3.2.7 紧急结束
一旦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现场指挥中心将被撤销。
紧急状态的解除由负责决策、发布或执行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宣布。3.3恢复重建
3.3.1 灾后处理
各级和相关部门的政府应稳定,彻底,彻底,彻底,彻底,彻底,彻底地处理紧急情况下的人员伤亡和紧急响应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和环境污染的流行方面做得很好。
3.3.2调查和评估
相关市政部门(单位)应与县或地区人民政府一起进行紧急情况,调查和评估紧急情况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恢复和重建紧急情况,并向市政人民政府报告。
市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人民政府的一般职责室)组织相关的市政部门(单位),对每年第一季度上一年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市政人民政府报告。
3.3.3恢复和重建
恢复和重建工作应按照地方管理原则进行,并应作为事件发生的县或地区人民政府的责任。
在评估了灾难情况,重建能力和可用资源之后,县和地区政府以及相关的市政部门(单位)应仔细制定生产和生命的策划后的重建和恢复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澄清救济程序,标准化捐赠管理以及组织恢复和组织恢复和结构。
如果需要市政援助,则该事件发生的县或地区人民政府应提出要求,并且相关的市政部门(单位)应根据调查和评估报告以及受影响区域的恢复和重建计划提出有关解决方案的建议或意见,并根据相关地区的批准组织和实施
紧急情况的信息发布应按照相关的国家,省和市政法规以及“公共紧急情况新闻发布的新闻新闻发布计划”(扬宗办公室信函[2007]第61号)。
紧急情况的信息释放应是现实,及时和准确的。
4紧急支持
相关的市政部门(单位)应按照责任和相关紧急计划的划分,为对人类,物质,财产,财务,运输,医疗和医疗保健以及通信安全的紧急情况做出良好的准备,以确保紧急救援工作的需求以及灾难造成的灾难地区基本生活的需求,以及取得平稳进步和重新连接的工作,以及重新恢复的工作。
4.1人力资源
遵守将专业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紧急团队的紧急响应能力和社会参与,并通过统一的领导,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有序的,全职和兼职工作者,补充优势和强有力的保证,建立紧急团队系统。
市政,县和地区人民的政府应根据“具有多种功能的一个专业,一支多种用途的一支专业团队”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全面的紧急救援团队。动物和植物流行病,气象,地震,特殊设备,环境监测,高速公路和水搜救,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等。积极促进全日制和兼职紧急救援团队的建设,并大力发展紧急情况管理专家团队和志愿者团队。
纽约市和县和地区的相关部门应加强急诊式救援团队的业务培训和紧急演习,建立联系和协调机制,并提高设备水平
各级的财务部门应确保企业应为紧急响应工作建立特殊资金。
紧急响应对纽约市特别严重的紧急情况所需的资金应根据当前的权力和财务权力的分配而在不同的县,受到紧急情况的严重影响,并具有财务困难,而市政府政府应根据省级政府的范围来实现该行业的现实情况。 IPAL部门(单位)应及时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赔偿或救济政策,并将其报告给市政人民政府以供批准。
各级财务和审计部门应监督和评估财务紧急响应资金突然事件的使用和有效性。
鼓励自然人,合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捐款和援助。
促进相关生产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应从法律上申请保险机构的法定保险;
所有级别的人政府应建立并改善紧急材料监控网络,预警系统以及紧急材料生产,分配和紧急分配系统,改善紧急工作程序,并确保及时提供紧急材料和每日必需品。
市政民事局和其他相关部门(部门)应与灾难发生的县和地区人民政府合作,以确保受影响的人的基本生活安全,并确保灾难性地区的人们可以吃饮食,喝水,饮用,衣服,待遇,庇护,避难所,避难所和疾病的及时治疗。
市政卫生局应与相关部门(单位)一起根据紧急计划和相关责任建立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支持系统,以进行医疗和健康的应急系统,并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医疗治疗,预防疾病,卫生监督,健康监督,健康监督,并及时进行健康紧急工作,并迅速提供医疗服务和其他医疗服务和其他医疗服务,以进行医疗和其他社会援助。即。
加强公共卫生系统的建设,形成一种疾病预防和控制系统,用于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医疗系统以及健康监督系统,并全面改善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能力
各个层面的人政府应根据法律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社会运输申请程序,以确保可以及时且安全地交付紧急救济材料和人员。
根据紧急响应的需求,相关部门(单位)应在现场和相关渠道上实施交通管制,打开“绿色频道”以进行紧急救援,并在道路设施损坏时平稳实施;
公共安全和武装警察应根据相关法规参加紧急响应和公共安全维护工作。
紧急发生的地区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团体国防和联合辩护,并协助公共安全部门实施公共安全保护工作
县和地区人民的政府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不同紧急情况的各个紧急情况的建设,包括公共抗议活动,公园,公园,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地的经济和发展趋势,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前的状态和发展趋势,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前的状态和发展趋势,将紧急情况与公园相结合;可以根据法律将团体,企业和机构作为临时庇护所征用。
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制定人员紧急撤离计划,改善紧急撤离管理方法和程序,阐明各个级别的责任,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公众。
市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应提供满足危险和紧急救援人员要求的安全保护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人员安全进行紧急救援工作
城市通信,无线电和电视等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和改善紧急通信,紧急广播和电视支持工作系统,改进公共通信网络,并建立紧急通信系统,并建立有效的电视和无线电话,并与基本的电信网络相匹配,以确保与移动通信的构建和沟通式互动。 部门及时澄清其在紧急通信支持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协调的操作。
每个紧急指挥组织,相关的市政部门(部门),应急响应,紧急支持专业团队和每个紧急指挥组织应确保至少一个专用的固定电话每天24小时载人,并清楚地确定负责转变的人
相关部门(单位)应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水的供应,以及根据其责任划分的有害物质的监测和治疗有害物质,例如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建造基础设施,例如运输,通信,水保护,民用防空,电力,管道等,应完全考虑对各种紧急情况的紧急响应的需求,并适应它们。
相关部门,科学研究和教学机构应在公共安全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在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测,预防,预防和应急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中,不断改善技术设备,建立和改善公共安全技术平台,增强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安全级别的数字仿真,并改善了公共安全和制定级别。
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关注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中的作用,并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技术,工具和设备,以进行紧急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反应。
5监督和管理
5.1紧急计划练习
市政人民政府紧急管理办公室(市政人民政府的一般职责室)应与相关的紧急指挥组织或相关的市政部门(单位)协调,以制定紧急演习计划并定期组织紧急响应钻。
县和地区人民的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以计划且重点的方式进行相关计划的演习,以鉴于当地的现实情况。
紧急演习应基于实际战斗,动员和依靠公众,在紧急训练完成后有效地提高了紧急救援能力,并进行了全面的摘要和训练。
公众应了解紧急管理知识。
市政人民政府紧急管理办公室(市政人民政府的一般职责室)应与相关的市政部门(单位)结合,组织和印刷有关紧急情况的紧急知识的流行阅读材料,建立紧急管理网站,并加强紧急管理工作的宣传。
城市宣传,文化,新闻和出版,电视和互联网的相关部门应广泛宣传紧急法律,法规,规则和常识,例如预防,避免风险,自我救援,相互救援,互动,通过书籍,报纸,报纸,录音产品和电子产品的范围和互联网,访问互联网,以及互联网,以及互联网,以及互联网UE和相互的救援能力。 ,规则和紧急管理知识。
县和地区人民政府必须促进对紧急计划的紧急计划的宣传和教育,以制定紧急计划,并结合该地区的特征和实际情况。
各个级别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有计划的紧急救援,并且经理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
紧急情况紧急管理实施行政领导责任系统和问责制系统。
在紧急情况下,在紧急情况下为紧急情况做出了杰出贡献的高级集体和个人必须得到赞扬和奖励。
对于晚期报告的重要情况的重要情况,遗漏的报告,报告以及紧急管理工作或紧急管理工作中的隐瞒,还有其他疏忽和弊端,应根据法律对具有责任负责任的人进行行政制裁。
6计划管理
该计划是由市政人民政府制定的,市政人民政府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市政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了该计划。
此计划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紧急情况管理中相关市政部门(单位)的主要责任7.2总体紧急计划的框架图7.3紧急管理工作流程流程图7.4紧急计划系统7.1紧急计划系统7.1紧急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政政府办公室:负责该市紧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城市紧急系统的建设计划;
市政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协调铁路,通信,电力,药品和其他部门的紧急工作,并敦促私人企业进行紧急工作。
市政煤炭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灾难事故的紧急工作,并在其他紧急工作中做得很好。
市政安全局:负责紧急工作,例如消防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公共场所的安全事故以及大规模的公共安全事件;
民事事务局:负责自然灾害的救济;
市政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工作;
市政住房和城市 - 农村规划和建筑局: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紧急工作。
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供水和天然气供应的紧急工作;
市政土地和资源局:负责地质灾难紧急工作。
市政交通局:负责水交通事故的紧急工作和交通保证的事件;
市政农业局:负责植物流行病,农业生物灾难的紧急工作,并在指导灾区农业生产的自我救济方面做得很好。
市政动物畜牧业局:负责主要动物流行病的紧急工作,并在指导灾区的自我救援方面做得很好。
市政林业局:负责紧急工作,例如森林大火,林业生物灾难和森林土地纠纷。
市政水资源局和市政洪水管制办公室:预防洪水和干旱,路堤和水库安全事故紧急工作;
市政商业局:负责重要的生命肉类,糖保护剂管理和精制油的紧急工作;
市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无线电通信网络的安全紧急工作受到重大干扰,而无线电通信频率在其他紧急工作中的频率可以保证工作。
市政融资局:负责与相关部门结合的紧急工作的保证,以应对紧急情况安排主要的建筑项目。
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务员紧急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并赞扬相应的紧急工作中先进的典型行政奖励。
市政教育局:负责学生紧急工作的教育工作;
市政监督局:负责调查和惩罚紧急工作期间违法行为的案件。
市政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急诊工作中的食品和药物安全负责。
市政安全监督局:负责工业和采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烟火和鞭炮的紧急工作安全事故;
市政房地产局:负责危险房屋拆除和处置的紧急工作;
市政质量监督局:负责特殊设备安全事故的紧急工作;
市政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紧急工作;
市政电信,移动,和其他部门:在各种紧急情况下负责沟通保证工作。
市政地震管理:负责破坏性地震灾难的紧急工作。
市政气象局:负责释放天气预报和灾难天气警报,为预防灾难,抵抗灾难和救灾提供气象服务。
市政信和电话局:负责集体请愿的紧急工作。
市政谷物局:负责食品紧急工作;
市政价格局:负责经济安全价格的稳定性;
市政和商业局:负责维持灾区的市场运营顺序。
市政保险公司:负责紧急保险促进和索赔。
市政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紧急工作的宣传和报告;
市政旅游外交和海外事务局:负责旅游和与外国相关的紧急情况的紧急工作;
市政台湾办事处:负责与台湾相关的紧急情况,并负责其他紧急工作中与台湾相关的工作。
市政人民辩护办公室:负责人们的防空紧急工作。
市政政府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紧急工作中的法律体系建设工作。
扬州军事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在扬琼,武装警察,民兵和预备人员的救援和救灾工作。
武装警察扬州市支队:参与救援和救灾,并协助在紧急工作中维持社会秩序。
扬州机场公司:负责航空事故的紧急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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