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庆祝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书画诗词作品的通知
2024-11-01 04:00:44发布 浏览11次 信息编号:17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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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庆祝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书画诗词作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习律师:
为庆祝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彰显深圳律师职业风范,特向律师及实习生征集书画、诗词作品。深圳执业律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主办方和承办方
主办单位:深圳市律师协会。
主办单位:文学艺术与福利工作委员会、文化建设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二、征文对象
深圳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见习律师。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期限: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
(2)评选和表彰:自2018年10月15日起,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和表彰;
(三)作品发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入选作品将通过《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书画诗词诗词作品展》专题栏目全面展示。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
(四)未尽事宜及变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交的作品内容积极、主题明确、通俗易懂、美观大方,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赛作品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现深圳律师的执业理念和精神面貌。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诉讼,投稿者须承担责任;
(4)自投稿之日起,即视为主办方同意发表该作品,同时享有作者对该作品的展览权、复制权、编译权、放映权、拍摄权、信息权等权利。作品将一次性、免费、独家地转让给作者。所有版权,包括网络传播权及其衍生权利均转让给主办方,作者仅保留授权、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五)获奖者由市律师协会给予一定奖励,不再向作者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6)投稿者同意主办方有权选择或不使用所提交的作品,并有权不拒绝所提交的作品。
五、作品分类
本次征集作品分为书法、绘画、诗歌三个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书法
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草书、隶书、篆书必须附有说明文字。规格一般为四尺全开(138cm x 69 cm),最大不超过六尺全开:180cm x 97cm,水平或垂直不限。每次提交仅限 2 件。
(2) 绘画
只有国画(写意、工笔)、油画、水彩画、水粉画。规格参照书法类。每次提交仅限 2 件。
(3)诗歌
每首传统诗歌限 2 首。传统诗词要标明五韵、五韵、七韵、七韵、主题。对于传统歌词,应标明诗名和主题。
散文诗限2首,每首60行以内,并注明主题。
上述两类作品(书画)电子文档:图片为JPEG格式,长边600-1000像素,不小于3M。
六、奖项设置
各类别作品评选一等奖1-2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5-8名,优胜奖10名。市律师协会将根据评选结果给予一定奖励。
七、如何提交作品
(1)投稿作品必须以实物形式提交,并用铅笔以正楷书写作品背面右下角的作者、单位、联系方式及作品名称,并直接寄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或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2)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
(三)所有提交作品须附有填妥的《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书画作品征集登记表》(详见附件)。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 年 8 月 20 日
联系人: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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