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中美律师资格制度比较
2024-11-19 03:01:48发布 浏览12次 信息编号:18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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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飞:中美律师资格制度比较
内容提要:中国和美国是律师绝对数量最多的两个国家。比较两国的律师资格制度后,我发现中国的律师总数不够;参加考试的门槛低;全国统一考试忽视地区差异,导致部分地区法律从业人员不足;考试题目结构不合理;通过率太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可以直接从事法官职业,不需要律师经验,使法官没有法律经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应完善律师资格取得方式,扩大律师队伍总量,这将有利于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关键词 律师资格、律师考试、法律教育、法律职业
在世界上,中国和美国是律师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截至2005年,美国执业律师35万人,我国执业律师11.8万人,分别居世界第一和第二位。美国律师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如果美国律师协会(ABA)于1878年8月21日在纽约成立的话,已经有130年的历史了。律师制度的实际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早期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正式律师制度始于1979年,至今只有25年的历史。因此,比较这两个“律师大国”的律师资格制度,取长补短,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个拥有数百年历史、律师数量最多的律师制度的国家,美国的成功经验当然值得我们学习。律师制度涉及很多问题。下面我重点对中美律师资格制度进行比较。在美国,法律考试是律师考试。在我国,律师考试已改为统一司法考试,即从事律师、检察官、法官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同样的“统一司法考试”。为了便于比较,将美国的律师考试和我国的司法考试统称为法律考试;考试合格的统称为“律师资格”。
一、取得律师资格人员总体情况
美国的法律体系是“双轨制”,即联邦法与州法并存。另外,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因此美国没有统一的律师法。与律师制度相关的规定分散在宪法、判例法以及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守则》中。据美国律师协会ABA(THE BAR)统计,截至2005年1月,美国有35万名律师[②]。美国律师协会有40万名会员(其中5万名是非律师会员)。美国律师协会 ABA 是世界上最大的志愿律师专业组织。除了执业律师外,ABA 成员还拥有 50,000 名法官和法院。行政人员、法学教师、公设辩护人、政府官员等非执业律师、企业经理和法学院学生。协会具有专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双重职能。美国的律师制度相当发达。律师数量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占总人口的相对比例都远远超过其他西方国家,居世界第一。 [③]
美国律师的收入缺乏详细、全面的统计数据,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美国法学院毕业生的起薪确实在上涨。据《华盛顿时报》报道,在纽约、旧金山、华盛顿等大城市,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毕业生的平均起薪高达12万至14万美元。不过,耶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史蒂夫·扬德尔表示,这样的数据只反映了大城市和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误的印象:“事实上,每年都有更多的法学院毕业生。只有大约10%的学生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而他们往往是法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④]
我国现有执业律师11.8万余人,其中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6841人,公职律师1817人,企业律师733人,军队律师1750人,法律援助律师4768人。此外,还有超过30,000名法律支持人员。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的律师占律师总数的64.6%。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律师超过10000人。与此同时,律师执业组织形式逐步完善。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1691家,其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8024家。合作律师事务所1746家,国家出资律师事务所1742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程度和规模不断增强。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涌现了一批专门或主要从事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据统计,全国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超过150万件,每年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超过80万件。 [⑤]
据统计,2000年,北京律师行业总收入11亿元,人均收入20万元。同年,全国律师行业总收入83亿元,人均收入7.1万元。按国民收入比重计算,北京占国民总收入的10%。 0.76%,占全国国民收入总额的0.28%。 2003年,北京市律师职业总收入36亿元,人均收入超过40万元。同期全国人均国民收入为1250美元,约合人民币1万多。北京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1%,北京律师人数占全国律师总数的4.7%,北京律师总收入占全国律师总收入的13.3%。国家。 [⑥]上述数字充分说明,律师行业追求商业化的直接结果必然是律师向大中城市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动。
从中美律师数量对比来看,虽然我国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整体律师数量仍不足,且地区分布不均、不合理。中西部地区律师严重短缺。目前我国有律师事务所1.1万多家,执业律师11.4万人。根据全国人口比例,每12000人中只有1名律师。与3亿人口拥有35万名律师的美国相比,人均律师数量仅为美国的十分之一。而且,我国律师基本集中在大中城市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最令人惊讶的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 [7]这一情况说明,我国律师行业从数量上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与建设法治国家对律师的需求是一致的。还有很大差距。
二、律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在美国,如果你想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并成为一名律师,你必须是法学院毕业生。大多数人可能认为美国一定有很多法学院。事实上,美国正规法学院的数量远少于商学院和医学院。这是因为美国律师协会将法学院视为“法律职业的守门人”,对法学院的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目前,美国约有200所法学院,其中185所获得美国ABA认可的法学院。约有2,000名全职法学教授教授法学。法学院的学生都是本科后学生,申请过程竞争非常激烈,比如耶鲁大学每年有170个名额,约有5000人申请。律师协会每年都会对这些大学进行评估,以确保其质量。还有大量的非正式法学院。其中包括获得州律师协会认可的法学院,但这些学院的毕业生只能在自己的州执业(即不能得到其他州的认可)或担任律师助理。美国法学院的学习费用非常高。私立大学的学费每年约为3万美元;公立学校的学费约为15,000-20,000美元。许多学生毕业时背负着超过 10 万美元的债务。 [⑧]
美国最好的法学院是耶鲁大学法学院。这所法学院连续多年在各种排名中荣获“美国最佳法学院”称号。去年,它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的排名中名列第一。
从法学院毕业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事实上,获得这个学位通常需要3年时间。第一年的课程内容很广泛。学生本学年学习宪法、刑法、物权法、合同法、民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必修课。第二年的内容非常深入,课程有很多变化。如证据收集、商业交易、税法和公司法等,学生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才能通过;到了第三年,学生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兴趣领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更深入的科目。课程。
在中国,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以及司法部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有良好的品行。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地方放宽国家司法考试学历要求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的市、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放宽高等学校报考法学专科学历的学历条件。前述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举办的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也就是说,在我国,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无论什么专业,都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因此,很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并没有接受过任何法律教育。这样的人也许能够通过考试,但他们的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律考试中难以体现的民主、自由、独立、人权意识将很难实现。有。司法是一项非常灵活且不断变化的活动。 “法律是有限的,但情感是无穷无尽的。”通过认可获得法律资格的人能否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
因此,从我国司法考试的学历要求可以看出,司法考试的总体方向是轻视法学教育质量和司法经验,通过高难度的试题来决定是否授予司法资格。这种做法实际上把法律职业当作一般专业技能,忽视人文素养和法律经验,应该改革。 20多年前,我国只有十几个法律部门。目前,设有法律系的高校有423所,占全国1700多所高校的1/4。校园内法学院学生超过36万,占所有大学学生总数的5%。 [⑨]在如此大规模的法学教育背景下,规定只有获得法学文凭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条件完全符合。我国应该通过立法,规定只有从正规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的人才能参加司法考试。
3.法律考试考试部
在美国,法律考试由州最高法院管理。例如,在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的科罗拉多州法律考试委员会(The Board of Law)主持法律考试。其成员由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任命,由两个委员会组成。一是法律委员会,负责州律师考试。另一个是律师委员会,负责为想从事法律职业的申请人提供道德和心理培训。它还对在其他州通过律师考试并在本州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无需参加考试即可授予律师资格。 。这种考试的特点是各州独立组织考试,可根据各州的情况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避免因地区教育水平差异而造成差异。当然,各州通过的考试只能作为各州执业资格的依据;不过,每个州都设有司法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承认其他州的考试,以确认本州其他州律师资格的有效性。
我国司法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划线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统一司法考试中“统一”的另一个含义是律师、检察官、法官都参加同样的考试并通过考试。是从事这三个职业的必备条件。然而,这种“国家统一”的做法导致了对地区差异的忽视。
目前我们没有司法部公布的全国司法考试通过人数的数字,但据媒体报道,我国司法考试全国平均通过率2002年为6.68%,2002年为8.75%。 2003年,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以及学院和大学。据介绍,全国有两个县没有律师通过司法考试,青海省去年只有5名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⑩]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已成为云南部分地区的“稀缺资源”。云南有23个民族,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在两个自治州,自实行律师资格考试以来,尚未有考生通过; 12个县,具有律师资格的人不到两人。 [11]
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人民法院报》策划组织了“边境法院基层建设司法考察”系列采访活动。六位记者前往云南、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等省区进行深度采访。回来见面后,他们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因为无法通过司法考试,很多地方的基层法院都面临着法官缺口。人才流失严重的困境,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连三人合议庭都组建不了,更不用说派出人民法院了。许多在当地颇有威望的基层“准法官”每月工资几百元。他们白天翻山越岭解决纠纷,晚上则在灯下苦读。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通过司法考试”。做一个“真正的法官”。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为多次考试无望而黯然离开了自己原本热爱的司法岗位。调入政府部门的人,大多因素质好而很快升职。
《人民法院报》记者感到困惑:这就是他们曾经在文章中称赞的统一司法考试想要的结果吗? “建议司法考试不要一刀切,司法考试的很多内容不能在基层使用,没有实用价值。”记者的话似乎道出了所有采访者的心声:“80%都是离婚案,财产分割就几头牛、几只羊、一张银行本票、一张支票,没听说过,怎么可能?”我学习没有那样的环境?” [12]
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已不能满足司法人才的需求。这种全国统一考试当然具有积极意义:它与我国统一的法律体系相适应;可以促进国家统一人事制度的公平性。但这也导致了一些边远贫困地区即使面向全国招收也无法满足人才需求的情况。其结果是,一些地区因为无论如何都达不到标准,在法律人才选拔上放弃了择优标准,依靠关系进入法院、检察院的做法盛行。此外,正义是一种地方知识。司法工作需要熟悉当地情况,并在当地居住一定年限,才能公正处理案件。但目前的统一考试,在很多基层法院造成了空白。而且只能从全国各地招聘不熟悉当地情况、不具备当地知识和经验的人才。
我认为考试的作用是选拔。所谓择优选拔是相对的,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地方需要多少人,通过考试后确定的人数应该能够满足这个需要。西藏、青海、甘肃等地的通过率极低,应通过分区划线的方式改变。因此,在保持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统一考试的同时,按地区划分合格标准,只要只允许这些人在当地执业,就是一种实质性的公平;这也是解决当前问题的一个办法。可行的办法。美国的历史告诉我们,在小县,如果没有足够多的人通过律师考试从事法律职业,高中生也可以成为法官并从事其他法律职业[13]。我们现在的一刀切的做法,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也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态度。
四、法律审查的内容结构
除极少数无需考试即可授予法律资格的情况外,美国法律考试(law exam)又称律师考试(bar exam),是执业律师和检察官以及曾工作过的律师和检察官的必备条件。一定年限的仕途也是成为法官职业的前提。从科罗拉多州的情况来看,这个考试(CBE,The Bar)由三部分组成,一是MBE(The Bar Exam),是各州统一的考试内容,二是法律写作考试CEE(论文考试)由科罗拉多州组织。一是MPT(Test),各州统一的法律实践考试,总分400分,2005年冬季的及格分数为276分。 [14]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科目是跨州统一的,但确定合格人数的权力仍然属于各州,并且每个州合格人员的资格仅在国家。
我国司法考试是典型的“应试型”考试。以2005年司法考试为例,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一次性考试。使用的问题类型包括客观问题和主观问题。客观题包括单项试卷。其中,前三篇试卷采用客观题,占总分的75%,最后一篇试卷采用主观题,占总分的25%。在这25%的试题中,你还是要靠死记硬背来解题,因为是闭卷考试,考试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你的记忆能力。因此,虽然从2003年开始,司法考试试题加大了主观题在客观题中的比重,加强了对考生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律理论素养的考验。但总体而言,统一司法考试仍然是以客观题为主的应试考试。
由此可见,我国司法考试75%左右为客观题;而美国律师考试则恰恰相反,三科中有两科是主观题。一体现了对死记硬背的重视,二体现了对法律写作和法律实践能力的重视。
对于司法考试方式和题型的总体评价,法律界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现行的一次性考试方式不科学,无法准确测试考生的能力;检查次数是两次甚至三次。 ;考试方式要求笔试和口试并重;在题型上,客观题过多虽然可以提高评卷效率,但在考验考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应大幅增加主观题的比例。 [15] 考试不是目的。最终是检验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因此,我建议司法考试应该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机器打分的客观测试,占50%;另一部分是法律实践和写作能力的考试,占50%。参加考试时,应当允许考生在考试期间携带、查阅司法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法律汇编书籍。考试也可以分两次进行。
5、法律考试通过率
美国律师考试的通过率普遍较高,各州的通过率大致相同。我们以科罗拉多州近年来的通过率为例来说明。在科罗拉多州,法律考试和评估旨在满足法律职业的需求。法律考试由州最高法院组织,考生是获得法学研究生教育,即研究生文凭的人。每年举行两次考试,一次通过率在75%左右。从1999年至2002年举行的7次法律考试来看,各科合格率分别为68%、77%、64%、78%、66%、75%和63%。 [16] 2003年,科罗拉多大学和丹佛大学首次参加考试的毕业生基础科目通过率分别为88%和71%,所有科目通过率分别为86%和69%。 [17]当然,第一次未通过的人可以在以后重考。因此,对于一个拥有较好大学法律学位的人来说,通过法律考试并不困难。
2002年中国司法考试,全国报名人数超过36万,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31万。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同商定,全国合格分数线确定为240分。共有24100余人合格,占实际参考人数的7.74%。根据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西部地区关爱政策,西部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合格分数线放宽至235分,符合放宽录取分数线的人员达700余人。因此,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实际通过人数为2.48万余人,通过率约为8%。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报名人数超过19万人,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近17万人。全国及格分数线仍为240分,通过考试的人数超过17000人,占实际考生人数的10.18%。西部等地区资格分数线进一步放宽至225分,符合放宽录取线的人数超过2000人。因此,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际通过人数为1.9万余人,通过率约为11.12%。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各地都有很多人报名并实际参加考试。从考试总体成绩看,2004年全国总分在3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有2万多人,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0%。 11.22%,比2003年的10.18%上升了1.04个百分点。2004年,随着报考者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实际参考文献数量的增加,这一通过率与2003年大致持平,基本反映了报考者的实际水平2004年基本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合格标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性别。 [18]
自2002年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参加考试的考生超过60万,通过率只有十分之一。而且,没有正规法学教育背景(即没有学士学位、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高于具有正规法学教育背景的考生。有人问:如果司法考试很难通过,是否就说明他们更适合担任司法职位呢? [19]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学院本科生毕业后首次参加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而Law也低于10%。这就是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脱节。司法考试定位要使著名法学院正规法学教育毕业生在首次参加司法考试时有2/3通过司法考试。否则,就是对现行法学教育的根本否定。
对于我国司法考试的难度,米健教授批评道:“考试的命题和难度应该以一般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为依据,不应该为了控制通过率,在我国,根据考试难度来控制通过率似乎是一种普遍的做法和心态,在中考、高考、考研、外语中都可以看到。其结果是,考试变得更加困难和怪异,恶性竞争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诸多质疑。如果目前对司法考试的题目和难度的思考继续下去。 ,必然会导致与上述各类考试相同的恶性循环。”[20]
可以说,司法检查是可以与大学入学考试进行比较的最公平的检查,但这也是最不科学的检查。这种考试使用附带问题和奇怪的问题作为扩大差距的手段,这使得接受正常法律教育的人难以通过考试违反考试的最初意图,以选择具有法律素养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一个失败。司法检查应反映司法工作应具有的能力。在司法审查中,应该记住数千个数字,而年度测试问题需要对某个税率的特定数字和其他不需要记住死记硬背的内容的答案。这是一种提出问题的荒谬方式,因为没有人在实践中记住它。如果您还记得当时,您仍然需要在使用它时阅读它,这没有实际意义。
6。律师资格和法律专业资格
所谓的法律专业是指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职业。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律师行业的要求。
根据美国律师协会的规定,申请律师律师考试是获得实践法律资格的唯一正式手段。每个州每年在美国组织律师审查系统。在美国,没有关于律师资格的统一法规。一般而言,律师的资格包括三个方面,即学术要求,资格考试和行为要求。美国律师协会规定,除了拥有适当的学历并通过资格考试外,还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特征,还规定了申请法律资格。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在其他州获得律师资格,并免除通过该州的相互认可参加律师考试。您可以通过最高法院考试委员会的评估获得法律实践资格。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是:1。毕业于美国律师协会(ABA)认可的法学院; 2。必须处于允许科罗拉多州律师执业的状态; 3。必须实际在该州实行法律; 4。必须在该州直接实践5或7年的法律。 [21]
私人执业是美国的主要实践形式,以这种方式执业的律师占美国所有律师的三分之二以上。 [22]
其次,从法官职业的要求的角度来看。
在19世纪之前,美国的法官通常不是律师协会的成员,甚至从未接受过正式的法律培训。当时,主持法院审判的大多数人都是“外行法官”,他们不了解法律。如今,美国法官的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基层法官在几个州审理犯罪案件的小法官外,其他法院的法官必须具有律师资格;在科罗拉多州,允许人们在不通过律师考试的情况下服务的和平法官系统(和平)已被废除[23]。实际上,美国法官在执业法上通常具有多年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法官是“律师法官”。科罗拉多州法律规定,提名最高法院提名的法官必须是科罗拉多州的合格选民,是合格的律师,他们已经从事了超过5年的法律,并且在提名时不超过72岁。地区和县法院的法官也必须是该地区或县的居民,是从事法律超过五年的合格律师,在提名时不超过72岁。
作为检察官职业的要求基本上与从事律师事业的要求相同。
在科罗拉多州的历史上,有规定的人口不超过35,000的小县没有法律上的高等教育,也就是说研究生文凭(只有那些在其他专业的专业中获得了本科文凭的人才能在大学,因此所有法律文凭都是研究生文凭)),只有高中文凭或相当于高中文凭的人也可以通过考试获得法律实践资格。根据科罗拉多州的律师的说法,尽管这一规定尚未在合法上废除,但实际上被放弃了,因为从每个县的情况来看,有足够的有资格的律师。因此,从科罗拉多州的局势来看,实际上,获得律师资格是成为法官和检察官的唯一途径。
选择法官的经验应获得重中之重。美国的法官在考试中相对放松,他们的法律专业经验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就科罗拉多州而言,要求至少有5年的法律。从法官的年龄来看,在正常情况下(除了因评估而不需要大学教育的人),他们必须首先接受4年的非法律专业教育,3年的研究生法律教育,再加上5年多年担任律师或检察官。根据18岁那年的大学,从事法官职业生涯的最低年龄为30岁。拥有这些经验的人在生活经验和法律专业经验方面非常丰富。
我国规定,通过统一司法审查的任何人都可以担任律师,法官或检察官。对于法官来说,不需要首先从事律师职业。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律,经过统一司法审查的23岁人士可以作为律师。无需任何限制专业经验,就可以成为法官。选择法官的方法使没有法律专业经验的人完全有可能担任法官。 “最好有年轻的律师,但是最好有年长的法官。”在各个国家,这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也是我国法律界之间的共识,裁定各种案件的法官应该具有更多的生活和法律经验。因此,只有通过司法审查的人才能成为法官的做法才能改变。取而代之的是,应从具有长期经验的律师经验的人中选出法官和检察官。
7。结论:扩大律师群体有利于法治过程
美国将自己视为根据法律原则组织的社会。它采用了民主哲学,即应将法律平等地应用于法院的各方,无论财富,家族史,社会地位,性别,种族,信条,国籍,祖先,祖先和其他事项与法院确定法律问题无关。区别。为了使司法体系可信,被视为代表美国民主的理想,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平,公平地适用于所有人的法律的制度。正如著名的说法“正义是盲人”所反映的那样,法院和法官听证案件有望忽略无关紧要的个人特征,例如财富,而不是根据其优点而不是以法庭出现的当事方的优点为基础。身份应用法律原则。
在美国,自1791年《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的前十修正案)通过以来,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权始终受到宪法的保护。 《宪法》第六修正案提供了相关部分:“在所有刑事诉讼中,被告应有权……由律师辩护。”颁布第六修正案后,辩护律师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免费获得法院指定或政府提供的律师。但是,1938年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法院)在诉(诉)中裁定,第六条修正案均授予被指控犯有联邦刑事罪行的被告,授予任命辩护律师的权利。 1963年,最高法院在州法院或以下州法院或州法院提出了同样的裁决,如果被定罪,被告可能会剥夺生命或自由的刑事诉讼(。,v。)。要求为他任命辩护律师的权利。
尽管在美国做出了一些努力,将法律代表权的宪法权利扩展到负担不起各种民事诉讼的律师的人,但联邦法院尚未裁定这种权利是普遍的。尽管法院尚未认识到贫困诉讼人在民事诉讼中法律代表的“基本权利”,但毫无疑问,许多类型的民事法律事务以深远的方式影响个人的生活,例如获得家庭暴力限制令和儿童决定。监护权和探视权,避免不合理的驱逐,通过缠扰债权人和终止止赎的诉讼以及索赔未付工资。
需要做更多的事情,以满足那些在刑事和民事诉讼中负担不起律师的人的需求。在资金和可用律师方面,由于资源有限,很难满足这些需求。除了为代表刑事被告和由法律服务公司资助的民事计划的律师支付的公共资金外,私人律师至关重要的是,私人律师行使其专业责任并自愿提供服务来支持这项工作。只有通过公共部门的共同努力,私营部门和法律从业人员本身才能对“法律面前的平等”的神圣民主概念才能真正有意义。私人组织认识到确保低收入客户有权在法庭上进行公正审判的重要性,并开始在19世纪末为美国一些主要城市的穷人提供辩护律师。华盛顿州符合美国律师协会的律师专业实践规则,为华盛顿州律师协会成员设定了每个日历年至少提供30个小时的专业邦诺服务,并提供向拥有的人报告在这一年中至少提供了50个小时的此类服务。认可奖给服务的成员。该法规于2003年9月生效。[二十四个]
除了法律援助外,在过去的10年中,除了律师培训外,美国ABA还进行了大量社交活动。它已经在不同的主要和次要职能中执行了社会服务职能,并启动了数百个项目,包括虐待儿童问题和老年人问题。 ,少年犯罪,公平审判,言论自由等[25]。可以说,在美国,律师通过参与法律服务和社会服务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我国,律师还从事广泛的法律援助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从官方律师协会的情况来看,目前有22个省级律师协会与执业律师作为总统,而24个省级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构分开工作。国家法律协会围绕建立和改进六个系统的建立和改进。工作并将律师行业的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大多数律师积极参与政治,参加了国家和地方立法。目前,有430名律师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而1226名律师是各级CPPCC的成员。每年,律师履行超过2600万次法律咨询的义务,并处理超过103,000份法律援助案件。它们已成为当前法律援助事业的主要力量,并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26]
由于律师在社会上的积极作用,我主张增加司法审查的比例,并增加社会中律师的数量。这样做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一个国家有许多具有法律资格的人。他们没有从事法官的职业,但他们可以从事律师职业。有很多人从事律师职业。更深入地植根于每个人的心中,形成一个每个人都知道和法律的环境。许多公民出于经济原因无法负担律师。原因是许多方面,但它也与律师人数可以选择的杰出律师数量有限有关。以刑事案件为例,一些著名的律师处理声称要开始5 WAN的刑事案件,经济状况较差的当事方只能邀请经验相对较差或成为犯罪辩护人的人,甚至很难获得法律帮助(当然,在我国有不完整的法律援助系统的原因)。
其次,通过考试的人应大大超过实际需求。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方面,考试和评估的资格主要基于业务标准,而法律职业,尤其是法官和检察官应注意经验和道德。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那些获得高分的人不一定具有良好的道德。系统设计应为法官和检察官提供很多选择。如果可以选择的基础太小,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许多道德无资格成为法官检察官的结果。
最后,众多律师的存在也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和意识形态限制的法人。意识通过法律援助扩展后,可以通过案件向当事人和人民提供法律意见,并传达对民主,人权和自由的认识。促进该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最初包含在“法治”中,2006年第1号。
在中国和
Yifei Gao(of and Law,)
:中国和我们是最大的两个。由.我不是;律师考试的过去率太低。最后的是,符合法律规则的bar 和can coud的形式。
关键词:律师考试;乐高合法的
参考:
(一些外国公共网站没有更新日期,此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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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的[①]
酒吧的[②]
酒吧的[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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