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通知

2025-01-13 14:01:34发布    浏览21次    信息编号:19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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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通知

教思司函〔20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所属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努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1.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高等学校应当为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开设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中小学应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校本课程,同时注意安排多种形式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2、大力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面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上足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弘扬中华传统体育,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参加各种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有效培养学生珍惜、热爱生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尽早分类缓解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得不到缓解而引发心理危机。注重关心和帮助学习遇到困难、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进行个别指导,并鼓励学生提供同伴支持,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学习信心。重点针对即将毕业但尚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生,积极提供就业支持,缓解就业焦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将解决学生资助各个环节的实际问题与解决心理问题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爱情情感、集体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团体辅导等,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人际关系观。

4、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学校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帮助家长通过家访等家校接触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心理特征和规律,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作为家长学校和社区家长班的必修内容,防止家庭矛盾或不当的教育方式。造成孩子心理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和渠道,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2、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早期发现能力和日常咨询指导水平

5、做好心理健康评估。积极运用专业工具和方法,加快研制更符合我国学生特点的心理评估量表,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评估,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实施早期精准干预。高校每年新生入学后及时开展全面的心理健康评估,注重评估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县级教育部门应当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牵头组织本地区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工作。每年对高小、初中、高中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指导学校科学使用学生心理健康评估结果。推动建立“终身政策”心理成长档案。

6、加强日常预警防范。高校要完善“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依靠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团骨干、学生宿舍主任等群体,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遇到重大变化、重大挫折、明显紧急情况。例外情况和其他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每月要走访所有学生宿舍,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判断学生心理异常情况,对出现高危倾向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和帮助。针对中小学生的异常情况,中小学教师应与家长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孩子克服困难。

7.加强心理疏导服务。高校要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设立心理发展咨询室、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团体活动室、综合素质培训室等,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时现场服务。个人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咨询。创造条件开通24小时阳光心理援助热线、网上预约热线、咨询邮箱等渠道,提供定期心理咨询服务。县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区域中小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咨询服务,定期为区域中小学校提供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三、强化结果管理,提高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处理能力

8、大力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对于入学时被认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判,及时告知家长干预方案,并商定分工。与父母一起完成的任务。当学生出现自杀、自残、有伤害他人、毁坏财物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及时协助家长将其送往医院诊治。

9、积极寻求专业机构的协作和支持。继续加强教育部门、各级学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各高校要积极争取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心理健康医疗机构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为辖区中小学提供医疗救助。

10、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加快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并在当地教育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公安等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社会关切,学校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应对,针对网上恶意炒作者寻求网信、公安等部门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大综合保障力​​度

11、配备坚强的骨干队伍。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1:4000的师生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教师。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力度,对新聘任的辅导员和研究生导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全面培训,对全体辅导员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支持辅导员攻读心理学相关专业第二专业硕士学位,适当增加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心理学相关专业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名额,为一线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更好保障。提高政治工作队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水平。每所中小学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学研究机构必须配备心理教学研究人员。中小学要重点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各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

12、确保场地和经费保障。高等学校应当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备。县级教育部门要为区域中小学生心理咨询中心配备专门的场地和软硬件设备,地方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学校要统筹年度预算中各类经费,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经费,确定生均标准,足额、按时拨付经费,建立适宜的成长机制。

教育部办公厅

2021 年 7 月 7 日

同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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