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在微信发帖称,“羡慕能按时拿到工资”,因此被解雇。律师:涉嫌违反劳动法
2024-11-19 08:02:27发布 浏览12次 信息编号:18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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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员工在微信发帖称,“羡慕能按时拿到工资”,因此被解雇。律师:涉嫌违反劳动法
读闯/深圳商报记者 张薇薇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一名公司员工在朋友圈表示“羡慕能按时发工资”,随后与同事一起被公司开除,并评论“我”我也羡慕。”此事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评论。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伟律师分析,涉案企业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此案也提醒用人单位应做好人力资源合规工作,不得违法违规随意解雇人员。
据悉,涉事公司此前并未依法与两名被解雇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曾回应称“拖欠工资属正常”。陈伟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从事劳动活动,就与劳动者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月工资。但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如果企业违法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未主张权利,则存在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从而导致企业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维权困难。
是否可以因为微信朋友圈消息而解雇员工?这是一个正当的理由吗?陈律师介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都有相应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被立案调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等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且无需经济补偿。但从此事来看,涉事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解雇。
面对非法解雇,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雇补偿金,并对用人单位的非法解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调查,逾期仍不支付的,依法向劳动者额外支付50%至100%的赔偿金。其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选择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行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在恢复履行劳动合同前赔偿工资损失。第三,劳动者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其中,第二和第三一次只能使用一个。
陈律师还提醒,企业应依法确保人力资源合规,不得随意拖欠员工工资或解雇员工,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目前,经调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向涉事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示》,责令其限期支付两名被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从加入公司之日起就按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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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律师简介
陈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天策(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稿人:孙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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