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标的额如何填写

2024-11-15 21:03:54发布    浏览8次    信息编号:18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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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标的额如何填写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表格。一般来说,如果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森林、车辆、船舶、文物、知识产权等特定物,且诉讼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向原告解释索赔金额过高。或者诉讼风险太低,诉讼标的金额根据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物为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的规定,以当事人诉讼日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诉讼标的额,当日的市场价格或其中注明的金额。财产案件基于诉讼中索赔的金额或价格。

1、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夫妻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当事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准确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监护权变更的事实及理由。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向原告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立案后,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书、证据副本、传票送达被告人。被告接到投诉后,可以依法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回应。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庭审后,法院将根据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和陈述,认定案件事实,并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作出民事判决。

2. 如何申请离婚,费用是多少?

1、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离婚法庭诉讼费、离婚律师费、房屋评估费、时间成本的计算,供正在提起离婚诉讼的用户参考。

(1) 法庭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将收取50元诉讼费(但一般为300至500元)。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万元的,法院将加收1%的诉讼费。 (2) 申请离婚的律师费。北京的律师收费较高,但律师之间的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审离婚案件收费2000至3000元,有的则收费1万至2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争议财产金额不大,目前北京婚姻诉讼的中位价一般在5000元至6000元左右。至于聘请知名律师或专业水平较高的律师为您代理,费用可能在2万元以上。 (三)房屋评估费。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存在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且不适用招标方式的,法院一般会建议双方申请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当事人应当从法院提供的多家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家。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抽签决定。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以房价为依据。 (4)时间成本。家庭离婚案件一般都是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当事人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比较复杂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如果一审法院不予裁定,六个月后立案,则重新计算时间。诉讼期间,不包括鉴定、鉴定所需时间。

2. 申请离婚的程序。申请离婚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该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 3、检察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立案决定;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材料,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防御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答复;

二、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辩。

(三)第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此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涉及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 起草投诉书;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诉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诉讼。离婚诉讼案件发生后,在法定时间内将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并向双方发出传票;

7、开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出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须出具书面意见)向法院决定是否离婚); 8、法院按照原告的指示,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但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判决书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配偶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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