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一女子怀疑自己买了一辆二手车。车辆转移的时候显示已经行驶了3000公里!

2024-12-22 15:06:20发布    浏览56次    信息编号:18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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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一女子怀疑自己买了一辆二手车。车辆转移的时候显示已经行驶了3000公里!

1月18日,家住永宁县的马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0951反映,她于2019年10月中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直到上个月查看该车才发现,她当时买的新车是一辆二手车。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马女士出示了从银川车管所取得的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

新报记者 王若英/摄

突发新闻:新车变二手车

马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10月上旬,她在宁夏西北源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源森)旗下的一家汽车经销店看中了一辆御吉马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当时接待她的人是宁夏兴一川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一川公司)的高先生。 “他说我的车价5.2万元,让我先付1.5万元,10月12日再付余款。”马女士回忆,付完车款后,她并没有签订合同。经要求,对方给了她一张盖有兴艺川公司印章的收据。

马女士出示的付款收据。

随后,高先生找了一家机构去银川车管所办理了车辆登记。期间,高先生让马女士拿着身份证站在白墙边拍照。选择车牌号时,马女士去了车辆管理所。 。马女士称,拿到机动车登记证后,她看到上面的机动车车主是张世清,登记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登记栏上印着她的名字,获取方式是“购买”。过户登记日期是2019年10月16日。“当时我觉得很奇怪,但他们说这辆车有国家新能源补贴,必须先登记到户,所以我没有起疑。”还以为张世清是他们的公户呢。”马女士说,提车后,里程表显示已经行驶了3000公里。她又问高先生。高先生称,他用其他车检查了里程表,再三保证是新车。对于这一说法,马女士没有进一步深究。

直到2020年12月5日,马女士才到车管所审核了车辆。经工作人员提醒,她开始怀疑自己买的是二手车。马女士表示,考虑到新买的车是提前过户到别人名下的,而且车辆行驶里程有3000公里,她完全有理由怀疑这是一辆二手车。对此,她多次向西北源森和兴一川公司提出归还车辆的要求,但两家经理均不同意。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西北源森:对消费者的处理方式不满意

1月18日15时许,记者来到西北源森公司。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公司领导杨先生不在。随后,记者根据马女士提供的手机号码尝试联系杨先生,但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电话打错了,并挂断了电话。当他再次打电话时,没有人接听。随后,记者发短信说明需要采访,并于19日9点左右得到回复。杨先生在短信中表示,近期多家媒体了解到此事,相关部门也已介入介入。他对马女士处理此事的方式并不满意。方式非常不满意。对于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在电话中沟通事情的来龙去脉,杨先生表示,他有时间提前安排会面。然而,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下午见面时,他没有得到回复,也没有人接听电话。

马女士机动车登记证内页。

19日晚,杨先生给记者打电话,但他表示电话沟通不方便。但对于何时可以见面采访的提议,杨先生仍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兴一川公司:提前注册只为领补贴

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杨先生是西北源森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兴一川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5%。高先生也是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10%,但该公司经营状态于2020年7月6日由“继续”变更为“注销”。对此,高先生表示,他、杨先生与丁先生合伙设立兴益川公司。公司与西北源森在同一地点设有办事处。后来,由于三人之间存在分歧,兴一川公司被注销。 。当天,马女士看车时,他正在帮忙卖北源森的车,但会计开具收据时,却盖上了兴亿川公司的印章。 “我在卖车的时候就很明确地告诉她,张世庆是我们的员工,为了拿到国家(新能源)补贴,他需要在2018年12月的时候登记,如果不登记,厂家会扣除如果拿不到车,经销商的押金和补贴也会被扣除。”高表示,允许汽车提前销售给客户,实际上是为了方便厂家获得国家补贴。这个补贴对于经销商来说是拿不到的,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买车的价格却变得便宜了。

机动车登记证内页。

“这件事情还是应该带到西北原森来。”高先生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卖车的,车子属于西北源森。马女士应该去西北元森解决此事。在他看来,马女士之所以在一年零三个月后要求退车,其实是因为售后服务没有做好。 “她来问里程3000公里怎么回事,我跟她解释是另一辆车的里程表坏了,两个人摔倒了,车确实是新的,我也答应她换一辆一桶齿轮油,但后来西北源森没有把售后服务处理好,所以马女士到处抱怨。”高先生说道。

监管部门:调解不成建议提起诉讼

随后,记者来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玉皇阁北街市场监管所。该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马女士确实向办公室投诉过奚源森涉嫌诈骗一事。他们组织了两方进行调解。杨先生声称,他已经将购车的来龙去脉告知了马女士。马女士坚称自己遭遇诈骗,想要还车。两党分歧严重,各执己见。最终,调解失败。本所于2020年12月9日作出决定,她提交了终止调解决定的申诉,但马女士拒绝签字。 “建议马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声明

买车时是否知情是关键

那么,经销商在库存车辆未售出的情况下,为了让厂家领取国家补贴,直接将车辆登记在员工名下,是否违法呢?马女士要求还车合理吗?

上海中夏(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良富认为,马女士在购买车辆时,如果经销商没有告知她该车辆已上牌的事实,她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即使马女士同意以最低价格购买该产品,经销商也不会构成欺诈、违约或侵权行为。司法解决问题的方法重在证据。谁提出主张,谁就提供证据。如果马女士想要证明对方诈骗要求还车,就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出示证据、质证,双方当事人均发表意见后,法院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判决。马女士可以选择赔偿违约金或侵权损害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行民法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马女士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可以在3年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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